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20年第4号)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5
年3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东
方惠新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90号)和《关于
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机构部函
[2015]891号)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21日正式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保证《东方惠新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
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
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
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
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东方惠
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
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
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
(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
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
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
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
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中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
中,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的中小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
行的债券。该类债券不能公开交易,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
子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一般情况下,中小企业私
募债券的交易不活跃,潜在流动性风险较大;并且,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
受市场流动性限制,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从而可能
给基金净值带来损失。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
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11月20日在指定媒介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关
于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
公告》,本基金于2015年11月20日起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基金份额,并
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上述公告可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可通过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阅。
本基金自2016年7月19日至2016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会议审议《关于调整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
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赎回费率的议案》,本次会议于2016年8月16日完成计票,表决通过上述议案,
自2016年8月16日起,本基金实施新的管理费率以及赎回费率。关于本次会议
的召集及决议情况,可参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7月14日、7月15日、7
月16日、8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要求,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部
门备案后,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修
订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自2018年3月31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请参阅本基金
管理人于2018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9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的要求,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
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报监管部门备案并按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公告。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中关于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事项
的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5月25日,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
年4月21日。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15年4月21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崔伟
成立时间:2004年6月11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4年6月11日至2054年6月10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8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635106822
联系人:李景岩
电话:010-66295888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人民币) 出资比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200万元 57.60%
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8100万元 24.30%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700万元 8.10%
天津汇智长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170万元 3.51%
天津汇远长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123万元 3.37%
天津汇聚长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040万元 3.12%
合 计 33333万元 100%
内部组织结构: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
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组织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
责制,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产品委员会、IT治理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估值委员会、反洗钱工作组和权益投资部、权益研究部、固定收益投资部、固定
收益研究部、量化投资部、产品开发部、专户投资部、机构业务一部、战略客户
部、市场部、电子商务部、运营部、交易部、信息技术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
综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财富管理部二十一个职
能部门及上海分公司、北京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公司设督察长,
分管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的风险管理和监察稽核工作。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崔伟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副处级秘书,中国证监会党组秘书、秘书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东莞中
心支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行长、党委书记兼国家外
汇管理局汕头中心支局局长,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副局长兼党委委员、局长兼
党委书记,中国证监会协调部副主任兼中国证监会投资者教育办公室召集人,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一届理事;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
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二届监事、东方
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何俊岩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
估师,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历任吉林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计划财务部
财务科长,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客户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东
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东证融
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东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吉林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东
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汇证券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雪飞先生,董事,硕士。曾任吉林建设开发集团公司党委文书,吉林省国
际信托投资公司职员,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同志街营业部交易部经理、总
经理助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自由大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长春同志街
第三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客户服务部总经理、机构业务部总
经理、总裁助理、经纪业务发展与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金融产品部总经理、职工
监事、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经纪业
务发展与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任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渤海期货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真女士,董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沧州日报社记者,燕赵都市报社经济
新闻部主任,河北青年报社副总编辑,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办公室副
主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部长;现任河北省国有资产
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资本运营总监,兼任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党
委书记、董事长。
董丁丁先生,董事,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共党员。历任海南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飞行计划员、机组资源管理员、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部信贷信
息助理、信贷信息主管、公司业务经理、客户经理、总经理助理,资金信贷部副
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雷小玲女士,独立董事,北京大学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贵阳市财
经学校会计专业教师,贵州省财经学院会计学系教师,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
计师,证监会发行部发行审核委员,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
师。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海南分所所长,兼任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
技术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守东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通化煤矿学院教师,吉林大学数
学系教师,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吉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吉林大学数量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吉林省现场统计学会副理事长,吉林省
法学会金融法学会副会长及金融法律专家团专家。
刘峰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历任湖北省黄石市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海
南方圆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梓昆科
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华全国
律师协会律师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金融证券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
科技法律学会理事,并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聘为首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法律组专家。
刘鸿鹏先生,董事,吉林大学行政管理硕士。曾任吉林物贸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顾问,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办事处融资融券专员,吉林省信托营业部筹
建负责人,新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同志街营业部副经理、经理,东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营业部经理、营销管理总部副经理、经理。2011年5月加盟本
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兼市场总监、市场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
理兼首席信息官。
2、监事会成员
赵振兵先生,监事会主席,本科,高级经济师。历任河北华联商厦团委副书
记、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河北省商贸集团经营二公司副总经理,河北省工贸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改革发展处副处长,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团委书
记、企业管理部副部长、资产运营部部长、副总裁;现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
营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周鑫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北京时代博讯高科技有限公司、太平
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航天辰光精密仪器有限公司等机构;现任东方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王丹丹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英大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产品开发部总经理兼运营部
总经理、交易部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崔伟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刘鸿鹏先生,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秦熠群先生,副总经理,兼任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央财经大
学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学校分部副主任等职务。2011
年7月加盟本公司,历任董办主任、董秘、总经理助理等职务,期间兼任人力资
源部、综合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等部门总经理职务。
李景岩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东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延吉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北京管理总部财务经理。2004年6月加盟本
公司,曾任财务主管,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综合管理部经理兼人力资源部
经理、总经理助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姓名 任职时间 简历
李瑞(先生) 2020年5月11日至今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硕士,9年证券从业经历。2011年7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权益投资部研究员,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9年8月2日起转型为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6月21日起转型为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周薇 (女士) 自2015年4月21日至2020年5月13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郭瑞 自2016年12月27日至2018年12月6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先生)
邱义鹏(先生) 自2015年4月30日至2017年1月19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岗(先生) 自2015年4月21日至2015年4月30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刘鸿鹏先生,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简历请参见
董事介绍。
许文波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吉林
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年投资从业经历。曾任新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顾问
部分析师;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分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部门经
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投资研究部总经理。2018年4月加盟东
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
任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价值挖掘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杨贵宾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西安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15年投资从业经历。曾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固定收益研究员、基金经理,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主办、
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公司总助职位。2019年9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现任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蒋茜先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10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GCWConsulting高级分析师、中信证券高级经理、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总监、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2017年5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研究部总经理、东方支柱产
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现任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互联网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人
工智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然女士,权益研究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北京交通大学产业
经济学硕士,12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益民基金交通运输、纺织服装、轻工制
造行业研究员。2010年4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权益投资部
交通运输、纺织服装、商业零售行业研究员,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于2015年8月7日转型为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助理、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8月7日
转型为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赢家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5
月11日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荣家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于2017年9月13日起转型为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1月17日转型为东方
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价值
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现任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兴成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城镇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吴萍萍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
学应用经济学硕士,9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安信证券投资组资金交易员、民生
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经理。2015年11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曾任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添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9年8月2日起转型
为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悦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现任东方永兴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选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永泰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卓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
永悦18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萃 3 个月定期
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
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
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8年末,集团资产规模23.22万亿元,较上年增长4.96%。2018年度,集团
实现净利润2,556.26亿元,较上年增长4.93%;平均资产回报率和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分别为1.13%和14.04%;不良贷款率1.46%,保持稳中有降;资本充足率
17.19%,保持领先同业。
2018年,本集团先后荣获新加坡《亚洲银行家》“2018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
银行奖”、“2018年中国全面风险管理成就奖”;美国《环球金融》“全球贸易金
融最具创新力银行”、《银行家》“2018最佳金融创新奖”、《金融时报》“2018年
金龙奖—年度最佳普惠金融服务银行”等多项重要奖项。本集团同时获得英国《银
行家》、香港《亚洲货币》杂志“2018年中国最佳银行”称号,并在中国银行业
协会2018年“陀螺”评价中排名全国性商业银行第一。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
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养老金托管处、全球托管处、新兴
业务处、运营管理处、托管应用系统支持处、跨境托管运营处、合规监督处等11
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
心,共有员工30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
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蔡亚蓉,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资金计划部、
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以及中国建设银行重组改制办公室任职,并在总行公司
业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公司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
北京市分行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
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
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
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
托代理部、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
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
长期从事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
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
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
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
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
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
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存托业务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
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9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
银行已托管924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
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9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
国最佳托管银行”、4次获得《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5年获得中
债登“优秀资产托管机构”等奖项,并在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
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在2017年荣获《亚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
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
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
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
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
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
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
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
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
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
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
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
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
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
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
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
控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
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
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直销机构
1、柜台交易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法定代表人:崔伟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