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德邦增利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224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12月23日
基金管理人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02,098,644.2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德邦增利货币A
德邦增利货币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240
002241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890,312.84份
399,208,331.38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基金资产风险、保持基金资产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保持组合高度流动性的前提下,在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金融市场运行、资金流动格局、货币市场收益率曲线形态等各方面的分析的基础上,科学预计未来利率走势,择优筛选并优化配置投资范围内的各种金融工具,进行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李定荣
方琦
联系电话
021-26010999
0755-22160168
电子邮箱
service@dbfund.com.cn
FANGQI275@pingan.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7788
95511-3
传真
021-26010808
0755-82080387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db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12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12月31日
德邦增利货币A
德邦增利货币B
德邦增利货币A
德邦增利货币B
德邦增利货币A
德邦增利货币B
本期已实现收益
162,617.30
20,302,574.07
227,282.25
20,530,186.79
62.34
134,233.00
本期利润
162,617.30
20,302,574.07
227,282.25
20,530,186.79
62.34
134,233.00
本期净值收益率
3.8293%
4.0795%
2.5797%
2.8258%
0.0619%
0.067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890,312.84
399,208,331.38
8,135,722.47
1,062,496,066.46
100,756.16
200,000,000.0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德邦增利货币A
阶段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0148%
0.0005%
0.3403%
0.0000%
0.6745%
0.0005%
过去六个月
2.0446%
0.0005%
0.6806%
0.0000%
1.3640%
0.0005%
过去一年
3.8293%
0.0010%
1.3500%
0.0000%
2.4793%
0.001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6.5737%
0.0040%
2.7296%
0.0002%
3.8441%
0.0038%
德邦增利货币B
阶段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0759%
0.0005%
0.3403%
0.0000%
0.7356%
0.0005%
过去六个月
2.1684%
0.0005%
0.6806%
0.0000%
1.4878%
0.0005%
过去一年
4.0795%
0.0010%
1.3500%
0.0000%
2.7295%
0.001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7.0924%
0.0040%
2.7296%
0.0002%
4.3628%
0.0038%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12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已满1年。本基金的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图示日期为2015年12月23日至2017年12月31日。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12月23日,2015年度数据根据合同生效当年实际存续期(2015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31日)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德邦增利货币A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式
转实收基金
直接通过应付
赎回款转出金额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年度利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7
155,108.94
9,802.73
-2,294.37
162,617.30
2016
164,966.84
55,449.36
6,866.05
227,282.25
2015
-
-
62.34
62.34
合计
320,075.78
65,252.09
4,634.02
389,961.89
德邦增利货币B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式
转实收基金
直接通过应付
赎回款转出金额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年度利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7
19,106,601.35
1,521,422.84
-325,450.12
20,302,574.07
2016
19,648,768.70
36,709.82
844,708.27
20,530,186.79
2015
-
-
134,233.00
134,233.00
合计
38,755,370.05
1,558,132.66
653,491.15
40,966,993.86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249号)批准,于2012年3月27日正式成立。股东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省土产畜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7亿元人民币。公司以修身、齐家、立业、助天下为己任,秉持长期的价值投资理念,坚守严谨的风险控制底线,致力于增加客户财富,为客户提供卓越的理财服务。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二十三只开放式基金: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德邦德利货币市场基金、德邦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大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鑫星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德邦多元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德邦纯债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景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德焕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现金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德邦锐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锐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群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稳盈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量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LOF)和德邦弘利货币市场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铮烁
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德邦德利货币市场基金、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德邦纯债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现金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2月20日
-
10年
硕士,2007年7月至2010年7月在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级部担任分析师、项目经理,2010年8月至2015年5月在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担任投资经理。2015年11月加入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基金经理。
张翔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德邦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多元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年12月23日
2017年2月22日
10年
硕士,历任汇富融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派杰亚洲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及产品协调员;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投资部理财经理、机构投资部高级经理;2014年10月起任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专户部经理;曾任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已依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建立起健全、有效、规范的公平交易制度体系和公平交易控制机制,确保管理的不同受托资产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投资决策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的研究方法以及规范的研究管理平台, 实行证券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制度,各受托资产之间实行防火墙制度,通过系统的投资决策方法和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受托投资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在交易执行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并建立了公平的交易分配流程, 保证投资指令得以公平对待。对以本基金管理人的名义参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交易的,相关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应独立确定各受托资产拟申购的价格和数量,基金管理人在获配额度后,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对以各受托资产名义参与银行间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部应充分询价,利用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进行审查,确保各受托资产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监察稽核部门对投资交易行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重点关注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情况。严禁同一受托资产的同日反向交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或利益输送的交易行为,但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受托资产除外。严格控制不同受托资产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或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行为。监察稽核部门对不同受托资产,尤其是同一位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管理的不同受托资产同日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监控,同时对不同受托资产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发现异常交易情况的,可要求相关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对交易的合理性进行解释。监察稽核部门对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于异常交易发生前后不同受托资产买卖该异常交易证券的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异常交易情况的,可要求相关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对交易的合理性进行解释。监察稽核部门编制定期公平交易报告,重点分析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受托资产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以及同一期间、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不同受托资产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公平交易报告由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确认后报督察长、总经理审阅。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规定,对投资交易行为进行监察稽核,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把关,借助IT系统和人工监控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通过完善交易范围内各类交易的公平交易执行细则、严格的流程控制、持续的技术改进,确保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和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对本基金与公司旗下所有其他投资组合之间的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并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口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且未发现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供给侧改革带来了供给端结构性改善,同时,固定资产投资下行不及预期、全球经济复苏等因素使需求端保持韧性,经济增长前高后低,整体走势较为稳健并超出市场预期,而通胀维持在较低水平。货币政策方面,2017年央行实施稳健中性货币政策,并使用多样化的公开市场工具削峰填谷,9 月 30 日央行宣布对普惠金融“定向降准”, 12 月 29 日宣布设立“临时准备金动用安排”,而实施时间均为 2018 年春节前。与此同时,金融去杠杆相关的监管政策频出,央行于1月25日、2月3日、3月16日及12月14日上调MLF及OMO利率,全年货币市场呈现紧平衡态势,资金利率中枢进一步抬升,同业存单发行利率屡创新高。受以上因素影响,10年国债收益率上行近70BP至3.88%;10年国开收益率上行105个BP至4.82%。
全年平坦的收益率曲线和中性偏紧的资金面为货币基金提供了较好的投资机会,短久期策略既提供了较高的收益率,也有利于控制基金的流动性风险。报告期内,本基金严格遵守货币基金相关法律法规,保持较为稳健的投资风格,按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品种、久期、杠杆比例等要求进行投资操作,并严格把控信用风险,优选投资标的。同时,本基金密切跟踪经济基本面、政策面、资金面等情形,做好组合投资安排,在月末、季末、年末等时点,提前预备充足的流动性,做好基金的流动性管理,努力为投资人赚取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A级基金净值收益率为3.8293%,B级基金净值收益率为4.079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50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8年虽然经济基本面仍有继续下行压力,但经济韧性仍然较大,预计仍将维持2017年供给端较弱,需求端有压力也有韧性的格局。同时,通胀压力不大。全球经济复苏明显、流动性逐步收紧的大环境下,国内货币政策不具备真正放松的基础,货币政策仍将延续中性偏紧的方向,同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2020年之前的三大攻坚战之首,后续预计仍将有更加严格和细致的监管政策出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强调管住货币闸门的同时,也在强调保持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的合理增长,即资金的供给不增加的同时,资金的需求要保持合理增长。因此2018年资金供需仍然存在很大的压力,利率市场并不乐观。
目前,债券绝对收益率较高,已经具备配置价值,短端相对于长端安全边际更高。央行在双支柱框架下,仍通过MPA约束银行资产负债表扩张 ,银行的吸存压力大,融资成本难降,因此可以延续17年主要配置银行存款、银行存单的策略,而长端供给和短端需求的不匹配可能使曲线变陡峭。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公司制订的《德邦基金基金估值业务管理制度》、《德邦基金估值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地控制基金估值流程。公司估值委员会成员包括总经理、分管投资副总或投资总监、督察长、基金经理、金融工程与量化投资部、研究发展部、运作保障部负责人、基金会计及监察稽核部等相关专业人士组成。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 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防止估值被歪曲进而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或基金资产在采用新投资策略和新品种时,估值委员会应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并在不适用的情况下,及时召开估值委员会修订相关估值方法,以确保其持续适用。涉及估值政策的变更均须经估值委员会决议批准后执行。
在每个估值日,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最新的估值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估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则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对外公布。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收益根据每日基金收益公告,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收益。本报告期内,德邦增利货币市场基金A份额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162,617.30元,德邦增利货币市场基金B份额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20,302,574.07元。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不满二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7年度,托管人在德邦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7年度,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德邦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运作、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向A级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162,617.30元,向B级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20,302,574.07元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7年度,由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德邦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收益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8)审字第60982868_B10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德邦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德邦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德邦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德邦增利货币市场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德邦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其他信息
德邦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德邦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德邦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德邦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德邦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陈 露
蔺育化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18年3月29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德邦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45,207,406.23
359,807,358.86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237,472,568.85
520,697,583.91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37,472,568.85
520,697,583.9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9,499,269.25
191,081,044.37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1,257,920.70
2,407,709.01
应收股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