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16年4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
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686号)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
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
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
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
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
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
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
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
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
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
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
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
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回报可能低于业绩比
较基准的风险等。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
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
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
为2019年12月12日,与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9年9月30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I
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目录
一、绪言 ........................................................... 1
二、释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 7
四、基金托管人 .................................................... 16
五、相关服务机构 .................................................. 19
六、基金份额的分类 ................................................ 41
七、基金的募集 .................................................... 43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与存续 .......................................... 44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45
十、基金转换 ...................................................... 52
十一、基金的投资 .................................................. 59
十二、基金的业绩 .................................................. 70
十三、基金的财产 .................................................. 71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 72
十五、基金的收益分配 .............................................. 76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8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1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82
十九、风险揭示 .................................................... 88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2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4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9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39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 141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42
二十六、备查文件 ................................................. 143
II
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中科沃土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等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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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
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金托
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
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 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 年8 月31 日颁布、同年10 月1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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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包
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
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
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
券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21、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
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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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申购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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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6、元:指人民币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
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摊余成本法:指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
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49、偏离度:指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等于(NAVs-NAVa)
/NAVa。其中,NAVs为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NAVa为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
净值。
50、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
51、7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7个自然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按每日复利折算出
的年资产收益率
52、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用从基
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53、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两类
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
54、A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5、B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6、升级:指当投资者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A类基金份额达到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
份额要求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A类基金份额全部升
级为B类基金份额
57、降级:指当投资者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类基金份额的
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全
部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5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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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本基金通过每日
计算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1.00元。该基金份额净值是计算基金申购
与赎回价格的基础
6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
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过程
6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货币市场基金依法可投资的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
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
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
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情形除外
6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64、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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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5668(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21楼01单元自编06-08号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37号
法定代表人:程文卫
设立日期:2015年9月6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4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
他业务
联系人:古琳花
联系电话:020-37128628
2、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广东中科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9.711%
2 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14.085%
3 广东普瑞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77%
4 珠海横琴沃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486%
5 珠海横琴沃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486%
6 珠海横琴西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486%
8 珠海横琴沃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225%
7 珠海横琴沃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873%
9 珠海横琴沃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451%
10 珠海横琴沃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451%
11 广东中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169%
合计 100.0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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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会成员
胡冬辉女士,会计硕士,董事长。曾任湖南省机械化施工公司财务主管,中国华建审计
事务所审计部经理,中国华星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中国乐凯集团公司总会计师,中央汇金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专职董事(人保集团派出董事),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机构管
理部、保险机构管理部副主任。现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为绎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学硕士,副董事长。曾任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稽
查二处主任科员、上市公司监管一处主任科员、基金监管处主任科员,广东中科科创创业投
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总经理、项目管理部总经理、副总裁,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长。现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任珠海横琴沃智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横琴沃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
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零壹沃土新三板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暨南大学会计
硕士、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
杨绍基先生,管理学博士,副董事长。曾任广东发展银行资产管理部资产管理员,金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研究部副总监、投资管理部总监、首席投资官。现任中科沃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刘卫东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曾任核工业华南地质局科员,韶关证券登记公司登记
部副经理、经理,中国人民银行韶关市分行办公室、金管科科员,中国人民银行翁源县支行
副行长、行长,中国人民银行韶关市中心支行调查统计科、人事科科长,中国人民银行韶关
市中心支行副行长。现任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兼任广东省粤科
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省粤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省小额贷款
公司协会会长。
甘雨女士,学士,董事。曾任广州农商银行番禺支行财务会计部副经理,广州正虹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广州融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任珠海横琴西拓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凯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程文卫先生,管理学博士,博士后,董事、总经理。曾任南开大学军事教研室讲师,中
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经理、研究所所长,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中心总经理,亿利资源集团
有限公司金融集团副总裁、上市公司常务副总兼董秘,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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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新兴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志坚先生,金融硕士,独立董事。曾任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科员、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
司证券部客户经理、中国投资银行交易员,国家开发银行交易员、副处长、处长,国开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正处级)、副总裁(副局级)。现任深圳市亚信鑫理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强先生,金融学硕士,独立董事。曾任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党委秘书、总行办公室主
任科员、副处长、中国加拿大自然资源投资合作基金MEC顾问公司首席运营官兼董事会秘
书。
朱桂龙先生,管理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合肥工业大学预测与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副研究员、研究员,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华
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兼任江西九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南玻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广州金域医学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广电运通股份有
限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胡玮先生,工商管理和信息技术学士,监事会主席。曾任广东中科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广东中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兼任珠海
横琴沃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袁成龙先生,学士,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职工代表监事。曾任明高资讯科技(广州)
有限公司软件开发部软件工程师、明基逐鹿(苏州)软件有限公司软件实施部软件实施顾问、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系统管理员、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监,
现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李泉先生,硕士,集中交易部副总经理,职工代表监事。曾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
政经理、渠道经理,深圳市前海聚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现任集中交易部副总
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胡冬辉女士,会计学硕士,董事长,简历同上。
程文卫先生,管理学博士,总经理、董事,简历同上。
曹萍女士,经济学硕士,律师,督察长、合规负责人兼监察风控部总经理。曾任原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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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研究发展部、投资银行部经理助
理,广东省风险投资集团战略发展部项目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负责人,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规法律部总经理,现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合
规负责人兼监察风控部总经理。
傅军先生,计算机硕士,副总经理。曾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富荣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总经理助理、运营总监,现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基金经理
马洪娟女士,金融学博士,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曾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研究员、基金经理。现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中科沃土货币
市场基金基金经理、中科沃土沃祥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和中科沃土沃安中短
期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田钊先生,金融工程硕士,固定收益部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曾任国开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销售交易部结构化产品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现任中
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副总监、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中科沃
土沃祥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科沃土沃安中短期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和中科沃土沃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程文卫先生、乐瑞祺先生、马洪娟女士、邱阳女士和
徐力先生。
程文卫先生,管理学博士,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简历同上。
乐瑞祺先生,经济学硕士,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曾任衡泰软件定量研究部定量分析
师,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监、基金经
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总监。现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助理、中科沃土沃安中短期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科沃土沃祥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科沃土沃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科沃
土沃鑫成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和中科沃土沃盛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马洪娟女士,金融学博士,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简历同上。
邱阳女士,经济学学士,专户投资部总经理。曾任北京金美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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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财富管理部新业务协调,亿利资源集团金融事业部业务总监,信达新
兴财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部总
经理。
徐力先生,MBA,工学硕士,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曾任方正证券研究所所长助
理、TMT组长,中信建投研究所通信行业VP,海通证券研究所通信行业首席分析师,东吴
证券研究所通信行业首席分析师,赛伯乐投资高级合伙人,江信基金研究总监,现任中科沃
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中科沃土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备注:上述人员履历根据最新情况更新)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