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6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 中银添利债券发起
基金主代码 38000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2 月 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 券投资 基金法 》、《公开 募集证 券投资 基金 运作管
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及本
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2 年 6 月 6 日
截 止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
位: 元) -
基 准 日 基 金 可 供 分 配 利
润(单位:元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2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银添利债券发起 A 中银添利债券发起 C 中银添利债券发起 E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380009 005852 007100
截 止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份
额净值(单位:元 ) 1.3430 1.3205 1.3245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可
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 1,427,366,305.58 254,823,537.75 109,768,980.17
截 止 基 准 日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 比 例 计 算
的应分配金额 (单 位:人
民币元)
- - -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 :元/10 份 基金
份额) 0.350 0.350 0.350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本次基金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2 年 6 月 20 日
除息日 2022 年 6 月 20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2 年 6 月 22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 资者所 转换 的基金 份额将 以 2022 年 6 月 20 日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计 算 基 准 确 定 再 投 资 份 额 , 红 利 再 投 资 所 转 换 的 基 金 份 额 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22 年 6 月 22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赎回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 政部、国 家税 务总局 颁布的 相关 法规,基 金向投 资者 分配 的 基 金 收 益 ,
暂免征收所得税。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 投资方 式的投 资者 其现金 红利所 转换
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或转入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3、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2年6月20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22年6月17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