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泰鸿祥服务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更正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发布了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后的《九泰鸿祥服务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文件,现将基金合同中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上述更正仅为文字调整,并未对业务实践产生任何变化,也未影响到基金持有人利益。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感歉意。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