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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08月29日
送出日期:2023年08月3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信建投轮换混合 基金代码 003822
基金简称A 中信建投轮换混合A 基金代码A 003822
基金简称C 中信建投轮换混合C 基金代码C 003823
基金管理人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01月17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栾江伟 2019年01月17日 2009年04月14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对行业轮换策略等多种投资策略的有机结合,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包括同业存单)、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50%-95%;持有全部权证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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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通过对宏观经济基本面(包括经济运行周期、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的分析判断,和对流动性水平(包括资金面供需情况、证券市场估值水平等)的深入研究,分析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货币市场三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和收益,并据此对本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现金之间的投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4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A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C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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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数据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
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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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中信建投轮换混合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100万 1.50% 金额申购,单位:元
100万≤M<200万 1.20% 金额申购,单位:元
200万≤M<500万 0.80% 金额申购,单位:元
M≥500万 1000.00元/笔 金额申购,单位:元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75%
30天≤N<180天 0.50%
N≥180天 0.00%
中信建投轮换混合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0 0.00% 金额申购,单位:元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50%
N≥30天 0.00%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或等于30天但少于3个月(1个月按30天计算)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
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或等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或等于6个月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不收取赎回费。赎回费中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
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赎回费中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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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 1.20%
托管费 0.20%
销售服务费C 0.40%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
基金资产扣除。其他费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须了解并承受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及其他
风险。
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1、股指期货投资风险;2、国债期货投资风险;3、权证投资风险;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5、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华南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
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cfund108.com][客服电话:4009-108-108]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