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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扬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5月26日
送出日期:2022年6月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扬汇利债券 基金代码 004585
下属基金简称 鹏扬汇利债券A 下属基金代码 004585
基金管理人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06-02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不适用
期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17-06-02
经理的日期 杨爱斌
证券从业日期 1999-12-22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18-03-16
经理的日期 焦翠
证券从业日期 2013-07-01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阅读本公司最新的《鹏扬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在追求本金安全、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
投资目标
投资人提供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稳定投资回报。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
政府支持机构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
证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
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债券
投资范围 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权证等资产的投资比例
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买入持有策略、久期调整策略、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债券类属
和板块轮换策略、骑乘策略、价值驱动的个券选择策略、可转债/可交换债投资策略、国
主要投资策略
债期货投资策略、适度的融资杠杆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以及股票投资策略等,
在有效管理风险的基础上,达成投资目标。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
风险收益特征
型基金,属于中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6月2日。
(2)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持有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期限(N)
M<1,000,000 0.80% -
1,000,000≤M<3,000,000 0.50% -
申购费(前收费)
3,000,000≤M<5,000,000 0.20% -
M≥5,000,000 1,000元/笔 -
N<7天 1.50% -
赎回费 7天≤N<30天 0.20% -
N≥30天 0.00% -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70%
托管费 0.20%
销售服务费 -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
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特有风险: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
性,当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出现不利变动时,可能会导致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
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等风险、操作
风险和法律风险,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当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实施侧袋机制期间,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办理
申购、赎回和转换。因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
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
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
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
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华
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具体内容详见《基金合
同》。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yamc.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968-66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