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为中信保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11月17日证监许可[2020]3113号文批准。信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1年4月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信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4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iticprufunds.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刊登的《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后,本基金进入集中选择期,集中选择期时间为自2021年4月7日起至2021年4月13日止。在集中选择期期间,投资人可以申请申购、赎回信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在集中选择期期间申购的信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将自集中选择期届满的下一工作日起自动转换为中信保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自集中选择期届满的下一工作日即2021年4月14日起,修订后的《中信保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信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日起失效。
中信保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于2021年4月14日在本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进行查询。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中信保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信保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