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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
标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基准日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
元)
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
民币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
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得利
003041
2016年8月17日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鑫元得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24年5月21日
1.1497
99,403,878.59
一
0.436
本次分红为2024年第1次分红
注:按照《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
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2024年5月27日
2024年5月27日
2024年5月28日
权益登记日,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2024年5月27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
值折算成基金份额,并于2024年5月28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4年5月
29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
暂免征收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
折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
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
为准;如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红利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查询、修改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
3.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
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
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
(2)本公司网站:www.xyamc.com
投资者也可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网
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调整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
阅读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