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永赢瑞益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基金简称 永赢瑞益 债券
基金主代 码 004238
基金合同 生效日 2017年 3 月 2 日
基金管理 人名称 永赢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管 人名称 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公告依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公 开 募 集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
办 法 》、《永 赢 瑞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永 赢 瑞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 书》等。
收益分配 基准日 2021年 1 月 22 日
截止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的相关 指标
基准日基 金份额净 值(单位:人 民币元) 1.0282
基 准 日 基 金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单 位 :人 民
币 元) 78,463,058.86
截 止 基 准 日 基 金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 比 例 计 算 的 应 分 配 金 额 (单 位 :人
民 币元)
15,692,611.77
本次分红 方案(单位 :人民币元/10 份基金份 额) 0.25
有关年度 分红次数 的说明 本次分红 为本基金 2021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注:按照《永赢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 日 2021年 1 月 26 日
除息日 2021年 1 月 26 日
现金红利 发放日 2021年 1 月 27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 日在本基 金管理人 登记在册 的本基金 全体份额 持有人。
红利再投 资相关事 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 再投资的 投资者, 其 红利将按 照 2021 年 1 月 26 日 除息后的 基金 份 额 净 值 为 计 算
基准确 定再投资 份额, 并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直 接计入其 基金账户 ,2021 年 1 月 28 日 起 投
资者可 以查询、赎 回。
税收相关 事项的说 明
根据财政 部、国家税 务总局的 财税字[2002]128 号 《关于证券 投资基 金 税 收 问 题 的 通 知 》及 财
税[2008]1 号 《关 于 企 业 所 得 税 若 干 优 惠 政 策 的 通 知 》的 规 定 ,基 金 向 投 资 者 分 配 的 基 金 利
润,暂 免征收所 得税。
费用相关 事项的说 明 本基金本 次分红免 收分红手 续费。选择 红利再投 资方 式 的 投 资 者 其 红 利 所 转 换 的 基 金 份 额
免收 申购费用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21年1月26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00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收益分配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6)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05-888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