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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宏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1 月 17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宏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宏元定开债券发起
基金主代码 00418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宏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 年 11 月 7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
元) 1.2220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
民币元) 569,721,328.39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
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
民币元)
56,972,132.84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 /10 份基金份额) 0.30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3 年度第 1 次分红
注:《南方宏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
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
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11 月 21 日
除息日 2023 年 11 月 21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11 月 22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
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 2023 年 11 月 21 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本基金注
册登记机构将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
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 本次红利再投资所
得份额的持有期限自红利发放日开始计算。 2023 年 11
月 23 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
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
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
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现金红利划出托管户的日期。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
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
利方式。 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
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
续。
5)、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 (www.nffund.com) 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 方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3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