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低工银瑞信中债-国债(7-10年)总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工银瑞信中债-国债(7-10年)总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2日起,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费率及托管费费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基金费率的方案
工银瑞信中债-国债(7-10年)总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25%调低至0.15%;托管费年费率由0.08%调低至0.05%。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本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分别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且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因此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工银瑞信中债-国债(7-10年)总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更新,就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本公司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工银瑞信中债-国债(7-10年)总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 修改后基金合同
内容 内容
第 十
五 部
分
基 金
费 用
与 税
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
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
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
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
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
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
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
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
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
近可支付日支付。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
0.15%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
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
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
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
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
0.05%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8%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
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
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若遇法定节假
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
近可支付日支付。
(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 修改后托管协议
内容 内容
十
一 、
基 金
费用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5%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08%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的0.08%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0.15%年费率
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5%0.15%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08%0.05%年费率
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的0.08%0.05%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