关于《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2020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
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基金信息电子披露网站和本公司官网披露了《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2020年年度报告》,其中“7.4.7.13.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披露有误,现更正如下:
项目 本期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卖出资产支持证券成交总额
20,389,786.30 30,626,815.04
减:卖出资产支持证券成本总额
20,000,000.00 30,000,000.00
减:应收利息总额 389,786.30 470,899.7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155,915.32
特此更正。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