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元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金鹰元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是根据《金
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由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而来。
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6年4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16【730】号文注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6年5月25日正式生
效。该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自2016年5月25日起至2018年5月25日止。该基
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根据《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约定,该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金
鹰元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针对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金鹰元和灵活配置型证券投
资基金,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依据《金鹰元和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合同变更程序,经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将《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为
《金鹰元和灵活配置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于2018年5月18日刊登了
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对基金合同修改部分进行了说明,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
于2018年5月31日起生效。前述修改变更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金鹰
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注册以及其转型为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
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
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
投资决策,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
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
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
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投
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
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
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
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本基
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收益、较高预
期风险的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
场基金。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中的数据已经本基金托管人
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11月30日,有
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20年9月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9月30日,
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自《信息
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目录
一、绪言 ........................................................................................................................................... 1
二、释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 6
四、基金托管人 ..............................................................................................................................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1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64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65
八、基金的投资 .............................................................................................................................. 76
九、基金业绩 .................................................................................................................................. 87
十、基金的财产 .............................................................................................................................. 90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 91
十二、基金的收益分配 .................................................................................................................. 96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98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100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101
十六、风险揭示 ............................................................................................................................ 108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12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14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40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59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 161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65
二十三、备查文件 ........................................................................................................................ 166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金鹰元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并经中国证监
会备案。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
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
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金鹰元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金鹰元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金鹰元和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金鹰元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7、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8、《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 年4 月24 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9、《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1、《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3、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4、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5、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6、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8、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19、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者
20、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1、销售机构: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2、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3、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金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4、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5、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基金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6、基金合同生效日:指《金鹰元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起始日,《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27、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8、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29、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0、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1、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2、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3、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4、《业务规则》: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业务规则》,是规范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
投资者共同遵守
35、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6、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37、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38、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39、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0、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1、元:指人民币元
42、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3、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4、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5、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每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每类基金份额总
数
46、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47、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48、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49、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50、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1、《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
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是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
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
或交易的债券等
53、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
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
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金鹰元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1楼自编1101之一J79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30楼
法定代表人:王铁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9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10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0-83936180
股权结构:
发起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33770 66.19%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250 24.01%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 9.8%
总计 5102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王铁先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南开大学财政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
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先后任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长江
证券(上海)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市融通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东旭集团
有限公司副总裁。
李兆廷先生,董事,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工程硕士。曾任石家庄市柴油机厂技
术员、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生产力学会副会长。
姚文强先生,董事,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深圳代办处财务部负责人,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代办处主管,浙江证券深
圳营业部投资咨询部经理、大成基金管理公司市场部高级经理,汉唐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市场总监,招商基金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南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南方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颜康富先生,董事,暨南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任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彩田支行副行长、长城支行信贷部经理、
总行信贷审批部风险管理高级经理、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授信审批部
副总经理、总行贷审会副主任、广州分行副行长、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首
席风险官。现任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周建余先生,董事,浙江大学管理学硕士。曾任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东莞分
公司担任会计、财务主管、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体育东路营业部财务经理、广
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高级主管、经理、高级经理、广州越
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中心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
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
黄雪贞女士,董事,英语语言文学硕士,历任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秘书助理和证券事务代表、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主
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主任、
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
魏宏超先生,独立董事,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哈
尔滨市分行计划资金处主任科员、民族证券哈尔滨营业部总经理、民族证券长春
营业部总经理、民族证券总公司经纪业务督导、民族证券总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
经理等职务。现任海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唐宜红女士,独立董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博士。历任对外经济贸易
大学担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等职务,2010年5月至2020年
7月在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先后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等职
务。现任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崔书文先生,独立董事,辽宁财经学院经济学学士,历任经济日报信息部编
辑、主任助理、副主任、证券部主任、新闻研究部主任、财经新闻部主任、产经
新闻部主任、高级记者、首席记者等职务。
2、监事会成员
姚志智女士,监事,党校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历任郴州电厂职员、
郴州市农业银行储蓄代办员、飞虹营业所副主任、国北所主任、广州天河保德交
通物资公司主管会计、广州珠江啤酒集团财务部主管会计、广州荣鑫容器有限公
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广州白云山侨光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广州
白云山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广州白云山化学制药创新中心财务负责人、
广州白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财务部部长、广州医药海马品
牌整合传播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赖德昌先生,监事,本科学历,历任广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员、广发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部总监。
郭素颖女士,监事,经济学硕士。历任安信证券研究所研究员,盛盈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综合管理部总
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姚文强先生,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历任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代办处
财务部负责人,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代办处主管,浙江证券深圳营业部投
资咨询部经理、大成基金管理公司市场部高级经理,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市场
总监,招商基金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南总经理,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南方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
总经理等职务。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娇娇女士,督察长,法学硕士,历任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
目经理、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服务三部高级主办、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
裁办公室新业务/产品管理组负责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运营
部负责人。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刘盛先生,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化学工程硕士,历任长江证券有限公司
电脑主管、平安证券有限公司电脑主管、巨田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宏源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天源证券有限公司总经
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务。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
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职务。
4、基金经理
倪超先生,2009年6月加盟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行业研究员,
消费品研究小组组长、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6月起任金鹰行业优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8月至2017年6月担任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4月至2018年1月任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11月8日起转型为金鹰元祺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6月至2018年3月任金鹰元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6
月至2018年7月但任金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4月起担任金鹰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成份股优
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6月起担任金鹰元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9月开始金鹰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情况:李涛先生,管理时间2016年5月25日至2016
年10月27日;于利强先生,管理时间2016年5月25日至2017年6月21日;
刘丽娟女士,管理时间2016年10月19日至2019年5月10日;李海先生,管
理时间2019年4月20日至2020年11月18日。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有:
本公司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相关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有:
(1)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姚文强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
王喆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陈颖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林龙军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绝对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陈立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刘丽娟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2)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姚文强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
王喆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陈颖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陈立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3)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姚文强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
耿源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总经理助理;
林龙军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绝对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
经理;
林暐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龙悦芳女士,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基金经
理;
戴骏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研究部总经理、固定收
益部副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