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工银沪港深股票
基金主代码
00238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4月20日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867,577,990.5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精选沪深两市优质个股及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港股通”)下的港股投资标的,通过积极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最大化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由投资研究团队及时跟踪国际市场环境变化,根据境内外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证券市场运行状况、国际市场变化情况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判断国内及香港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结合行业状况、公司价值性和成长性分析,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在充足的宏观形势判断和策略分析的基础上,采用动态调整策略,在市场上涨阶段中,适当增加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在市场下行周期中,适当降低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以此为基础,本基金将参考A股市场与香港市场H股整体溢价情况,在A股溢价率偏高时,适当增加香港市场股票资产配置比例;相反当A股与H股整体价格持平甚至A股折价时,将综合考虑市场投资者结构、流动性及成长空间等因素后,适当增加A股市场配置比例,最终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从而有效提高不同市场状况下基金资产的整体收益水平。在股票选择策略方面,本基金将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精选具有核心竞争优势和持续增长潜力,且估值水平相对合理的国内A股及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的港股投资标的股票进行重点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40%×恒生指数收益率+4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朱碧艳
刘晔
联系电话
400-811-9999
010-66223586
电子邮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liuye1@bankofbeijing.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1-9999
95526
传真
010-66583158
010-66225309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 2018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17,418,158.07
本期利润
-205,325,658.9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91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8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8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30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282,301,061.2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45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所列数据截止到报告期最后一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4、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4月20日。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3.23%
1.52%
-3.76%
0.94%
0.53%
0.58%
过去三个月
-0.83%
1.28%
-3.15%
0.84%
2.32%
0.44%
过去六个月
-4.85%
1.34%
-5.37%
0.89%
0.52%
0.45%
过去一年
13.68%
1.18%
2.97%
0.73%
10.71%
0.45%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9.70%
0.92%
18.94%
0.64%
0.76%
0.28%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4月20日生效。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股票资产的0-100%,投资于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股票资产的0-10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是我国第一家由银行直接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目前在北京、上海、深圳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和上海设有全资子公司——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含子公司)拥有公募基金、特定资产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外投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保险资产管理、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投资管理、QDII、QFII、RQFII等多项业务资格。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旗下管理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6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等113只公募基金。
公司始终坚持“以稳健的投资管理,为客户提供卓越的理财服务”为使命,依托强大的股东背景、稳健的经营理念、科学的投研体系、严密的风控机制和资深的管理团队,立足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坚持“稳健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致力于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一流的投资管理服务。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郝康
权益投资总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12月30日
-
20
先后在澳大利亚首源投资管理公司担任基金经理,在联和运通投资顾问管理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在工银瑞信担任国际业务总监,在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6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权益投资总监,兼任工银瑞信(国际)投资总监,2016年12月3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1月9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沪港深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5月1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离职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离职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定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公司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法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今年上半年市场波动,恒生指数犹如过山车。市场在1月大幅上涨,但在2月急剧逆转,3月至5月市场处于大幅度区间波动中。而随着外贸战风险加大,国内市场信用风险担忧,以及人民币贬值影响,市场在6月更创出新低。整体上半年市场情绪大幅波动,风格切换剧烈。
今年开年,市场在银行股的带动下大涨。由于银行股在恒生指数中的权重极高,对组合造成一定程度的压力。之后市场大幅回调,并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保持了区间震荡的格局。在市场波动加大、缺乏明确趋势的情况下,我们加强组合的防御性,减仓TMT和工业类股票,加大了对医药、消费和公用事业板块的配置。在房地产板块,考虑到美国的加息预期,我们选择了低配香港本地的房地产股票。而内房股中的龙头则具有低估值、高分红的优势,并通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增长而不断扩张市场份额,从而成为我们重点配置的标的。
在上半年的最后两周,市场出现恐慌性下跌,许多基本面良好、估值合理的股票也遭到抛售,我们的组合在这一阶段受到较大的伤害。但是我们相信一旦市场回归理性,优质股票将会被认可。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4.8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37%。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过去半年,中国经济的内外部环境均面临巨大挑战。突发的贸易战越来越可能演变成长期持久的经贸冲突,并对中国的产业政策带来深远的影响。国内经济方面,宏观去杠杆则是经济长期健康发展必须克服的一个障碍,与此伴随的企业信用风险加大则压制了整个资本市场的风险偏好。经过长达数个月的调整,市场估值已经处于非常有吸引力的状态。与此同时,我们也观察到更多的积极信号:政策的协调性在增强,经济增长本身也展现了相当程度的韧性。我们因而有理由对下半年的资本市场保持一个更加积极乐观的态度。
从估值层面看,我们认为市场已经在底部附近,有必要保持组合的灵活性。但是在目前状态下,市场不太可能有系统性的机会。我们希望在保持组合适度均衡的前提下,采取轻行业、重主题和个股的方式管理组合。我们会尤其关注轻资产、服务型、偏内需、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良好的公司。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4.6.1.1职责分工
参与估值小组成员为4人,分别是公司运作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法律合规部负责人,组长由运作部负责人担任。
各部门负责人也可推荐代表各部门参与估值小组的成员,如需更换,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提出。小组成员需经运作部主管副总批准同意。
4.6.1.2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小组由具有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及熟悉业内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组成。
4.6.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
4.6.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本基金本期于2018年6月22日发布分红公告,每10份派发红利0.520元,共计派发红利150,709,893.45元,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6月26日。
本基金本报告期共计派发红利150,709,893.45元。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没有触及2014年8月8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收益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的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以及涉及关联方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等相关数据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64,365,947.12
166,932,389.80
结算备付金
24,723,588.18
714,066.81
存出保证金
1,915,939.79
237,345.92
交易性金融资产
2,964,375,703.59
1,801,672,181.70
其中:股票投资
2,964,375,703.59
1,801,672,181.7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0,000,000.00
50,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36,533,562.75
29,033,390.10
应收利息
133,223.99
55,841.05
应收股利
17,529,952.10
417,914.34
应收申购款
810,644.40
1,257,823.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3,360,388,561.92
2,050,320,952.7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21,219,875.17
49,877,535.75
应付赎回款
49,326,578.60
3,186,812.39
应付管理人报酬
4,099,807.98
2,427,558.63
应付托管费
683,301.34
404,593.1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2,431,315.29
818,005.70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26,622.31
407,706.32
负债合计
78,087,500.69
57,122,211.8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867,577,990.51
1,584,561,814.90
未分配利润
414,723,070.72
408,636,925.96
所有者权益合计
3,282,301,061.23
1,993,198,740.8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360,388,561.92
2,050,320,952.75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4月20日。
2、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145元,基金份额总额为2,867,577,990.51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一、收入
-167,383,363.05
260,379,715.63
1.利息收入
4,935,042.53
2,769,923.3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899,741.23
2,083,127.89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035,301.30
686,795.45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8,371,624.18
112,600,873.5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7,747,436.68
91,284,333.10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30,624,187.50
21,316,540.43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22,743,817.06
142,784,577.87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053,787.30
2,224,340.89
减:二、费用
37,942,295.94
32,282,098.59
1.管理人报酬
20,758,899.23
15,104,354.63
2.托管费
3,459,816.58
2,517,392.51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3,509,433.25
14,452,800.71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214,146.88
207,550.7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05,325,658.99
228,097,617.0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05,325,658.99
228,097,617.04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4月20日。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84,561,814.90
408,636,925.96
1,993,198,740.8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05,325,658.99
-205,325,658.9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283,016,175.61
362,121,697.20
1,645,137,872.8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760,899,504.23
478,858,861.43
2,239,758,365.66
2.基金赎回款
-477,883,328.62
-116,737,164.23
-594,620,492.8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50,709,893.45
-150,709,893.45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867,577,990.51
414,723,070.72
3,282,301,061.23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729,979,412.29
-120,613,141.68
1,609,366,270.6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28,097,617.04
228,097,617.0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06,408,914.64
-26,239,228.64
-232,648,143.2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46,805,431.20
1,074,548.04
747,879,979.24
2.基金赎回款
-953,214,345.84
-27,313,776.68
-980,528,122.5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23,570,497.65
81,245,246.72
1,604,815,744.37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4月20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郭特华______ ______赵紫英______ ____关亚君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283号《关于准予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02,428,637.18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44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4月2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2,477,659.24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9,022.0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债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股票资产的0-100%,投资于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股票资产的0-10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40%×恒生指数收益率+4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2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关联方关系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注:1、本报告期本基金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2、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0,758,899.23
15,104,354.6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669,182.79
56,405.97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459,816.58
2,517,392.51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销售服务费
无。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4月20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0.00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44,257,272.98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22,172,209.90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0.00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0.00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66,429,482.88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2.32%
-
注: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交易费用按市场公开的交易费率计算并支付。
2、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4,198,370.45
0.8439%
0.00
0.0000%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4,365,947.12
2,542,465.99
106,987,489.28
1,730,178.99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期末( 2018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9.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日
流通受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
(单位: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603693
江苏新能
2018年6月25日
2018年7月3日
新股流通受限
9.00
9.00
5,384
48,456.00
48,456.00
-
603706
东方环宇
2018年6月29日
2018年7月9日
新股流通受限
13.09
13.09
1,765
23,103.85
23,103.85
-
603105
芯能科技
2018年6月29日
2018年7月9日
新股流通受限
4.83
4.83
3,410
16,470.30
16,470.30
-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964,375,703.59
88.22
其中:股票
2,964,375,703.59
88.22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0,000,000.00
1.49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89,089,535.30
8.60
7
其他各项资产
56,923,323.03
1.69
8
合计
3,360,388,561.92
100.00
注:1、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2、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2,627,350,215.29元,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为80.05%。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32,371,149.12
0.99
C
制造业
191,405,392.39
5.83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1,559.85
0.00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48,229.12
0.0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48,375,364.00
1.47
K
房地产业
50,739,271.20
1.55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483,138.53
0.41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50,157.95
0.01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1,226.14
0.00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337,025,488.30
10.27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Consumer Discretionary 非日常生活消费品
391,502,403.60
11.93
Consumer Staples 日常消费品
66,105,495.00
2.01
Energy 能源
139,577,250.00
4.25
Financials 金融
965,543,080.69
29.42
Health Care 医疗保健
227,950,680.00
6.94
Information Technology 信息技术
299,488,661.00
9.12
Materials 原材料
77,052,100.00
2.35
Real Estate 房地产
316,515,245.00
9.64
Utilities 公用事业
143,615,300.00
4.38
合计
2,627,350,215.29
80.05
注:1、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2、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299
友邦保险
3,710,800
214,632,672.00
6.54
2
00939
建设银行
30,620,000
187,088,200.00
5.70
3
00700
腾讯控股
512,500
170,155,125.00
5.18
4
02318
中国平安
1,854,000
112,852,980.00
3.44
4
601318
中国平安
825,800
48,375,364.00
1.47
6
01030
新城发展控股
20,738,000
124,220,620.00
3.78
7
00966
中国太平
5,438,800
112,583,160.00
3.43
8
02688
新奥能源
1,558,000
101,347,900.00
3.09
9
01093
石药集团
5,072,000
101,338,560.00
3.09
10
01928
金沙中国有限公司
2,401,200
84,930,444.00
2.59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公司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171
兖州煤业股份
162,943,587.03
8.17
2
00966
中国太平
155,929,796.45
7.82
3
00700
腾讯控股
139,818,632.13
7.01
4
01030
新城发展控股
123,869,090.60
6.21
5
000002
万科A
123,475,065.63
6.19
6
00939
建设银行
119,757,967.51
6.01
7
02018
瑞声科技
117,309,112.78
5.89
8
03988
中国银行
115,494,412.47
5.79
9
02382
舜宇光学科技
111,109,598.21
5.57
10
601888
中国国旅
109,703,438.94
5.50
11
01128
永利澳门
96,376,712.32
4.84
12
601318
中国平安
96,057,458.47
4.82
13
600887
伊利股份
95,053,513.20
4.77
14
02688
新奥能源
89,551,078.67
4.49
15
01928
金沙中国有限公司
87,607,730.04
4.40
16
02007
碧桂园
85,518,674.98
4.29
17
02601
中国太保
85,240,932.21
4.28
18
01299
友邦保险
82,355,967.10
4.13
19
00285
比亚迪电子
80,902,448.16
4.06
20
00880
澳博控股
79,736,369.15
4.00
21
00857
中国石油股份
76,273,147.35
3.83
22
00027
银河娱乐
75,067,075.60
3.77
23
00135
昆仑能源
74,007,588.24
3.71
24
03968
招商银行
73,937,284.18
3.71
25
00688
中国海外发展
70,996,359.23
3.56
26
00384
中国燃气
67,826,043.19
3.40
27
01088
中国神华
65,235,581.69
3.27
28
02318
中国平安
63,413,546.16
3.18
29
02282
美高梅中国
62,942,841.00
3.16
30
01958
北京汽车
56,003,333.09
2.81
31
06818
中国光大银行
55,850,297.55
2.80
32
01313
华润水泥控股
54,519,972.03
2.74
33
01336
新华保险
53,319,549.09
2.68
34
000858
五粮液
51,303,720.70
2.57
35
600585
海螺水泥
50,586,316.91
2.54
36
00884
旭辉控股集团
50,207,464.03
2.52
37
600104
上汽集团
46,503,937.27
2.33
38
01093
石药集团
45,665,395.52
2.29
39
00867
康哲药业
45,032,509.58
2.26
40
01288
农业银行
42,982,525.51
2.16
41
02196
复星医药
41,769,854.09
2.10
42
02319
蒙牛乳业
40,677,948.80
2.04
43
002343
慈文传媒
40,061,890.21
2.01
注:1、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
2、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05
汇丰控股
143,917,108.15
7.22
2
01171
兖州煤业股份
143,767,824.70
7.21
3
00700
腾讯控股
138,119,725.92
6.93
4
02318
中国平安
109,701,656.59
5.50
5
601888
中国国旅
102,264,085.24
5.13
6
02018
瑞声科技
101,755,288.51
5.11
7
02382
舜宇光学科技
100,272,743.70
5.03
8
600887
伊利股份
80,265,644.06
4.03
9
01958
北京汽车
79,276,898.63
3.98
10
02601
中国太保
73,232,440.84
3.67
11
02282
美高梅中国
71,520,431.90
3.59
12
00857
中国石油股份
70,863,000.20
3.56
13
00285
比亚迪电子
70,198,067.80
3.52
14
00135
昆仑能源
64,272,004.42
3.22
15
000002
万科A
60,847,363.12
3.05
16
00867
康哲药业
58,882,597.81
2.95
17
00027
银河娱乐
57,997,753.48
2.91
18
00868
信义玻璃
54,982,059.99
2.76
19
03988
中国银行
53,007,054.99
2.66
20
03968
招商银行
51,249,810.19
2.57
21
03888
金山软件
50,142,457.76
2.52
22
01044
恒安国际
47,930,062.64
2.40
23
06818
中国光大银行
47,432,180.67
2.38
24
01336
新华保险
42,811,124.96
2.15
25
600104
上汽集团
41,594,051.35
2.09
26
000858
五粮液
40,704,058.25
2.04
注:1、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
2、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4,638,598,390.63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3,272,521,901.62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投资决策程序说明:
招商银行
本报告期,本基金持有招商银行,其发行主体因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处以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上述情形对上市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无重大影响,投资决策流程符合基金管理人的制度要求。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915,939.7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6,533,562.75
3
应收股利
17,529,952.10
4
应收利息
133,223.99
5
应收申购款
810,644.4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6,923,323.03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25,355
113,097.14
2,413,093,556.50
84.15%
454,484,434.01
15.85%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3,312,195.35
0.1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10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4月20日 )基金份额总额
202,477,659.24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584,561,814.9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760,899,504.23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477,883,328.62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867,577,990.51
注:1、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2、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4月9日发布《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江明波先生自2018年4月4日起不再担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基金托管人:
无。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有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的审计机构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审计机构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无改聘情况。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中金
2
5,422,107,790.45
68.57%
3,719,375.61
68.56%
-
招商证券
2
2,041,149,669.62
25.81%
1,398,138.30
25.77%
-
天风证券
2
444,573,467.13
5.62%
307,331.76
5.67%
-
兴业证券
4
-
-
-
-
-
平安证券
2
-
-
-
-
-
注:1.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选择综合实力强、研究能力突出、合规经营的证券公司,向其租用专用交易单元。
(1)选择标准:
a)经营行为规范,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b)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资本市场、个股分析的报告及量化、衍生品和国际市场的研究服务支持。
c)在证监会最近一期证券公司年度分类结果中,分类级别原则上不得低于BBB。
d)与其他证券公司相比,能够提供最佳交易执行和优惠合理的佣金费率。
(2)选择程序
a)新增证券公司的选定:根据以上标准对证券公司进行考察、选择和确定。在合作之前,证券公司需提供至少两个季度的服务,并在两个季度内与其他已合作证券公司一起参与基金管理人的研究服务评估。根据对其研究服务评估结果决定是否作为新增合作证券公司。
b)签订协议:与被选择的证券公司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2.证券公司的评估、保留和更换程序
(1)交易单元的租用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前30天内,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各证券公司在服务期间的综合证券服务质量、费率等情况进行评估。
(2)对于符合标准的证券公司,与其续约;对于不能达到标准的证券公司,不与其续约,并根据证券公司选择标准和程序,重新选择其他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综合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
(3)若证券公司提供的综合证券服务不符合要求,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协议约定,提前终止租用其交易单元。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金
-
-
10,140,500,000.00
80.03%
-
-
招商证券
-
-
1,650,000,000.00
13.02%
-
-
天风证券
-
-
880,000,000.00
6.95%
-
-
兴业证券
-
-
-
-
-
-
平安证券
-
-
-
-
-
-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80101-20180630
921,932,301.52
0.00
0.00
921,932,301.52
32.15%
个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较为集中,存在基金规模大幅波动的风险,以及由此导致基金收益较大波动的风险。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18年4月1日起生效。详见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介发布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