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融盈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中融盈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中融盈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0年5月14日起,至2020年6月15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为155,120,942.53份,占权益登记日(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5月13日)基金总份额的55.43%,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155,120,942.53份,占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有的份额为155,120,942.53份(超过50%)。对本次会议议案表示同意意见的表决票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融盈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0年6月16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40,000元,合计50,000元。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6月16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本次大会决议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关于《中融盈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中融盈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融盈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中融盈泽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融盈泽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编制了《中融盈泽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中融盈泽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融盈泽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于本次会议决议生效公告之日起生效,《中融盈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融盈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同一日起失效。
本基金将自同日起转型为中融盈泽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将原中融盈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3009)转型为中融盈泽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原中融盈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3010)转型为中融盈泽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基金份额,转型后本基金简称变更为中融盈泽中短债,基金代码不变。
四、备查文件
1、《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融盈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融盈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融盈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