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6 年10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07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23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
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
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
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
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
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
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
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
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
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
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
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
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招募说明书“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
信息披露”章节约定的内容为准。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的与托管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
另有说明,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2月28日,有关财务数
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
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 4
二、释义 ........................................................................................................................................ 5
三、基金管理人 ........................................................................................................................... 10
四、基金托管人 ........................................................................................................................... 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9
六、基金的募集 ........................................................................................................................... 31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33
八、基金份额的封闭期和开放期 ................................................................................................. 34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5
十、基金的投资 ........................................................................................................................... 45
十一、基金的业绩 ....................................................................................................................... 55
十二、基金的财产 ....................................................................................................................... 56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 57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2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64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6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67
十八、风险揭示 ........................................................................................................................... 74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78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0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6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10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112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14
二十五、备查文件 ..................................................................................................................... 115
一、绪言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10月21日证监许可[2016]2407号文准予募集
注册,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23日正式生效。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等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兴业瑞丰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
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兴业瑞丰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兴业瑞丰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兴业瑞丰6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兴业瑞丰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兴业瑞丰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兴业瑞丰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兴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
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3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6、封闭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该日)6个月或自每一开放期结
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6个月的期间。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
效日起(包括该日)至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
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
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本基金封
闭期内采取封闭运作模式,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37、开放期: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
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开放期间原则上为5至20个工作日,
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一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
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
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
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38、月度对日: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月份中的对应日期,若该日
历月份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该月度对日为该月份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如该月
度对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39、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0、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1、《业务规则》:指《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2、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5、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期内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
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
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6、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7、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8、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20%
49、元:指人民币元
5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
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3、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4、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5、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6、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57、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67号13、14层
法定代表人:官恒秋
设立日期:2013年4月1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288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22211888
联系人:郭玲燕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0%
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10%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官恒秋先生,董事长,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兴业银行国际业务部副
总经理,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党委书记、
行长,兴业银行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
明东先生,董事,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先后在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及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资产经营中心、总裁事务部、资本运营部工作,
历任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中国远洋
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总经理。现任中远
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胡斌先生,董事,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企业
金融总部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兴业银行总行企业金融总部企业金融营销管理部总
经理助理,兴业银行北京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兴业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副
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兼任兴业财富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李春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总裁助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长江养老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上海量鼎资本管理公司执行董事,上海保险交易所
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现任杭州华智融科股
权投资公司总裁。
陈华锋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曾任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尚德商
学院金融学助理教授,美国德州农工大学梅斯商学院金融学副教授(终身教职),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讲席副教授(终身教职)。现任复旦大学泛海金融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MBA项目学术主任。
杨振宇先生,独立董事,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华星科技有限公司经营部经理,
上海置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创始合伙人、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上海东方飞
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投资合伙人、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等职。
现任上海菡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投资决策委
员会主席,上海东方飞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谦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上海东方飞马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联席董事长。兼任上海交通大学教育
发展基金会理事。
2、监事会成员
林榕辉先生,监事会主席,博士学位。曾任兴业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副总经
理、信用审查部总经理、漳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同业业务部总经理、风险管
理部总经理、研究规划部总经理、企业金融总部副总裁、金融市场总部副总裁等
职务。现任兴业银行总行同业金融部总经理。
杜海英女士,监事,硕士学位。曾任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发
展部科长、发展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发展部主任,中共中国海运(集团)总
公司党校副校长,集团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等职。现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河南远海中原物流产业发
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郎振宇先生,职工监事,本科学历。曾任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总经理助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资产管理部综合处副处长、兴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等职。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
楼怡斐女士,职工监事,硕士学位。曾任鞍山证券上海管理总部宏观研究员、
富国基金交易部交易员、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交易总监。现任兴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官恒秋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胡斌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王薏女士,督察长,本科学历。历任兴业银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兴业银行信用审查部总经理,兴业银行小企业
部总经理,兴业银行金融市场总部风险总监、金融市场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现任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督察长。
黄文锋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兴业银行厦门分行鹭
江支行行长、集美支行行长,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公司业务部兼同业部、国际业务
部总经理,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兴业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副
总经理,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
委员、副总经理。
张顺国先生,副总经理,本科学历。历任泰阳证券上海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
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金融机构部副总经理、商人银行部副总经理,深圳发展银
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副行长,兴业银行上海分行漕河泾支行行长、静安支行行长、
上海分行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分公司总
经理,上海兴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兴投(平潭)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庄孝强先生,总经理助理,本科学历。历任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计划财会部副
总经理,兴业银行总行审计部福州分部业务二处副处长、上海分部业务二处副处
长,兴业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
张玲菡女士,总经理助理,本科学历。历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渠
道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副总经理、渠道部副总经理、
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市场总监。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4、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冯小波先生,硕士学位,投资经验达15年以上,2002年3月至2003年3
月任华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交易员,2003年6月至2003年9月任平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03年10月至2012年7月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交易员、高级交易员、高级副理,2012年8月至2016年11月曾任中海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投研中心基金经理,其中2012年10月至2016年11月任中海货
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4月至2016年11月任中海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至2016年11月任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至2016年11月任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8月至2016年11月任中海稳健收益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2月至2016年11月任中海进取收益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加入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
任固定收益投资基金经理。2019年5月15日起任兴业裕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9年11月28日起任兴业安和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7月17日起担任兴业绿色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12月23日起担任兴业瑞丰6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杨逸君,于2017年3月23日至2018年12月6日期间担任兴业瑞丰6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徐莹,于2017年4月28日至2021年1月11日期间担任兴业瑞丰6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策略委员会成员
胡斌先生,总经理。
黄文锋先生,副总经理。
周鸣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冯小波先生,基金经理。
腊博先生,固定收益投资部公募债券投资团队总监。
陈子越先生,固定收益研究部副总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
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
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故意损害投资人及其他同业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信息披露不真实,有误导、欺诈成分;
(13)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4、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
策略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5、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被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
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制度
投资业务风险可以分为基本风险和操作风险。基本风险包括投资对象的市场
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包括交易过程风险和投资纪律执行风险等。
本公司建立健全了的风险管理体系,针对基金运作各个环节构建了相应的风
险管理方法,并加以有效执行。
1、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控制决策体系、风险控制监控体系、风险控
制执行体系、风险控制保障体系及自律体系。其中,风险控制执行体系是在风险
控制决策、监控、保障和自律体系共同支持下完成的,各个风险控制环节的关系
如图1所示:
图1:风险控制体系示意图
风险控制决策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风险控制监控由风险管理部负责,风
险控制执行由各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负责,风险控制保障包括财务保障、屏蔽保
障和技术保障,自律体系包括法制教育和道德培养等。
督察长全面介入各个风险控制环节之中。
2、投资风险管理
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控制包括事前风险控制、事中风险控制和事后风险控制。
事前风险控制主要指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控制;事中风险控制主要指交
易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控制;事后风险控制主要指投资组合构建之后的风险评估与
跟踪。
(1)投资分析的风险控制
投资分析风险主要指投资研究人员在收集信息、处理信息过程中可能存在的
致使基金份额持有人遭受损失的风险因素。对此,本公司建立了从研究初选库到
投资备选库的严格研究流程和制度,并有效执行,以防范投资分析风险。
(2)投资决策的风险控制
投资决策风险主要是指因投资决策失误所导致的可能使投资遭受损失的风
险。对此,本公司制定了详细的投资决策流程和制度,以防范投资决策风险。如
建立严格的投资备选库制度,严格的投资权限审批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绩效和风
险评估等。
(3)基金交易的风险控制
交易风险是指基金投资交易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本公司严格执行集
中交易制度,确保交易执行过程的公平独立。为了确保交易过程的独立性与公平
性,中央交易室独立于基金管理部门,以有效控制交易风险。
(4)投资风险的事后控制
本公司对基金投资进行实时监控,并按月、按季进行风险定期评估,以加强
投资风险的事后控制。风险管理部每月对基金投资风险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报告
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和审议;每季度分析市场环境变化和重大事件影响,报
告面临的各项风险暴露情况,对基金投资风险提出建议和警告;根据投资决策委
员会或投资主管的要求,不定期对基金投资的特定风险进行评估,并提交相关报
告。
(七)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
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
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
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
内部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基金管
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有独立董事参加的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评价与完善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监事会负责审阅外部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确保
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督促实施有关审计建议。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
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总经理办公会、投资决策
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等委员会,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风险管理的
重大决策。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
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
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公司内部稽核人员定期评估公司及基金的风险状况,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
标、投资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
可能性及影响程度,并将评估报告报总经理办公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3)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
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
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
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
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
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
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
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
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
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内部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监察稽核报告提
交全体董事审阅并报送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本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成立时间: 1992年10月19日
经营范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主营业
务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
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
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
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
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
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
务;离岸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经中
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93.5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05号
联系人:胡波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自2003年开展资产托管业务,是较早开展银行资产托管
服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经过二十年来的稳健经营和业务开拓,各项业务发
展一直保持较快增长,各项经营指标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处于较好水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于2003年设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更名为资产托管
部,2013年更名为资产托管与养老金业务部,2016年进行组织架构优化调整,
并更名为资产托管部,目前下设证券托管处、客户资产托管处、内控管理处、业
务保障处、总行资产托管运营中心(含合肥分中心)五个职能处室。
目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拥有客户资金托管、资金信托保管、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全球资产托管、保险资金托管、基金专户理财托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
托管、期货公司客户资产托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私募股权托管、银行理
财产品托管、企业年金托管等多项托管产品,形成完备的产品体系,可满足多领
域客户、境内外市场的资产托管需求。
(二)主要人员情况
郑杨,男,196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国家
经贸委经济法规司调研处副处长;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开发处处长、第七招标
业务处处长;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司副司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党委委
员、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党委委
员、副主任兼外汇管理部主任;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副书记、市金融办主任;上
海市金融工作党委书记、市金融办主任;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书记、市地方金融
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局长。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潘卫东,男,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宁波证券公司
业务一部副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资财部总经理兼任北仑办事处主
任、宁波分行副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产品开发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昆明分行行长、党组书记;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挂职并任金融机构处处长;上
海国际集团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上海国际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上海国
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
行长、财务总监。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上海国
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
孔建,男,196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历任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资金营运
处副处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信管处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
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书记、行长。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金融市场业
务工作党委委员,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规模为
10550.89亿元,比去年末增加75.18%。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共二百八十五只,分
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国泰金龙债券基金、天治财富增长基金、广发小盘
成长基金、汇添富货币基金、长信金利趋势基金、嘉实优质企业基金、国联安货
币基金、长信利众债券基金(LOF)、博时安丰18个月基金(LOF)、易方达裕
丰回报基金、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基金、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基金、华富恒财定开
债券基金、汇添富和聚宝货币基金、工银目标收益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北信瑞丰
宜投宝货币基金、中海医药健康产业基金、华富国泰民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安
信动态策略灵活配置基金、东方红稳健精选基金、国联安鑫享混合基金、长安鑫
利优选混合基金、工银瑞信生态环境基金、天弘新价值混合基金、嘉实机构快线
货币基金、鹏华REITs封闭式基金、华富健康文娱基金、金鹰改革红利基金、易
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基金、中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华夏新活力混合基金、鑫
元汇利债券型基金、南方转型驱动灵活配置基金、银华远景债券基金、富安达长
盈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中信建投睿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恒享纯债
基金、长信利发债券基金、博时景发纯债基金、鑫元得利债券型基金、东方红战
略沪港深混合基金、博时富发纯债基金、博时利发纯债基金、银河君信混合基金、
兴业启元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工银瑞信瑞盈18个月定开债券基金、中信建投稳
裕定开债券基金、招商招怡纯债债券基金、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基金、长安泓泽纯
债债券基金、银河君耀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广发汇瑞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嘉汇纯债债券基金、南方宣利定开债券基金、招商兴福灵活
配置混合基金、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兴业裕华债券基金、易方达瑞通灵
活配置混合基金、招商招祥纯债债券基金、易方达瑞程混合基金、中欧骏泰货币
基金、招商招华纯债债券基金、汇安丰融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汇安嘉源纯债债券
基金、国泰普益混合基金、汇添富鑫瑞债券基金、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基金、博时
鑫惠混合基金、国泰润利纯债基金、华富天益货币基金、汇安丰华混合基金、汇
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丰恒混合基金、景顺长城中证500指
数基金、鹏华丰康债券基金、兴业安润货币基金、兴业瑞丰6个月定开债券基金、
兴业裕丰债券基金、易方达瑞弘混合基金、长安鑫富领先混合基金、万家现金增
利货币基金、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瑞富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博
时富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工业4.0主题沪港深精选混合基金、万家
天添宝货币基金、中欧瑾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安弘债券基金、鑫元
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泰康年年红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广发高端制
造股票型发起式基金、永赢永益债券基金、南方安福混合基金、中银证券聚瑞混
合基金、太平改革红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富荣富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联安安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弘泽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前海开源弘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沪港深多策略灵活配置混
合型基金、中银证券祥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盛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3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颐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安浦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泽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鑫悦纯债债券型基金、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永赢盈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颐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
诚稳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中债3-5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华夏鼎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全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融恒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致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消费主
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瑞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
景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兴品牌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
发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
富恒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汇安嘉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安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家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博时富永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畅利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加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中证
5年恒定久期国开债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合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
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港股通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长安泓沣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信息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民生加银恒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平安惠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建投景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安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汇添富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旭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大成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基金、永赢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疆前海联合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
华尊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博时颐泽平
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农银养老目标日期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汇添富汇鑫浮动净值货币市场基金、
泰康安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鹏华丰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汇添富保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安兴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睿享8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南
方梦元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开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宝惠纯债
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
基金、农银汇理金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稳欣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同泰慧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嘉实致禄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永赢久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安元39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银施罗德裕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嘉鑫两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荣禧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浦利中短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深证100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鹏华0-5年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弘利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泰颐三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鑫浦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
嘉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安鑫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西藏东财中证通信技术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财通裕惠63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尊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尊裕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兴业鼎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安信丰泽39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广发恒隆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中证信用主体50债券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彭博巴克莱政策性银行债券3-5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国泰中证新
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海富通富泽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华富中债-0-5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收益平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汇
添富稳健增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誉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农银汇理永乐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鹏扬景恒六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合兴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融通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基金、太平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裕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中欧真益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华中证杭州湾区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金信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
泰紫金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价值臻选两年持有期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益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鑫泰
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鼎元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上海金交易型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工银瑞信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广发汇浦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增泰一年定期开
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惠增多策略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宝中债
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安鑫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债3-5年政
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瑞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鹏华锦润8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创新未来18个月
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安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融通通恒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银聚远盈42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疆前海联合淳丰纯债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兴业稳泰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睿进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易方达悦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易方达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运作混
合型基金、银华汇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永赢瑞宁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浦瑞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添盛78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建投稳丰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中信保诚景裕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申万绩优策略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乐盈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创金合信泰博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淳厚安裕87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尊泰8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西
部利得聚禾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德邦锐泽8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德邦惠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尊合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蜂巢添禧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惠丰39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九泰科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
泰保兴久盈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卓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东方红明鉴优选
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恒生前
海恒颐五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华夏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汇添富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高质量
成长精选2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浦惠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农银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天弘睿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乾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瑞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欧创
新未来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欧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创金合信医药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安享惠融88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安泰广利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汇丰晋信惠安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纯债丰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兴银汇泽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本行内部控制目标为:确保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
管部门监管规则和本行规章制度,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确保经
营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业务活动信息的真实、准
确、完整,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本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为:总行法律合规部是全行内部控制的牵头管理
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建立并维护资产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总行风险监控部
是全行操作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开展资产托管业务的操作风险管
控工作。总行资产托管部下设内控管理处。内控管理处是全行托管业务条线的内
部控制具体管理实施机构,并配备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
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责。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本行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贯穿
资产托管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渗透到各业务流程和各操作环节,覆
盖到从事资产托管各级组织结构、岗位及人员。内部控制以防范风险、合规经营
为出发点,各项业务流程体现“内控优先”要求。
具体内控措施包括:培育员工树立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全员化风险控制的
风险管理理念,营造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使风险意识贯穿到组织架构、业务岗
位、人员的各个环节。制定权责清晰的业务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各项
操作规程、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业务数据备份和保密等在内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
建立严格完善的资产隔离和资产保管制度,托管资产与托管人资产及不同托管资
产之间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对各类突发事件或故障,建立完备有效的应急
方案,定期组织灾备演练,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基金运作办公区域建立健
全安全监控系统,利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实现风险控制;定期对业务情况进
行自查、内部稽核等措施进行监控,通过专项/全面审计等措施实施业务监控,
排查风险隐患。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依据
托管人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进行监督。监督
依据具体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3)《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4)《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5)《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6)法律、法规、政策的其他规定。
2、监督内容
我行根据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约定,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的
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等进行严格监督,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违规风险。
3、监督方法
(1)资产托管部设置核算监督岗位,配备相应的业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
独立行使对基金管理人投资交易行为的监督职责,规范基金运作,维护基金投资
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外界力量的干预;
(2)在日常运作中,凡可量化的监督指标,由核算监督岗通过托管业务的
自动处理程序进行监督,实现系统的自动跟踪和预警;
(3)对非量化指标、投资指令、管理人提供的各种报表和报告等,采取人
工监督的方法。
4、监督结果的处理方式
(1)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监督结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报
告形式向基金管理人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基金监控周报等。不定期
报告包括提示函、临时日报、其他临时报告等;
(2)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规违法操作,以电话、邮件、书面提
示函的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指明违规事项,明确纠正期限。在规定期限内基金
托管人再对基金管理人违规事项进行复查,如果基金管理人对违规事项未予纠
正,基金托管人将报告中国证监会。如果发现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有重大违规行
为时,基金托管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3)针对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对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的检查,应
及时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法定代表人:官恒秋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67号13、14层
联系人:张聆枫
电话:021-22211885
传真:021-22211997
网址:http://www.cib-fund.com.cn
(2)名称: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https://trade.cib-fund.com.cn/etrading/
(3)名称:兴业基金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兴业基金”或者“cibfund”
2、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
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67号13、14层
法定代表人:官恒秋
设立日期:2013年4月17日
联系电话:021-22211899
联系人:金晨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场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付建超
电话:021-6141 8888
传真:021-6335 0003
联系人:汪芳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芳,侯雯
六、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经2016年10月21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6]2407号文件准予募集注册。
(二)基金类型、存续期限及运作方式
1、基金的类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存续期限:不定期
3、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1)基金的封闭期
本基金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该日)6个月或自每一开放期结
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6个月的期间。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封闭运作模式,
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
日起(包括该日)至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
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
次日起(包括该日)至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
(2)基金的开放期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
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开放期间原则上为5至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
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一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予以公告。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
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
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三)募集期限
本基金募集期间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售。
本基金自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3月19日进行发售。募集期间,本
基金共募集2,999,999,943.38 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227户。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23
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应当直接终止
《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基金份额的封闭期和开放期
(一)基金的封闭期
本基金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该日)6个月或自每一开放期结
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6个月的期间。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封闭运作模式,
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
日起(包括该日)至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
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
次日起(包括该日)至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
(二)基金的开放期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
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开放期间原则上为5至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
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一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予以公告。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
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
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比如,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29日生效,则本基金的第一
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之日为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
日止,即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6月28日;首
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2017年6月29日,从该日开始进入首个开
放期,假设首个开放期为10个工作日,则首个开放期为自2017年6月29日至
2017年7月12日;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日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即第二
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2017年7月13日,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所
对应的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即第二个封闭期为2017年7月13日至
2018年1月14日,以此类推。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详见其他相关公
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
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
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
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
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的开始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