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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建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建信上证50 ETF联接
005880
2018年10月25日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建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
金合同》、《建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
接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2023年9月28日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2023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建信上证50 ETF联
接A
建信上证50 ETF联
接C
建信上证50 ETF发
起联接E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
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
额)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人民币元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
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
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005880
1.1716
7,842,416.43
784,241.65
0.180
005881
1.1548
5,643,027.53
564,302.76
0.160
013444
1.1549
575,683.37
57,568.34
0.160
注:(1)每年第三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若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大于零,则以该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次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3年10月18日
2023年10月18日
2023年10月19日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2023年10月19日直接计
入其基金账户,2023年10月20日起可以查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
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
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销售渠道变更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该日)最后一次成功变更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销售渠道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如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渠道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b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5)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业务的申请。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