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大成景荣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相关约定,现将大成景荣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情况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时间自2020年10月24日起,至2020年11月12日17:00止。根据计票结果,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未达到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因此未达到法定的会议召开条件,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失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律师费,前述持有人大会费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费用。本次大会召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备查文件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大成景荣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
2、大成景荣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
3、公证书;
4、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大成景荣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