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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商招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招商招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9月27日,大会投票表决时间为自2023年9月27日0:00起,至2023年10月27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2023年10月30日,在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授权的监督员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的基金总份额为5,639,192,165.83份。经统计,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3,200,930,001.14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6.76%。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3,200,930,001.14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
根据计票结果,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招商招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招商招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3年10月30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本次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修改自2023年10月31日起生效,投资者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mfchina.com)查阅本基金修改后的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备查文件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招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招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招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