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7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19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4月21日
基金管理人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57,834,534.3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A
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1198
00216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357,311,752.48份
522,781.84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大类资产的灵活配置和主动投资管理,把握市场机会,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类别资产的灵活配置,调整不同时期内基金的整体风险与收益水平,获得基金的长期稳定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5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李景岩
田青
联系电话
010-66295888
010-67595003
电子邮箱
xxpl@orient-fund.com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578578或400-628-5888
010-67595096
传真
010-66578700
010-66275853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orient-fund.com或http://www.df5888.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托管人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4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12月31日
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A
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C
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A
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C
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A
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C
本期已实现收益
25,647,746.25
5,017.26
14,330,156.38
4,173,520.06
54,322,278.04
1,371,588.29
本期利润
37,701,576.90
-20,727.35
-592,270.20
-662,327.18
59,603,548.06
3,633,162.0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929
-0.1873
-0.0015
-0.0088
0.0288
0.005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9.11%
112.33%
1.61%
1.64%
4.53%
0.5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299
1.2541
0.0587
0.0590
0.0269
0.026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14,099,340.55
1,178,386.43
538,958,074.43
102,243.73
699,188,035.76
422,543,688.5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589
2.2541
1.0621
1.0616
1.0453
1.0445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扣除未实现部分)。
③本基金所述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12%
0.40%
1.50%
0.36%
-1.38%
0.04%
过去六个月
4.46%
0.36%
3.38%
0.31%
1.08%
0.05%
过去一年
9.11%
0.29%
6.82%
0.29%
2.29%
0.00%
过去三年
15.89%
0.21%
-4.02%
0.76%
19.91%
-0.55%
过去五年
15.89%
0.21%
-4.02%
0.76%
19.91%
-0.55%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5.89%
0.21%
-4.02%
0.76%
19.91%
-0.55%
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00.61%
12.79%
1.50%
0.36%
99.11%
12.43%
过去六个月
103.59%
8.87%
3.38%
0.31%
100.21%
8.56%
过去一年
112.33%
6.37%
6.82%
0.29%
105.51%
6.08%
过去三年
116.89%
4.38%
1.45%
0.51%
115.44%
3.87%
过去五年
116.89%
4.38%
1.45%
0.51%
115.44%
3.87%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16.89%
4.38%
1.45%
0.51%
115.44%
3.87%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自合同生效以来未满五年。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2015年4月21日)至报告期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80号”批复批准于2004年6月11日成立。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本公司股东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28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64%;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4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27%;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8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9%。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管理44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金证通货币市场基金、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互联网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兴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熙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周期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价值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周薇(女士)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4月21日
-
7年
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7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外汇期权投资经理。2012年7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固定收益部债券研究员、投资经理、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永润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邱义鹏(先生)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4月30日
2017年1月19日
9年
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9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嘉实基金医药行业研究员助理、长城证券医药行业研究员。2010年8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权益投资部医药生物、建筑材料、建筑装饰、食品饮料、农林牧渔行业研究员,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郭瑞(先生)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12月27日
-
6年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硕士,7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项目经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资产管理分公司高级研究员、润晖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2015年8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权益投资部研究员、东方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1月17日更名为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互联网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①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制定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客观的研究方法,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各投资组合共享研究平台,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基金管理人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基金管理人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对于银行间交易,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基金管理人定期对不同投资组合不同时间段的的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情况、异常交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投资组合经理对相关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并留存记录。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未直接或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本基金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对本报告期公司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公司采集连续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口(1日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样本,在假设同向交易价差为零及95%的置信水平下,对同向交易价差进行T分布假设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进行跟踪分析。分析结果显示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同向交易价差方面未出现异常。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不存在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从债券市场来看,2017年全年债券收益率处于震荡上行,各个期限和评级的品种均上行200bp左右。其中10年国开从2016年9月最低点3.06附近上行至2017年年底的4.82,shibor 3m从2016年9月的最低点2.78上行至2017年年底的4.91,5年AAA从2016年9月3.16的位置上行至2017年年底5.42。
2017年全年共有三波调整,分别是2016年年底、2017年4月和2017年11月至12月。2016年年底调整的触发点是11月9日特朗普当选冲击下外围债市的调整;信用债的调整紧跟其后,虽然隐蔽但幅度巨大,其间伴随着理财纳入MPA考核、私行资产配置变化、资管税务变化、交易所调整质押率等各种传闻。2017年4月份的调整来自监管的压力,从2017年二季度以来各金融监管机构密集发布文件,去杠杆思路明确,4月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指出“高度重视防控金融风险,加强监管协调”,银监会的“三套利、三违反、四不当”等引发市场担忧,银行理财登记中心也发布通知要求规范银行理财产品穿透登记工作,叠加经济基本面表现韧性较强,债券收益率上行明显。2017年四季度市场的调整来自于对通胀上行的担忧和流动性偏紧的压力,Q4曲线整体上行70bp,为2017年最为剧烈的调整,长端的上行部分反映了对通胀预期、金融监管落地、美联储缩表加息的预期。
股票方面,2017年四季度,上证指数下跌1.25%,创业板指数下跌6.12%,沪深300指数上涨5.07%。行业和个股分化较为严重,食品饮料、家电等行业在四度表现较为突出,带动了沪深300指数的较好表现。计算机、传媒、通信、国防军工等行业明显下跌。
报告期内债券组合以短久期城投债、交易所可质押行权债和CD为主,组合收益主要来自于票息收益。全年来看,杠杆率合理,在兼顾组合流动性的同时提高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A类净值增长率为9.1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82%,高于业绩比较基准2.29%;本基金C类净值增长率为112.33%,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82%,高于业绩比较基准105.5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分析目前的宏观经济形势,我们认为未来半年的国内宏观经济将维持平稳增长,但货币政策边际上大概率维持偏紧,金融去杠杆将持续。从目前A股的市场环境看,经历了四季度的调整,市场已经基本调整到位,2017年上半年以来的慢牛趋势没有改变。
综合两方面的因素,我们认为市场可能向上震荡的慢牛态势。从操作策略上,我们将继续精选个股,选择市场竞争格局好,行业发展较快,竞争力强,业绩增长较快,估值合理的个股进行投资。
股票方面,我们维持沪深两市持仓市值不低于6000万元的网下打新要求。以绝对收益的目标,布局工程机械、银行、石油石化等行业。
从基本面来看,名义GDP见顶较为确定,预期将回落到9-10之间。偏长期而言,中国经济最悲观的时期可能已经过去,进入高质量增长阶段。从货币政策来看,由于2018年面临美联储加息缩表的压力测试,预期国内货币政策偏中性,流动性供给方面仍以削峰填谷为主。就汇率而言,我们认为目前人民币汇率处于高位,对出口有一定压力。从目前A股的市场环境看,经历了四季度的调整,市场已经基本调整到位,2017年上半年以来的慢牛趋势没有改变。
就债券收益率曲线而言,在剧烈调整之后,债市有望迎来高位震荡行情,利率趋势下行的动力尚不明朗,短久期信用债配置价值较为明显。虽然长久期债券调整较多,但目前对于通胀的担忧尚未落地,叠加信用利差低于历史均值,继续等待拉长久期的时间窗口。
组合拟以一年以内的短久期信用债为底仓,精选交易所含权债获得利率上调收益,配合3年以内的高评级信用债波段操作,增厚组合收益。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流程;在基金日常运作上,开展定期和实时监察,强化内控体系和制度的落实;在加强对基金投资运作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合规性监察方面,通过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改进落实情况。本报告期内重点开展的监察稽核工作包括:(1)开展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日常监察,对风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化解,保证投资管理、基金销售和后台运营等业务的合法合规。(2)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的监察力度,完善了基金投资有关控制制度。(3)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完善业务流程,在各个部门和全体人员中实行风险管理责任制,并进行持续监督,跟踪检查执行情况。(4)注重加强对员工行为规范和职业素养的教育与监察,并通过开展法规学习活动等形式,提升员工的诚信规范和风险责任意识。下一年度,本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和风险控制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的基础上,确保基金资产的规范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利益,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更多、更好的回报。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相关会计核算业务细则,本管理人对所管理的基金各项资产进行核算,本报告期间没有需要披露的对基金估值有重大影响的估值程序调整等信息。现对本基金管理人估值程序说明如下: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估值委员会(以下简称“估值委员会”),成员由分管运营副总经理、分管投研副总经理、督察长以及运营部、投研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量化投资部)、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组成,估值委员会设立委员会主任1名,委员会副主任1-2名,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职责分工分别如下:
1.委员会主任
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估值委员会工作会议,就估值参与各方提交的估值问题组织讨论,进行决议并组织实施;因特殊原因,委员会主任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副主任代理其行使主任职责。
2.运营部
①自行或应各方需求提请估值委员会主任召开估值委员会会议。
②征求托管行意见并借鉴行业界通行做法,提出估值模型和估值方法的修改意见。
③根据估值委员会会议决定的估值方法、估值模型及参数计算具体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并据以对基金等投资组合进行估值。
④负责编制投资组合持有的投资品种变更估值方法的相关公告。
3.投研部门
当基金等投资组合持有没有市价或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简称“停牌有价证券”)时,根据估值委员会要求和运营部的估值方案,负责评估现有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法是否公允、适当,对估值方法有失公允性的“停牌有价证券”,建议或提示运营部提请估值委员会主任召开估值会议。
4.风险管理部
在日常监控和风险管理过程中发现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法有失公允性时,建议或提示运营部提请估值委员会主任召开估值会议。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重大利益冲突。
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中债收益率曲线和中债估值最终用户服务协议》,并依据其提供的中债收益率曲线及估值价格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固定收益品种进行估值(适用非货币基金)或影子定价(适用货币基金)。公司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了《债券估值数据服务协议》,并依据其提供的中证债券估值数据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交易所固定收益品种进行估值(适用非货币基金)。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持有人数低于200人或基金资产规模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信会师报字[2018]第ZB30043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东方惠新灵活配置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东方惠新灵活配置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东方惠新灵活配置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其他信息
东方惠新灵活配置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负责评估东方惠新灵活配置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