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金鹰鑫益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348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1月16日
基金管理人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08,573,761.5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金鹰鑫益混合A
金鹰鑫益混合C
金鹰鑫益混合E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484
003485
00723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1,519,848.20份
4,057,492.36份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精选股票、债券等投资标的,力争使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得超额收益与长期资本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从宏观面、政策面、基本面和资金面四个维度进行综合分析,主动判断市场时机,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合理确定基金在股票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类资产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最大限度的提高收益。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的上市公司,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以经济基本面变化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货币、财政宏观政策,以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判断利率和债券市场走势;运用久期调整策略、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债券类属配置策略等多种积极管理策略,深入研究挖掘价值被低估的债券和市场投资机会,构建收益稳定、流动性良好的债券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曾长兴
张燕
联系电话
020-38898996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csmail@gefund.com.cn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35888,020-83936180
95555
传真
020-83282856
0755-83195201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ge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30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金鹰鑫益混合A
金鹰鑫益混合C
金鹰鑫益混合E
本期已实现收益
759,363.23
72,757.60
836,371.99
本期利润
1,099,821.59
319,113.86
925,864.9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004
0.1351
0.005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9.05%
9.14%
-1.18%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9年6月30日)
金鹰鑫益混合A
金鹰鑫益混合C
金鹰鑫益混合E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849
0.0894
-0.011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2,497,675.92
4,420,071.71
289,538,318.6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849
1.0894
0.9882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2、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5、本基金E类份额自2019年4月10日起设立,故E类份额本报告期期间为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6月30日,下同。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金鹰鑫益混合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54%
0.05%
2.99%
0.57%
-2.45%
-0.52%
过去三个月
0.54%
0.46%
-0.11%
0.75%
0.65%
-0.29%
过去六个月
9.05%
0.68%
14.31%
0.77%
-5.26%
-0.09%
过去一年
2.66%
0.59%
8.50%
0.76%
-5.84%
-0.17%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8.49%
0.39%
11.26%
0.57%
-2.77%
-0.18%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沪深300指数收益率x5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x50%。
金鹰鑫益混合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53%
0.06%
2.99%
0.57%
-2.46%
-0.51%
过去三个月
0.52%
0.46%
-0.11%
0.75%
0.63%
-0.29%
过去六个月
9.14%
0.68%
14.31%
0.77%
-5.17%
-0.09%
过去一年
2.79%
0.59%
8.50%
0.76%
-5.71%
-0.17%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8.94%
0.39%
11.26%
0.57%
-2.32%
-0.18%
金鹰鑫益混合E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51%
0.06%
2.99%
0.57%
-2.48%
-0.5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18%
0.30%
-2.44%
0.76%
1.26%
-0.46%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沪深300指数收益率x5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x50%。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金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11月16日至2019年6月30日)
金鹰鑫益混合A
/
金鹰鑫益混合C
/
金鹰鑫益混合E
/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11月16日生效。2、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3、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沪深300指数收益率x5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x5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97号文批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5日成立,注册资本5.102亿元人民币。2011年12月公司获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业务资格,2013年7月子公司——广州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
“以人为本、互信协作;创新谋变、挑战超越”是金鹰人的核心价值观。公司坚持价值投资为导向,着力打造高水准的投研团队,努力为投资者创造丰厚回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46只公募基金,管理规模550.88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林龙军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公司绝对收益投资部总监
2018-05-17
-
11
林龙军先生,曾任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经理、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投资经理兼固收投委会委员等职务。2018年3月加入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绝对收益投资部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指公司公告聘任或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金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或违反基金合同的行为,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各投资组合按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司通过完善交易范围内各类交易的公平交易执行细则、严格的流程控制、持续的技术改进,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功能执行交易,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
报告期,公司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未出现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上半年大类资产走势经历了从逐险到避险的切换,波动率总体上升,因而主要资产在不同阶段呈现出不同的机会。背后主要的宏观演绎是从衰退预期到滞涨预期的变化,因而总体而言,一季度风险资产的机会好于二季度,避险资产尤其是贵金属的机会二季度好于一季度。债券资产尤其是国内债券资产整体比较纠结,相对难以把握。从全年角度,一季度的资产配置情况基本已经决定了全年的收益分位和绝对收益水平的高低。上半年,我们的组合里重配了转债资产,用以应对债市未落股市未起的资产局面和库存向下货币摇摆的宏观局面。同时,在债券上我们采用短久期信用+长久期利率的哑铃策略,在不同时点对于久期的调整存在较大的波动。在权益上,我们相对去年增加了权益的平均仓位,并在6月底一定程度做了风格上的切换。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9年6月30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84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9.0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4.31%;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89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9.1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4.31%;E类基金份额净值为0.9882元,本报告期(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6月30日)份额净值增长率-1.1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2.4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二季度滞涨的格局会得到改善,国内的权益市场和固收市场都存在相比二季度有不同程度的机会。信用二元化的出现,我们会在下半年把投资研究重心放在长端利率品上,从容但不麻木,积极但不冒进。对于转债而言,会更多运用自下而上的手法,严格控制总体仓位。权益层面,鉴于决策层对于地产的态度,结合成长行业的相对业绩表现,我们认为下半年成长行情是值得期待的。汽车、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电子等行业我们会花更多精力去跟踪。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由基金估值业务分管领导、督察长、基金估值核算负责人、基金会计、合规风控部人员及相关投研人员等组成。在特殊情况下,公司召集估值委员会会议,讨论和决策特殊估值事项,估值委员会集体决策,需到会的三分之二估值委员会成员表决通过。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以上所有相关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为保证基金估值的客观独立,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一切以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为准则。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流通受限股票流动性折扣。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资产净值已发生连续超过6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已按法规要求向证监会报送解决方案。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招商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我行在履行托管职责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托管义务并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招商银行根据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监督条款,对托管产品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并根据监管要求履行报告义务。招商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的统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产品的全套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并与管理人建立对账机制。本半年度报告中利润分配情况真实、准确。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金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3,255,791.40
93,348.89
结算备付金
784,456.51
119,555.54
存出保证金
25,065.25
7,155.16
交易性金融资产
356,207,061.56
19,136,012.72
其中:股票投资
2,302,792.00
4,871,635.0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323,842,269.56
14,264,377.7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30,062,000.00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3,366,331.18
-
应收利息
5,866,746.22
102,582.6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642,629.01
546.3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370,148,081.13
19,459,201.3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61,439,775.28
1,4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1,003,510.00
1,614.76
应付赎回款
763,340.41
945.85
应付管理人报酬
170,276.40
11,456.46
应付托管费
24,325.19
1,636.63
应付销售服务费
92,954.17
477.66
应付交易费用
39,382.93
9,194.32
应交税费
13,160.98
894.34
应付利息
6,929.60
-40.17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38,359.85
211,000.03
负债合计
63,692,014.81
1,637,179.8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08,573,761.58
17,896,825.43
未分配利润
-2,117,695.26
-74,804.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306,456,066.32
17,822,021.4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70,148,081.13
19,459,201.31
注: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基金份额总额308,573,761.58份;其中金鹰鑫益混合A基金份额净值1.0849元,份额总额11,519,848.20份;金鹰鑫益混合C基金份额净值1.0894元,份额总额4,057,492.36份;金鹰鑫益混合E基金份额净值0.9882元,份额总额292,996,421.02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金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一、收入
3,115,111.31
1,901,446.94
1.利息收入
1,435,465.67
614,912.4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9,215.84
8,670.77
债券利息收入
1,271,615.55
503,965.3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129,889.3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4,744.92
102,276.30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992,198.48
1,376,090.9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351,070.95
-125,396.00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19,879.53
1,501,486.9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21,248.00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76,307.60
-113,310.7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1,139.56
23,754.35
减:二、费用
770,310.89
307,281.01
1.管理人报酬
300,271.55
117,857.41
2.托管费
42,895.88
16,836.83
3.销售服务费
144,815.81
4,959.70
4.交易费用
131,756.46
4,520.69
5.利息支出
107,146.46
29,221.29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07,146.46
29,221.29
6.税金及附加
2,026.06
828.07
7.其他费用
41,398.67
133,057.0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344,800.42
1,594,165.93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344,800.42
1,594,165.93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金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7,896,825.43
-74,804.00
17,822,021.4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344,800.42
2,344,800.4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90,676,936.15
-4,387,691.68
286,289,244.4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09,057,495.73
-3,944,507.99
305,112,987.74
2.基金赎回款
-18,380,559.58
-443,183.69
-18,823,743.2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08,573,761.58
-2,117,695.26
306,456,066.32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8,574,035.23
654,393.32
39,228,428.5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594,165.93
1,594,165.9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0,089,730.84
613,711.57
10,703,442.4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9,454,262.31
3,637,960.50
63,092,222.81
2.基金赎回款
-49,364,531.47
-3,024,248.93
-52,388,780.4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8,663,766.07
2,862,270.82
51,526,036.8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刘志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志刚,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文君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金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函[2016]2816号文《关于金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批准,于2016年11月16日募集成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募集期间自2016年10月20日起至2016年11月10日止, 认购金额及认购期银行利息合计207,572,112.63元,其中,金鹰鑫益混合基金A为人民币169,509,937.83元,金鹰鑫益混合基金C为人民币38,062,174.80元,于2016年11月14日划至托管银行账户,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07,539,205.55份基金份额。验资机构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有限合伙)。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会计报表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需说明的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2008年9月18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免征增值税;2018年1月1日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以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2.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