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7年1月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国
都聚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号
文)核准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
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
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
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做出实质
性判断或者保证。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
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蕴含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
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 投资者购买基金,既
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
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收益风险水平的投资品
种。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
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符,自
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和赎回基
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1.00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者按1.00元面值认购基金份额以后, 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
1.00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
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负担。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特别事
项注明除外),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9月30+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总经理:常喆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1]309
号
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批文及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
854号
注册资本:5,300,000,009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
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
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
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股权结构:
序
号
股东名称增资后持股比例(%)
1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13.3264
2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9.5873
3 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7.6933
4 山东海洋集团有限公司5.1288
5 东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1288
(以上数据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
2、部门设置情况
公司产品与业务审核委员会对包含基金在内的各类金融产品和业
务(含基金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创新业务、柜台业务等)的开发、销
售和运作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公司设立了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投资的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基金管理
部负责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基金管理部分别设有投资部、研究部、运
营部和中央交易室四个二级部门: 投资部负责公募基金的投资运作,具
体包括行业和上市股票投资,固定收益市场的投资,以及其他投资品种
的研究和投资业务;研究部负责根据经济、政策、股市情况,为投资部提
供投资策略,并负责对各基金产品进行绩效评价;运营部负责根据监管
机构及产品合同的要求对产品信息进行披露、传达、解读监管机构的各
项政策;中央交易室负责根据证监会、交易所、协会以及公司的相关法规
和管理办法,负责各公募基金产品的日常交易与复核工作。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常喆先生,总经理,硕士。曾任吉林省德惠县布海乡双榆树插队生产
队长;中央财政金融学院投资经济系副系主任;德国石荷洲洲立银行有
价证券部;德国石荷洲建筑储蓄银行信贷部;德国基尔大学世界经济研
究所发展经济及世界经济一体化研究室;沈阳远东证券营业部;万通企
业集团投资银行总部投资银行业务副总经理;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都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基金公司筹备小组负责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
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总经理。
王军先生,董事,本科。曾在上海市崇明县插队;上海市第二商业局
财务处主任科员;上海商联房地产公司总会计师。现任东方创业投资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玲女士,董事,博士。曾任山东省石油化学工业厅副主任科员;中
共山东省委企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山东省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副调研员;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现任山东海洋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战略
发展与信息数据中心总经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何于军先生,董事,硕士。曾任职于北京市地质调查研究院测绘部。
曾任华通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部门经理;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证
券三部部门经理;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合规部副总经理;国华能源投
资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经理。现任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
总经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吴京林先生,董事,硕士。曾任北京市审计局科员;北京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经理助理、部门
副经理、部门经理;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北京国际信
托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计划财务部经理、资产运营部经理。现任北京
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晓艳女士,独立董事,本科。曾任职于北京煤炭管理干部学院财务
管理系;中国矿业大学经济系;东北财经大学MBA中心教授、中国资本
市场研究所所长。现任中国传媒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
教授、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龚志忠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在云南省轻工业学校担任教师;四
通集团公司任法务部副部长。现任北京市嘉润道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荆霞女士,独立董事,硕士。曾在中国人民大学第一分校财会系担任
讲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翁振杰先生,董事,硕士。曾任解放军通信学院教官、北京中关村科
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民建九届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重
庆市三届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常委等职务;现任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市四
届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常委、民建中央财政金融委员会副主任。
李敬伟先生,独立董事,硕士。现任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教
师(副研究员)、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从事兼职律师、国都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江厚强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曾任职于中国五金交电化工公司财
务部员工、期货部副总经理;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投行部经理;富
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
经理兼北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业务副总经理。现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韩新梅女士,监事,本科。曾任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红艺铝制品厂主管
会计;北京市海淀区京海农工商公司会计兼统计;北京市海淀区欣华农
工商公司副总经理、财务经理。现任北京市海淀区欣华农工商公司行政
管理副主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彭铭巧女士,监事,硕士。曾任黑龙江省证券公司深圳营业部职员;
特区时空杂志社职员;国泰君安证券海口营业部职员;海航集团有限公
司证券业务部研究室经理; 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理财主
管。现任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
王玉江先生,监事,硕士。曾任邯郸矿务局王凤矿财务副科长、科长,
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结算中心会计;河北金牛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产权与资本运营部长。现任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产权资本运营部
长、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国都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
操家明先生,监事,本科。曾任安徽省蚌埠市饲料公司财务主管会
计;安徽省蚌埠市粮食局财务管理副科长,上海市腾达智能系统有限公
司财务、投资经理;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深圳市远
为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陈跃武先生,监事,硕士。曾任人行北京市分行职工中专学校;北京
银行学校教师,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分局科员,人行北京市分行副处长,
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证券总部副总经理。现任国都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副所长、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陈志红女士,监事,硕士。曾在国家外汇管理局从事外事工作、经常
项目及IC管理工作;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总部副总经理。现
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工
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常喆先生,现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简历同上。
刘仲哲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任安徽财贸学院计算中心教师;南
方证券有限公司营业部经理;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业筹建负
责人、证券总部副总经理。现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中先生,副总经理,博士。曾任中国核仪器设备总公司干部;华夏
证券公司发行部营销处处长;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行部副总;国信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投行总部执行副总。现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
赵远峰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任机电部自动化研究所助理工程
师;华夏证券公司工程师;华夏证券公司东四营业部信息技术主管;国都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中心总经理、总监;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控制部总经理兼总监;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总监。现任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曲宏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任铁道部科学研究院运输及经济研究
所副主任、副研究员;铁道部财务司职员;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投行经
理;国家开发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组负责人;南方证券股份公司投资银行
总部副总经理、债券业务总部总经理;河北省国际信托公司副董事长、总
裁;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
魏泽鸿先生,副总经理、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硕士。曾任北京农
业银行北京分行职员;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部门经理;中煤信托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长阳路营业部总经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
务总部总经理兼经纪业务总监;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与风险控制
部总经理兼风控总监。现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合规总监
兼首席风险官。
李蔚女士,财务负责人,本科。曾任远东证券公司主管会计;光大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主管会计;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总部计划财
务部总经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国都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结算存管部总经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
理。现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朱玉萍女士,董事会秘书,本科。曾任空军部队战士、学员、区队长、
新闻干事;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办公室主任、营业部经理;中
工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重庆营业部总经理;北京国际信托投
资公司证券总部办公室主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综合
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小强先生,硕士,曾任中国畜牧兽医学会信息与市场研究部分析
师,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分析师,国都证券研究所分析师,负责农业、
食品等消费品行业研究。现任国都聚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都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尹德才先生,硕士, 2011年加入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证券部研究
员,2013年加入国都证券任研究所化工行业研究员、国都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基金管理部高级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国都聚益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都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杨鹏飞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中航证券有限公司金融研究所债券
研究员、高级债券研究员,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融资理财部高级投资经理,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国都聚鑫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都聚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5、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廖晓东先生,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证券总部项目经理;加入国都证券后历任研究所副总经理、证券
投资部总经理、研究所所长。现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总
经理、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游典宗先生,经济学硕士,2011年加入国都证券,历任资产管理总部
行业研究员、投资经理助理。现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基
金经理、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程广飞先生,中科院研究生院工学硕士,北京科技大学计算机学士。
2011年毕业加入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创新产品部担任分析师,随后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量化研究员,2013年6月加入国都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担任研究所金融工程研究员、金融工程组负责人。现任国都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基金经理、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投资决策
委员会成员。
张崴女士,硕士,历任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总部、国都证券研
究所地产行业研究员、电气设备及新能源行业研究员。现任国都证券基
金管理部基金经理、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杨志刚先生,厦门大学经济系硕士。曾任中国证券报编辑;中航证券
有限公司研究所高级销售经理;2011年7月加入国都证券任旅游、家电行
业研究员,现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基金经理、公募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赵远峰先生, 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简
历同上。
上述人员无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机构代为
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它相关资
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
者实施其它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职责。
(四)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有关法
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
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
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资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
(3) 利用基金资产或者职位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
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资产;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
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
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得将基金
资产用于以下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它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
动;
(6)正在实施的有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
止从事的其它行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
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
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
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资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
它活动。
(五)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
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
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基本管理制度和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基
本管理制度包括投资管理、信息披露、信息技术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基
金会计、人力资源管理、资料档案管理、业绩评估考核、监察稽核、风险控
制、紧急应变等制度。部门业务规章是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
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具体说明。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
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
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必须保持相对
独立;
(4)相互制约原则: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
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
(5)成本效益原则: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
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组织体系
(1)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
终责任。董事会下设审计与合规委员会,负责检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
合法合规性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保护
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2) 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基金投资管理
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基金管理部总经理、部门负责人(投资总监)、基金
经理及研究部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
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3)合规负责人积极对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
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4)内控部门:公司管理层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合规
法律部、稽核审计部与风险管理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配备了充足合格
的监察稽核人员,明确合规法律部、稽核审计部与风险管理部及其各岗
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组织纪律。合规法律部具体负责公司各项制度、业
务的合法合规性,风险管理部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稽核
审计部负责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
(5)业务部门:部门负责人为所在部门的风险控制第一责任人,对
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风险负有管控及时报告的义务。
(6)岗位员工:公司努力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
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
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基金管理业务
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员工在其岗位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
内控责任, 并负有对岗位工作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或风险问题及时报告、
反馈的义务。
4、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确立积极吸收或采用先进的风险控制技术和手段,进行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公司逐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
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禁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
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2)公司设置的组织结构,充分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
部门均有明确的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公司逐步建立决策科学、运营
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
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3)公司设立了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①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
在上岗前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②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
间相互监督制衡;
(4)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
公司人员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5)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
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6)授权控制应当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授权控制的主要内
容包括:
①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
立健全公司授权
标准和程序,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②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员工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③重大业务授权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
④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
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7) 建立完善的基金财务核算与基金资产估值系统和资产分离制
度,基金资产与公司自有资产、其它委托资产以及不同基金的资产之间
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及时、准确和完整地反映基金资产的状况。
(8)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投资和
交易、交易和清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
投资、研究、交易、IT等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
(9)建立和维护信息管理系统,严格信息管理,保证客户资料等信
息安全、真实和完整。积极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
统,各级领导、部门及员工均有明确的报告途径。
(10)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标准,加强基金销售管理,规范基金宣传
推介,不得有不正当销售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11)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对
发生严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可能引起系统性风险、严重影响社
会稳定的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妥善处理。
(12)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合规负责人、内控部门对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定期
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适时改进。
①对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核查。由内控部门设计各部
门监察稽核点明细,按照查核项目和查核程序进行部门自查、监察部核
查,确保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行业
监管规则。
②对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持续监督。由内控部门组织相关业务部
门、岗位共同识别风险点,界定风险责任人,设计内部风险点自我评估
表,对风险点进行评估和分析,并由内控部门监督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
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③合规负责人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或者有违法违规行为,在告知
总经理和其他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同时,向董事会、中国证监会和公司
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本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维持、完善、实施和有效执行风险管理和内
部控制制度是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
任。本基金管理人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完备,
并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业务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时间:1988年8月22日
注册资本:207.7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张小燕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159217
2、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
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 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2月5日正式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 注册资本207.74亿
元。
开业二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 的经营
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截至2016年12月
31日,兴业银行资产总额达6.09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570.60亿元,全年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8.50亿元。在2016年英国《银行家》
杂志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中,兴业银行按总资产排名第33位,按一级资
本排名第32位;在2016年《财富》世界500强中,兴业银行排名第195位;
在2016年《福布斯》全球上市企业2000强排名中,兴业银行位居第59
位,稳居全球银行50强、全球上市企业100强、世界企业500强。品牌价值
同步提升,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联合世界知名品牌评估机构Brand+
Finance发布的“2017全球银行品牌500强” 榜单,兴业银行排名第21
位,大幅上升15位,品牌价值突破百亿美元达105.67亿美元,同比增长
63.70%。在国内外权威机构组织的评奖中,兴业银行连续六年蝉联中国
银行业“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奖” ,并先后获得“亚洲卓越商业银
行” 、“杰出中资银行奖” 、“年度最佳股份制银行” 、“卓越竞争力金融
控股集团” 、“卓越创新银行奖” 、“年度优秀绿色金融机构” 、“最佳责
任企业”等多项殊荣。
2.主要人员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管理处、市场
处、委托资产管理处、科技支持处、稽核监察处、运营管理及产品研发处、
养老金管理中心等处室,共有员工100余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
业资格。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6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
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号。截止2017年6月30日,兴业
银行已托管开放式基金183只,托管基金财产规模5741.64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
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
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兴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兴业银行审计部、
资产托管部内设稽核监察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审
计部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
专职的稽核监察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
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
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全面性原则: 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基金托管部的所有处室和岗
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
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2)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处,该处室保持
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
督。
(3)相互制约原则:各处室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
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
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
日常操作部门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6)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同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
本实现内控目标,
内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
理的需要,适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
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
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7)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
托管资产的安全
与完整为出发点;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内控优先” 的原则,
在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时,做到先期完成相关制度建设;
(8)责任追究原则。各业务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按规定对
违反制度的直接责任人以及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领导进行问责。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
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
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稽核监察处指导业务处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
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
和音像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
范与控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
异地灾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四)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
《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对基金的投
资对象和范围、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基金
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申购赎回以及其
他有关基金投资和运作的事项,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
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
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
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
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
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 立即报告中国证监
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
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
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三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九层十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九层十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其他销售机构情况详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
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
金,并及时公告。
(二) 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8598853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任瑞新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陆奇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4层04D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4层04D
执行事务合伙人:田雍
联系电话:010-88354831
传真:010-88354834
联系人:董雁蕊
经办注册会计师:关晓光、田雍
第四部分基金的名称
国都聚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第六部分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超越业绩比较基准,实现基
金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第七部分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
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
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
据、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包括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
债券)、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国债期货、权证、
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但在每个开放期
的前10个工作日和后10个工作日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
例的限制;股票、权证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40%,权证投资
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在开放期,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
债期货合约及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在封闭
期,本基金不受前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
及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
倍的现金。
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跟踪和分析宏观经济变量和各项国家政策,通过定性与定量
分析,判断经济形势及未来发展趋势,同时结合资本市场所处环境以及
各类资产的预期收益与风险,合理制定和调整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的
比例,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力争实现投资组合的稳
定增值。
1、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立足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走势研究,通过综合分析国内外宏
观经济态势、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和信用风险变化等因素,并
结合各种固定收益类资产在特定经济形势下的估值水平、预期收益和预
期风险特征,在符合本基金相关投资比例规定的前提下,决定组合的久
期水平、期限结构和类属配置,并在此基础之上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
合管理,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发掘和利用市场失衡提供的投资机会,
实现组合资产的增值。
(1)久期调整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
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
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2)收益率曲线策略
在久期确定的基础上,根据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测,采用子
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
置,以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根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分
析,增持价值被相对低估的债券板块,减持价值被相对高估的债券板块,
主要通过信用风险的分析和管理,获取超额收益。
(4)骑乘策略
通过分析收益率曲线各期限段的利差情况,通常是收益率曲线短端
的1-3年,买入收益率曲线最陡峭处所对应的期限债券,随着基金持有债
券时间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缩短,到期收益率将下降,基金从而可
获得资本利得收入。
(5)相对价值策略
相对价值策略包括研究国债与金融债之间的信用利差、交易所与银
行间的市场利差等。金融债与国债的利差由税收因素形成,利差的大小
主要受市场资金供给充裕程度决定, 资金供给越充分上述利差将越小。
交易所与银行间的联动性随着市场改革渐渐加强,两市之间的利差能够
提供一些增值机会。
(6)信用利差策略
企业债与国债的利差曲线理论上受经济波动与企业生命周期影响,
相同资信等级的公司债在利差期限结构上服从凸性回归均衡的规律。内
外部评级的差别与信用等级的变动会造成相对利差的波动,另外在经济
上升或下降的周期中企业债利差将缩小或扩大。管理人可以通过对内外
部评级、利差曲线研究和经济周期的判断主动采用相对利差投资策略。
(7)杠杆放大策略
该策略在资金相对充裕的情况下是风险较低的投资策略。即在基础
组合的基础上,使用基础组合持有的债券进行回购放大融入短期资金滚
动操作,同时选择交易所和银行间适当期限的品种进行投资以获取骑乘
及短期债券与货币市场利率的利差。
(8)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转债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债券, 其投资人具有在一定条件下转股、
回售的权利,因此其理论价值等于作为普通债券的基础价值加上可转债
内含选择权的价值。本基金投资于可转债,主要目标是降低基金净值的
下行风险,基金投资的可转债可以转股,以保留参与股票升值的收益潜
力。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依托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研究平台,紧密跟踪“新常态下”
符合中国经济结构转型、消费升级以及在调结构、促改革中具备长期价
值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通过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筛选兼具
估值吸引力与业绩成长性的优质标的。
定量分析主要是根据公司财务数据和业务量数据来综合考量公司
的盈利能力、风险状况,主要指标包括资产与负债比率、现金充足率、成
本与利润增长率、毛利率变动等。定性分析主要是结合宏观、行业的发展
态势,分析公司所处环境的竞争格局、未来趋势,进而判断公司未来的成
长性、可持续性及投资价值。
3、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以对冲系统性风险为目的, 达到套期保值目
的。基金管理人动态调整股指期货合约持仓品种、持仓数量,与现货相匹
配,控制风险,并驻留相对收益。
4、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经济基本面、资金面和政策面的基础上,结合组
合内各利率债持仓结构的基础上,按照“利率风险评估—套期保值比例
计算—保证金、期现价格变化等风险控制”的流程,构建并实时调整利率
债的套期保值组合。同时,结合套利策略和投机策略等多种交易策略,优
化资产配置,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池结构和质量的跟踪考察、分析资
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条款、预估提前偿还率变化对资产支持证券未来现金
流的影响,谨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6、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以控制风险、平滑收益、锁定利润为主要目的。本
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基本面研究和未来走势预判, 估算权证合理价值,
同时还充分考虑其的流动性,谨慎投资。
7、开放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
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
合流动性,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主要投资
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并降低资产的流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
的需求。
第九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60%+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40%。
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 由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国A股市场指数, 它的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
场,覆盖了大部分流通市值,其成份股票为中国A股市场中代表性强、流
动性高的股票,能够反映A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
中国债券总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01年12
月31日推出的债券指数。它是中国债券市场趋势的表征,也是债券组合
投资管理业绩评估的有效工具。中国债券总指数为掌握我国债券市场价
格总水平、波动幅度和变动趋势,测算债券投资回报率水平,判断债券供
求动向提供了很好的依据。
本基金认为,该业绩比较基准目前能够忠实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
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
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
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2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第十部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
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收益风险水平的投
资品种。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
11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
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
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1.X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24,460,607.00 26.27
其中:股票24,460,607.00 26.27
2 基金投资- -
3 固定收益投资- -
其中:债券- -
资产支持证券- -
4 贵金属投资-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5,002,575.00 69.81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595,149.08 1.71
8 其他资产2,055,790.39 2.21
9 合计93,114,121.47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629,600.00 0.68
B 采矿业- -
C 制造业13,901,567.00 14.9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 -
E 建筑业770,300.00 0.83
F 批发和零售业1,430,310.00 1.54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36,000.00 0.68
H 住宿和餐饮业-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217,400.00 2.39
J 金融业3,107,100.00 3.34
K 房地产业116,700.00 0.13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01,450.00 0.22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80,360.00 0.19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16,120.00 0.23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P 教育-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053,700.00 1.13
S 综合- -
合计24,460,607.00 26.32
注: 以上行业分类以2017年09月30日的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为依
据。
3. X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
票投资明细
序
号
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002466 天齐锂业7,000 492,030.00 0.53
2 002024 苏宁云商35,000 458,500.00 0.49
3 000050 深天马A 20,000 450,200.00 0.48
4 600297 广汇汽车52,000 438,360.00 0.47
5 600498 烽火通信12,500 407,500.00 0.44
6 000488 晨鸣纸业20,000 392,200.00 0.42
7 002343 慈文传媒10,000 387,100.00 0.42
8 000404 华意压缩50,000 386,000.00 0.42
9 002745 木林森8,000 379,600.00 0.41
10 002482 广田集团40,000 361,600.00 0.39
4.X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5. X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
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6. X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
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X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
金属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 X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
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9.X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X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X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11,043.2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2,054,047.95
3 应收股利-
4 应收利息-9,300.80
5 应收申购款-
6 其他应收款-
7 待摊费用-
8 其他-
9 合计2,055,790.39
(4)X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X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
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2017年9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
9月30日
2.22% 0.10% 4.49% 0.25% -2.27% -0.15%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都聚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9月30日)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的其他费用。
(二)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8%年费率计提。管理费
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
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
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
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
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6%的年费率计提。托
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
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
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
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
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
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
财产中支付。
(三)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
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
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
费用的项目。
(四)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 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
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并依据本基金管理人在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 对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7年3月28日刊登的《国都聚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本基
金基金经理、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相关简
历信息、及股权结构信息等。
(二)“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三)“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部分
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数据截至2017年9月30日。
(四)“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部分
更新了整章的信息,包括“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
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和“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数据截至2017年9月30日。
以下为本基金管理人自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11月9日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和公司网站的公告。
序号公告事项披露日期
1 国都聚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2017年5月4日
2
国都聚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办理申
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7年7月29日
3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管理部总经理调整的公告2017年9月13日
4 国都聚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3季度报告2017年10月26日
5
国都聚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开放期办理申
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