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2017]13号)等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于2019年7月4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新城控股”(证券代码601155)按照31.12元/股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新城控股” 后续动态,必要时及时调整其估值价格。待上述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确定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