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3月27日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平安惠裕债券
场内简称
-
基金主代码
00348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3月10日
基金管理人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79,770.5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上市日期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平安惠裕债券A
平安惠裕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488
004177
下属分级基金的前端交易代码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后端交易代码
-
-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490,809.47份
988,961.06份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地投资管理,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周期、行业前景预测和发债主体公司研究的综合运用,主要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息差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以及信用风险的基础上,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固定收益投资品种,构建及调整固定收益投资组合。本基金将灵活应用组合久期配置策略、类属资产配置策略、个股精选策略、息差策略、现金头寸管理策略等,在合理管理并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获得债券市场的整体回报率及超额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平安惠裕债券A
平安惠裕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陈特正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755-22626828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fundservice@pingan.com.cn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4800
95566
传真
0755-23997878
010-66594942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fund.pingan.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
2017年3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
平安惠裕债券A
平安惠裕债券C
平安惠裕债券A
平安惠裕债券C
平安惠裕债券A
平安惠裕债券C
本期已实现收益
2,436,907.37
-36,925.50
4,415,542.80
13.55
-
-
本期利润
10,048,318.38
-7,606.22
-3,220,135.68
-4.55
-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891
-0.0176
-0.0162
-0.0063
-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0.18%
3.91%
-1.61%
-2.13%
-
-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385
-0.0176
-0.0161
-0.0213
-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21,768.66
995,917.56
196,838,942.99
29.34
-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631
1.0070
0.9839
0.9787
-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而非当期发生数);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平安惠裕债券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62%
0.05%
1.34%
0.16%
-1.96%
-0.11%
过去六个月
5.18%
0.49%
2.42%
0.15%
2.76%
0.34%
过去一年
10.18%
0.36%
5.04%
0.14%
5.14%
0.2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8.41%
0.28%
7.09%
0.12%
1.32%
0.16%
平安惠裕债券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73%
0.05%
1.34%
0.16%
-2.07%
-0.11%
过去六个月
-0.48%
0.09%
2.42%
0.15%
-2.90%
-0.06%
过去一年
3.91%
0.11%
5.04%
0.14%
-1.13%
-0.0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69%
0.11%
7.09%
0.12%
-5.40%
-0.01%
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沪深300指数的成分股样 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覆盖了沪深市场60%左右的市值,是中国A 股市场中代表性强、流动性高、可投资性大的股票组合,能够反映A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中证全债指数从沪深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挑选国债、金融债及企业债组成样本券,最大限度地涵盖了中国固定收益市场可供投资的产品,已成为广受投资者认可的投资中国固定收益市场的基准指标。本基金为混合债券型基金。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10日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末已满一年;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
1.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10日正式生效, 截止报告期末已满一年.
2.2017年是合同生效当年, 按实际续存期计算, 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平安惠裕债券A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8
0.2000
4,000,280.08
-
4,000,280.08
2017
-
-
-
-
合计
0.2000
4,000,280.08
-
4,000,280.08
单位:人民币元
平安惠裕债券C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8
0.1000
25.55
-
25.55
2017
-
-
-
-
合计
0.1000
25.55
-
25.55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917号文批准设立。平安基金总部位于深圳,注册资本金为13 亿元人民币。目前公司股东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权68.19%;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权17.51%;三亚盈湾旅业有限公司,持有股权14.3%。平安基金秉承“规范、诚信、专业、创新”企业管理理念,致力于通过持续稳定的投资业绩,不断丰富的客户服务手段及服务内容,为投资人提供多样化的基金产品和高品质的理财服务,从而实现“以专业承载信赖”的品牌承诺,成为深得投资人信赖的基金管理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平安基金共管理66只公募基金,资产管理总规模2879亿元。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余斌
平安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10月16日
-
6
余斌先生,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先后担任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级部分析师、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总部项目经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信用研究员、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资本市场部高级副总监。2015年10月加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研究部固定收益研究员。现任平安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鼎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合韵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合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合慧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合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合丰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WANG AO
平安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3月10日
-
6
WANG AO先生,澳大利亚籍,CAIA、FRM,CFA,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商学(金融学、经济学)学士。曾任职原深发展银行国际业务部外汇政策管理室。2012年9月加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研究部固定收益研究员。现任平安鼎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鼎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双债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合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认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认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平安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报告期内,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及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从以下五个方面对交易行为进行严格控制:一是搭建平等的投资信息平台,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内部的组织结构,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等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二是制定公平交易规则,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三是加强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四是明确报告制度和路线,根据法规及公司内部要求,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业绩进行分析、评估,形成分析报告,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备查,如果发现涉嫌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并采取相关控制和改进措施。五是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本基金管理人按日内、3日内、5日内三个不同的时间窗口,对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的交易情况进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各投资组合交易过程中不存在显著的交易价差,不存在不公平交易的情况。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以金融去杠杆和地方政府债务管控开局,社融增速、基建投资增速下行贯穿全年,叠加中美贸易摩擦制约风险偏好,债市持续走强;年中经济压力增大,货币政策转向托底,流动性持续宽松,进一步支撑债市收益率下行。整体而言,债牛行情贯穿全年。报告期内本基金以中短期利率债为主,少量参与了可转债操作。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平安惠裕A基金份额净值为1.0631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18%;截至本报告期末平安惠裕C基金份额净值为1.007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9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04%。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9年,受益于基本面下行、通缩风险再现、货币宽松态势有望维持、美国加息周期进入尾声,债市依旧向好。但是,宽信用政策持续推进、社融增速有望见底回升等,可能导致市场预期出现摇摆。全年债市收益率中枢有望再下台阶,但不会顺畅,波动会加大。杠杆操作收益依然较为可观。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工作组,由投研部、运营部及法律合规监察部相关人员组成。估值工作组负责公司基金估值政策、程序及方法的制定和修订,负责定期审议公司估值政策、程序及方法的科学合理性,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估值工作组的相关人员均具有一定年限的专业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并能在相关工作中保持独立性。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本报告期实施利润分配1次,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截止本报告期末,以上情形未消除。根据2014年8月8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披露,且基金管理人已经向证监会报告并提出了解决方案。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20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情况。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平安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23295号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平安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平安惠裕债券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 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平安惠裕债券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平安惠裕债券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平安惠裕债券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平安惠裕债券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平安惠裕债券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平安惠裕债券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平安惠裕债券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曹翠丽
陈怡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9年3月25日
年度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平安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57,767.39
841,023.87
结算备付金
92.27
265,909.09
存出保证金
150.0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498,644.00
184,086,000.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498,644.00
184,086,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6,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38,465.06
5,997,044.7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1,695,118.80
197,189,977.7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19.65
应付管理人报酬
947.19
117,115.19
应付托管费
270.63
33,461.46
应付销售服务费
338.85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
409.07
应交税费
0.27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175,875.64
200,000.02
负债合计
177,432.58
351,005.3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479,770.53
200,058,924.78
未分配利润
7.4.7.10
37,915.69
-3,219,952.4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17,686.22
196,838,972.3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695,118.80
197,189,977.72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1,479,770.53份,其中下属A类基金份额净值1.0631元,A类基金份额490,809.47份;下属C类基金份额净值1.0070元,C类基金份额988,961.06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平安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3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