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华夏鼎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经中
国证监会 2016 年 11 月 14 日证监许可[2016]2644 号文准予注册。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
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
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
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
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
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
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
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
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债券
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
金。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当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
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 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
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等,可能造成
基金财产损失。 此外,受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中小企
业私募债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
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
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
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
文件。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
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者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7 月 18 日, 有关财
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招募说明
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 A 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设立日期:1998 年 4 月 9 日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联系人:邱曦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3800 万元, 公司股权结
构如下:
持股单位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2%
POWER CORPORATION OF CANADA 13.9%
MACKENZIE FINANCIAL CORPORATION 13.9%
天津海鹏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10%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
况
杨明辉先生:董事长、党委书记,硕士,高级经济师。 现任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委员会委
员,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中信证券公司董事、襄
理、副总经理,中信控股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中信信托董事,信
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执
行董事、总裁等。
Barry4 Sean4 McInerney 先生:董事,硕士。 现任万信投资公司
(Mackenzie4 Financial4 Corporation)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曾在多家北
美领先的金融机构担任高级管理职位。
胡祖六先生:董事,博士,教授。 现任春华资本集团主席,兼任
百胜中国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长,香港联交所与瑞银集团等
上市公司董事等。 曾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高级经济学家,达沃斯
世界经济论坛首席经济学家,高盛集团大中华区主席、合伙人、董
事总经理等。
杨冰先生:董事,硕士。 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
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行政负责人。 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部交易员、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资产管理业务投资
主管等。
李勇进先生:董事,硕士。 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
员会委员、中信证券财富管理委员会主任。 兼任中信期货有限公
司董事、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曾任中国农
业银行大连市分行国际业务部科员,申银万国证券大连营业部部
门经理,中信证券大连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中
信证券经纪业务管理部高级副总裁、总监,中信证券(浙江)有限
责任公司总经理,中信证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中信证券经纪业
务发展与管理委员会主任等。
李一梅女士:董事、总经理,硕士。 兼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营销总监、市场总监、基金营销部总经理,上海华夏财
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
张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 现任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
员。 兼任民生通惠资产管理公司及香港中航工业国际独立董事。
曾任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宏观研究室副主任、 经济增长室主
任、所长助理、副所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等。
张宏久先生:独立董事,硕士。 现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
所合伙人。 兼任中信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全国律师协会金融
专业委员会顾问,全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及民事法律委员
会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
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支晓强先生:独立董事,博士。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处
处长、商学院财务与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兼任全国会计专业
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兼副秘书长、中国会计学会财务
成本分会副会长、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咨询专家、中
国会计学会内部控制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
事委员会委员、北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杨一夫先生:监事长,硕士。 现任鲍尔太平有限公司总裁,负
责总部加拿大鲍尔公司(Power4 Corporation4 of4 Canada)在中国的
投资活动,兼任三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投资协会常务
理事。 曾任国际金融公司(世界银行组织成员)驻中国的首席代
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等。
杨维华先生:监事,硕士。 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
理部行政负责人、公司副首席风险官。 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风险管理部 B 角(主持工作)、总监等。
史本良先生:监事,硕士,注册会计师。 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联席负责人、公司副财务总监。 曾任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 B 角、总监等。
宁晨新先生:监事,博士,高级编辑。 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办公室总监、董事会秘书(兼)。 曾任中国证券报社记者、编
辑、办公室主任、副总编辑,中国政法大学讲师等。
陈倩女士:监事,硕士。 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执
行总经理、行政负责人。 曾任中国投资银行业务经理,北京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
总经理、市场推广部副总经理等。
朱威先生:监事,硕士。 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作
部执行总经理、行政负责人。 曾任基金运作部 B 角等。
张霄岭先生:副总经理,博士。 现兼任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
司首席执行官、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清华大学五道
口金融学院特聘教授。 曾任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华盛顿总部)经
济学家、摩根士丹利(纽约总部)信用衍生品交易模型风险主管、
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三部副主任等。
刘义先生:副总经理,硕士。 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
委员。 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计划资金司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信息电脑部信息综合处副处长(主持工
作),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党办主任、养老金业务总监,华
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
阳琨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硕士。 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党委委员。 曾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财务
部部门经理,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益民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门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部
副总经理等。
李彬女士:督察长,硕士。 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部
行政负责人。 曾任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中信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助
理,法律监察部副总经理、联席负责人等。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宋洋女士,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博士。 曾任嘉
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投资经理。 2016 年 3 月加入华夏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数量投资部研究员、华夏新锦图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3 月 24 日至 2018 年 9 月
10 日期间)、 华夏睿磐泰利六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8 年 4 月 10 日至 2019 年 2 月 26 日期间)等,现任数
量投资部总监,华夏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11 月 18 日起任职)、华夏鼎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17 年 3 月 24 日起任职)、华夏睿磐泰盛六个月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8 月 29 日起任职)、华夏
睿磐泰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8 月 29 日起任
职)、 华夏睿磐泰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4 月
10 日起任职)、华夏睿磐泰茂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4 月 10 日起任职)、华夏睿磐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9 年 2 月 27 日起任职)。
历任基金经理:2017 年 1 月 18 日至 2017 年 9 月 8 日期间,韩
会永先生任基金经理;2017 年 9 月 8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7 日期
间,魏镇江先生任基金经理。
3、本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任:范义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总监,董事
总经理,投资经理。
成员:李一梅女士,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阳琨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
经理。
孙彬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总经理,
投资经理。
曲波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基金经理。
刘明宇先生,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执行总经
理,基金经理。
柳万军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
经理。
张驰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债券投资部总监。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 年 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
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年 10 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
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北京。 本行于 2005 年 10 月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939),于 2007 年 9 月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601939)。
2018 年末,集团资产规模 23.22 万亿元,较上年增长 4.96%。
2018 年度,集团实现净利润 2,556.26 亿元,较上年增长 4.93%;平
均资产回报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13%和 14.04%;
不良贷款率 1.46%,保持稳中有降;资本充足率 17.19%,保持领先
同业。
2018 年,本集团先后荣获新加坡《亚洲银行家》“2018 年中国
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2018 年中国全面风险管理成就奖”;美国
《环球金融》“全球贸易金融最具创新力银行”、《银行家》“2018 最
佳金融创新奖”、《金融时报》“2018 年金龙奖—年度最佳普惠金融
服务银行”等多项重要奖项。本集团同时获得英国《银行家》、香港
《亚洲货币》杂志“2018 年中国最佳银行”称号,并在中国银行业协
会 2018 年“陀螺”评价中排名全国性商业银行第一。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
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养
老金托管处、全球托管处、新兴业务处、运营管理处、托管应用系
统支持处、跨境托管运营处、合规监督处等 11 个职能处室,在安
徽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 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
心,共有员工 300 余人。 自 2007 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
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
控工作手段。
2、主要人员情况
蔡亚蓉,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总
行资金计划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以及中国建设银行重组
改制办公室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担任领导职务。 长期从事
公司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
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
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
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 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
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
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
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
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
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
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
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
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 经过多年
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
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
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存托业务等产品在
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
之一。 截至 2019 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924 只证券投
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
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 中国建设银行先后 9 次获得《全球托管人》
“中国最佳托管银行”、4 次获得《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
连续 5 年获得中债登“优秀资产托管机构”等奖项,并在 2016 年
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在 2017
年荣获《亚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
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
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
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
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资
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
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
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
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
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
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
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
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
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
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
基金的投资运作。 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
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
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 在日常
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
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
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
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行监控, 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
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
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
核查。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
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
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 A 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联系人:张德根
网址:www.ChinaAMC.com
2、代销机构: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一幢二楼 26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传真:010-88066214
联系人:张静
网址:www.amcfortune.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3、本公司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基金销售机构,并
另行公告。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
市、网点。
(二)登记机构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 A 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联系人:朱威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朱小辉
联系电话:010-57763888
传真:010-57763777
联系人:李晗
经办律师:吴冠雄、李晗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
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单峰、赵雪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赵雪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华夏鼎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持续、稳定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
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
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小
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
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
工具(含同业存单)、衍生品(包括国债期货、股指期货、权证)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的 80%,本基金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合计
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股指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基金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政策形势、利率走势、信用状况
等的综合判断, 并结合各大类资产的估值水平和风险收益特征,
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随着各类
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政府债券、信用债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
对投资价值分析,确定债券类属配置策略,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
进行调整,从而选择既能匹配目标久期、同时又能获得较高持有
期收益的类属债券配置比例。
(三)久期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
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
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四)收益率曲线策略
本基金资产组合中的长、中、短期债券主要根据收益率曲线
形状的变化进行合理配置。 本基金在确定固定收益资产组合平均
久期的基础上,将结合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适时采用跟踪收
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或者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杠铃及梯
形策略构造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五)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主要通过买入并持有信用风险可承担、期限与收益
率相对合理的信用债券产品,获取票息收益。 此外,本基金还将通
过对内外部评级、利差曲线研究和经济周期的判断,主动采用信
用利差投资策略,获取利差收益。
(六)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并限制
投资者数量上限,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差。 同时,受到发债主体资产
规模较小、经营波动性较高、信用基本面稳定性较差的影响,整体
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这两个特点要求在具
体的投资过程中,应采取更为谨慎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分析和跟踪该类债券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并综
合考虑信用基本面、债券收益率和流动性等要素,确定最终的投
资决策。 作为开放式基金,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该类债券占基金净
资产的比例,对于有一定信用风险隐患的个券,基于流动性风险
的考虑,本基金将及时减仓。 此外,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
基金将适度参与证券借贷交易、回购交易等投资,以增加收益。
(七)股票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基金将适度
参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以增加基金收益。
(八)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国
债期货的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参
与国债期货投资。
(九)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适度参与股
指期货投资。 通过对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
基金股票组合的实际情况及对股指期货的估值水平、 基差水平、
流动性等因素的分析, 选择合适的期货合约构建相应的头寸,以
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降低系统性风险。 基金还将利用股指
期货作为组合流动性管理工具,降低现货市场流动性不足导致的
冲击成本过高的风险,提高基金的建仓或变现效率。
(十)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适度参与权证投资。 基
金权证投资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
定价的基础上,把握市场的短期波动,追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实现稳健的超额收益。
(十一)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 发行条款、支
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
等基本面因素,估计资产违约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并根据资产
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偿还和利息收
益的现金流过程,辅助采用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相应
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编制,该指数旨
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 指数涵盖了银
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
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指数编制机构变更或停止中债综合指数的编制及发布,
或者中债综合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者由于指数编制方法发生
重大变更等原因导致中债综合指数不宜继续作为基准指数,或者
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
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一致,本基金可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
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以下内容摘自本基金 2019 年第 2 季度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3,279,757.85 11.97
其中:股票 13,279,757.85 11.97
2 固定收益投资 90,476,806.00 81.53
其中:债券 90,476,806.00 81.53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00,000.00 1.80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631,027.32 3.27
7 其他各项资产 1,581,916.28 1.43
8 合计 110,969,507.45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103,447.00 0.10
B 采矿业 471,446.00 0.43
C 制造业 6,267,628.35 5.7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410,396.00 0.38
E 建筑业 362,861.00 0.33
F 批发和零售业 455,507.60 0.42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45,889.00 0.41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655,832.80 0.60
J 金融业 2,678,102.00 2.46
K 房地产业 646,524.50 0.59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98,245.60 0.27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7,336.00 0.02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24,776.00 0.02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31,081.00 0.30
S 综合 110,685.00 0.10
合计 13,279,757.85 12.20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5,900 522,799.00 0.48
2 601166 兴业银行 17,900 327,391.00 0.30
3 000858 五粮液 2,100 247,695.00 0.23
4 000333 美的集团 4,100 212,626.00 0.20
5 600031 三一重工 16,000 209,280.00 0.19
6 600519 贵州茅台 200 196,800.00 0.18
7 002146 荣盛发展 18,400 172,776.00 0.16
8 600837 海通证券 12,000 170,280.00 0.16
9 600276 恒瑞医药 2,460 162,360.00 0.15
10 002195 二三四五 40,970 159,373.30 0.15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9,984,000.00 18.36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45,957,706.00 42.2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5,957,706.00 42.23
4 企业债券 5,989,200.00 5.50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18,545,900.00 17.04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90,476,806.00 83.14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1 108602 国开 1704 202,000 20,404,020.0
0 18.75
2 019611 19 国债 01 200,000 19,984,000.0
0 18.36
3 108603 国开 1804 103,100 10,316,186.0
0 9.48
4 018006 国开 1702 100,000 10,210,000.0
0 9.38
5 101752022 17 兖矿
MTN004 70,000 7,165,200.00 6.58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
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的情形。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
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2,895.3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569,020.96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581,916.28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
差。 ”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
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
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华夏鼎汇债券 A:
阶段
净值
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7 年 1 月 18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56% 0.09% -3.12% 0.06% 5.68% 0.03%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3.53% 0.12% 4.79% 0.07% -1.26% 0.05%
2019 年 1 月 1
日 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3% 0.14% 0.24% 0.06% 1.79% 0.08%
华夏鼎汇债券 C:
阶段
净值
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7 年 1 月 18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27% 0.09% -3.12% 0.06% 5.39% 0.03%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3.21% 0.12% 4.79% 0.07% -1.58% 0.05%
2019 年 1 月 1
日 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1.89% 0.14% 0.24% 0.06% 1.65% 0.08%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运作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
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
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证券
账户相关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账户维护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
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的年费率计
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
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
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
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
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
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
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
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
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
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
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
协商解决。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销售
服务费年费率为 0.30%。 基金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具体如
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
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 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
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
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基金销售费用
1、申购费与赎回费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
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
额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前端申购费率
50 万元以下 0.80%
50 万元以上(含 50 万元)-200 万元以下 0.60%
200 万元以上(含 200 万元)-500 万元以下 0.40%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 每笔 1,000.00 元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用
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均收取赎回费, 赎回费由赎回人
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所收取赎回费全部归入基
金资产。
A 类、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7 天以内 1.50%
7 天以上(含 7 天)-30 天以内 0.10%
30 天以上(含 30 天) 0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
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
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
(如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
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等进行适当费率
优惠。
(5)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
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
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2、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
当投资者选择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
下:
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 /(1+前端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 /T 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端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 /T 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当投资者选择申购 C 类基金份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
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 /T 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
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一:假定 T 日的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2300 元,四笔申购
金额分别为 1,000.00 元、50 万元、200 万元和 500 万元, 则各笔申
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 1 申购 2 申购 3
申购金额(元,a) 1,000.00 500,000.00 2,000,000.00
适用前端申购费率(b) 0.80% 0.60% 0.40%
净申购金额(c=a/(1+b)) 992.06 497,017.89 1,992,031.87
前端申购费(d=a-c) 7.94 2,982.11 7,968.13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e) 1.2300 1.2300 1.2300
申购份额(f=c/e) 806.55 404,079.59 1,619,538.11
若该投资者申购金额为 500 万元, 则申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
用和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 4
申购金额(元,a) 5,000,000.00
前端申购费(b) 1,000.00
净申购金额(c=a-b) 4,999,000.00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d) 1.2300
申购份额(e=c/d) 4,064,227.64
例二:假定 T 日的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0 元,某投资者
申购金额为 10 万元,则申购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份额=100,000.00/1.2000=83,333.33 份
(2)赎回金额的计算
投资者赎回 A 类 /C 类基金份额时,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
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 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 - 赎回费用
例三:假定某投资者在 T 日赎回 10,000.00 份 A 类基金份额,
持有期限 6 天,该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0 元,则其获得的
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总金额 =10,000.00×1.2500=12,500.00 元
赎回费用=12,500.00×1.50%=187.50 元
赎回金额 =12,500.00-187.50=12,312.50 元
例四:假定某投资者在 T 日赎回 10,000.00 份 A 类基金份额,
持有期限 25 天,该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0 元,则其获得的
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总金额 =10,000.00×1.2500=12,500.00 元
赎回费用=12,500.00×0.10%=12.50 元
赎回金额 =12,500.00-12.50=12,487.50 元
例五:假定某投资者在 T 日赎回 10,000.00 份 C 类基金份额,
持有期限半年,该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0 元,则其获得的
净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 =10,000.00×1.2500=12,500.00 元
(3)本基金各个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公式为计算日该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别基金份额
余额。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日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
五入。 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
告。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
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
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
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
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华夏鼎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基金
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9 年 3 月 1 日刊登的本基
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中相关内容。
(三)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中相关内容。
(四)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相关内容,该部分内容均按有
关规定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
(五)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披露了自上次招募
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华夏基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