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京方正内经证字第 01638 号
申请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
融大街 5 号 (新盛大厦 )12、 15 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5441G,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委托代理人:龚丽雯,女,1991 年 9 月 2 日出生,公民
身份号码:360103199109022228。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申请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龚丽雯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向我处称,申请人管理的东兴兴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涉及变更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事宜,根据《东兴兴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发布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东兴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特向我处申请办理东兴兴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过程以及表
决结果的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向我处提交了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件、
授权书、《东兴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经本公证
员审查均真实、有效,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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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东兴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法
律规定。
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
序规则》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证处受理了该公证
申请并指派本公证员和本处工作人员王悦办理此项公证。
依据预定程序,截至 2021 年 5 月 7 日 17:00 止,申请人
的委托代理人称其公司共收到代表东兴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份额为 249,252,416.28 份的东兴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2021 年 5 月 10 日上午,
在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6 层,在本
公证员和本处工作人员王悦的现场监督下,东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委托代理人龚丽雯和秦晓统计计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托管业务部的委托代理人刘亮参与本次监票过程,北京
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旭见证本次计票过程。依据东兴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持有人名册计算,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
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
基金份额为 249,252,416.28 份,占权益登记日东兴兴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总份额的 55.60%。在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中,对议案同意票
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244,665,239.38 份,占提交有效表决票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基金份额的 98.16%;
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2,242,904.20 份,占提交有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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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基金份额的
0.9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2,344,272.70 份,占提交
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基金份额
的 0.94%(以上有关比例的计算结果均采用四舍五入,保留小
数点后两位计算所得)。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此次东兴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符合《东兴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及公告的约定,大会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公证员
2021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