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对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托管费率进行调整。根据前述事项,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相应的修改,并更新《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的托管费率由0. 1%/年降低至0.08%/年。
二、《〈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见附件1、《〈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见附件2
三、《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同时根据《基金合同》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四、重要提示
1、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托管费率的调整,自2021年5月18日起生效,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对应内容相应修改。
2、根据《基金合同》“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一、召开事由”约定:“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本基金降低托管费率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作出,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在公司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上披露了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登录前述网站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0095-561)咨询。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该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购买货币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十 五 部 分
基金费用与税
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的0.1%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前5个
工作日内发送划付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无
误后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
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
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
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发送划
付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
附件2:
《兴业安润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十、托管费用
本基金托管费的计收方式如下: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的0.1%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前5个
工作日内发送划付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无
误后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
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
延。
本基金托管费的计收方式如下: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
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发送划
付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