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广发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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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
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年 8月 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
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9年 1月 1日起至 6月 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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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广发沪深 300指数增强
基金主代码 00602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 6月 29日
基金管理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1,791,338.4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广发沪深 300指数增强 A 广发沪深 300指数增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6020 006021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83,653,162.58份 78,138,175.83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力求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
上,通过数量化方法及基本面分析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
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指数化投资的基础上通过数量化方法进行投资组合优化,在控制
与业绩比较基准偏离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力争使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不超过 0.5% ,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8.0%。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指数复制法跟踪标的指
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
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邱春杨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20-83936666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qcy@gffunds.com.cn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105828 95566
传真 020-89899158 010-6659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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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gffund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
南塔 31-33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广发沪深 300指数增强
A
广发沪深 300指数增强
C
本期已实现收益 11,583,464.21 4,851,153.94
本期利润 23,501,096.06 10,076,157.6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2843 0.274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8.68% 28.47%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9年 6月 30日)
广发沪深 300指数增强 A 广发沪深 300指数增强 C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758 0.072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94,099,589.73 87,614,469.9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249 1.1213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
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广发沪深 300指数增强 A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6.17% 1.12% 5.13% 1.10% 1.04% 0.02%
过去三个月 1.66% 1.48% -1.14% 1.45% 2.80% 0.03%
过去六个月 28.68% 1.47% 25.72% 1.47% 2.96%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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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一年 12.49% 1.43% 8.53% 1.45% 3.96% -0.02%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12.49% 1.43% 11.17% 1.46% 1.32% -0.03%
广发沪深 300指数增强 C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6.14% 1.12% 5.13% 1.10% 1.01% 0.02%
过去三个月 1.59% 1.48% -1.14% 1.45% 2.73% 0.03%
过去六个月 28.47% 1.47% 25.72% 1.47% 2.75% 0.00%
过去一年 12.13% 1.43% 8.53% 1.45% 3.60% -0.02%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12.13% 1.43% 11.17% 1.46% 0.96% -0.03%
注:(1)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2)业绩比较基准是根据基金合同关于资产配置比例的规定构建的。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
比较
广发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8年 6月 29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广发沪深 300指数增强 A
广发沪深 300指数增强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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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后 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
有关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91号文批准,于 2003年 8月 5日成立,注册资本
1.2688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前
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
司拥有公募基金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社保基金境内投资管理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
管理机构、受托管理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保险保障基金委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人、合格境内机构
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QDII)等业务资格。
本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合规及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资格审查委员会、战略规划委员会
三个专业委员会。公司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 32个部门:宏观策略部、价值投资
部、策略投资部、成长投资部、专户投资部、固定收益管理总部、指数投资部、量化投资部、资产
配置部、国际业务部、研究发展部、产品设计部、营销管理部、机构理财部、渠道管理总部、养老
金部、战略与创新业务部、北京分公司、广州分公司、上海分公司、互联网金融部、中央交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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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计部、注册登记部、信息技术部、合规稽核部、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部、规划发展部、人力
资源部、财务部、综合管理部、北京办事处。此外,还出资设立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国
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子公司),参股了证通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9年 6月 30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一百九十只开放式基金,管理公募基金规模为 4452
亿元。同时,公司还管理着多个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和养老基金投资组
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赵杰
本基金的基金
经理;广发对
冲套利定期开
放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
理;广发量化
多因子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2018-06-2
9
- 11年
赵杰先生,理学硕士,持有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从业证书。曾任申银
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
部量化研究员、量化投资经理,太
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部
量化投资经理,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权益投资二部量化研究员、量
化投资部量化研究员。
注:1.“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指公司公告聘任或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
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
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通过对本年度该组合与公司其余各组合的
同日、3日内和 5日内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专项分析,未发现该组合与其他组合在不同的时间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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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同向交易存在足够的样本量且差价率均值显著不趋于 0的情况,表明报告期内该组合未发生可能
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完全复制指数组合及量化组合除外)或同一投资组合在
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如果因应对大额赎回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反向交易的,则需经公司领
导严格审批并留痕备查。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
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 4次,均为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
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今年上半年,市场整体取得了较大的涨幅,其中沪深 300指数涨幅达 27.07%。一季度,受贸易
战缓和、流动性充裕等因素的影响,A股市场出现了一波较为快速的上涨走势。政府陆续出台多项
措施稳经济、促改革,市场交投活跃,成交量显著放大,吸引了外资及国内增量资金的流入。二季
度市场则先涨后跌,基本维持区间震荡。4月初受 PMI、信贷、社融等多项经济数据超预期影响,
市场继续一季度的上涨走势,但在月中货币政策委员会提出“把好货币供给总闸门”,政治局会议提
出保持定力,市场转为震荡下跌。5月受中美贸易争端升级影响,市场进一步下跌,之后主要呈现
震荡走势。6月初地方债新政推出,提升市场对经济托底的预期,同时中美贸易争端出现缓和的可
能,市场反弹。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仓位保持稳定,利用量化多因子模型进行股票组合的构建。模型在多个
长期有效的选股因子上进行均衡配置,获取了一定的超额收益。同时为控制跟踪误差,模型严格控
制在行业、市值等风险因子上的暴露。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8.68%,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8.47%,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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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后市,市场的估值从低位有所回升,但仍在历史估值的中位数附近,中长期来看仍具有一
定的性价比。需要跟踪的是企业盈利的情况,之后陆续公布的上市公司半年报将有助于判断全年盈
利的变化。另一个值得关注的是下半年科创板推出对市场的影响。另外,海外资金及国内场外资金
的入市规模和节奏也值得继续保持关注。
本基金将继续坚持既有的投资策略,主要通过量化选股模型构建投资组合,获得相对基准的超
额收益。同时,基金也会通过参与新股申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设有估值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负责制定旗下基金投资品种的
估值原则和估值程序,并选取适当的估值方法,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方可实施。估值委员会的成员
包括:公司分管投研、估值的公司领导、督察长、各投资部门负责人、研究发展部负责人、合规稽
核部负责人、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和基金会计部负责人。估值委员会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
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
其持续适用。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会计部具体执行,并确保和托管行核对一致。投资研究人员积极
关注市场变化、证券发行机构重大事件等可能对估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向估值委员会提出估值
建议,确保估值的公允性。合规稽核部负责定期对基金估值程序和方法进行核查,确保估值委员会
的各项决策得以有效执行。以上所有相关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为保证
基金估值的客观独立,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的具体流程,但若存在对相关投资品种估值有失公允的
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维护基金持有人利
益为准则。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
合同约定提供相关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中“基金收益与分配”之“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
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合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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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广发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
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
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
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广发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9年 6月 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 12月 31日
资 产: - -
银行存款 3,660,772.06 8,423,560.20
结算备付金 1,789,457.13 364,560.07
存出保证金 157,123.81 87,136.58
交易性金融资产 177,284,247.54 103,071,826.26
其中:股票投资 171,223,647.54 103,031,826.26
基金投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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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投资 6,060,600.00 40,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206,218.00 -
应收利息 48,773.66 1,670.3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768,690.21 493,300.3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83,915,282.41 112,442,053.7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9年 6月 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 12月 31日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962,993.51
应付赎回款 1,771,516.43 873,343.53
应付管理人报酬 116,660.56 93,085.72
应付托管费 29,165.14 23,271.45
应付销售服务费 20,947.25 9,307.61
应付交易费用 184,665.86 168,275.28
应交税费 539.37 0.14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7,728.10 164,504.89
负债合计 2,201,222.71 2,294,782.13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161,791,338.41 126,047,500.84
未分配利润 19,922,721.29 -15,900,229.2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1,714,059.70 110,147,271.6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3,915,282.41 112,442,053.76
注:报告截止日 2019年 6月 30日,广发沪深 300指数增强 A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1.1249元,
基金份额总额 83,653,162.58份;广发沪深 300指数增强 C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1.1213元,基金份
额总额 78,138,175.83份;总份额总额 161,791,338.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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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广发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 6月 29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
年 6月 30日
一、收入 35,197,549.00 12,058.56
1.利息收入 54,239.06 12,058.5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2,960.61 12,058.56
债券利息收入 21,278.45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7,954,638.26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5,895,684.90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8,359.38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56,446.60 -
股利收益 1,934,147.38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17,142,635.59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46,036.09 -
减:二、费用 1,620,295.26 7,543.61
1.管理人报酬 615,986.29 4,129.86
2.托管费 153,996.58 1,032.47
3.销售服务费 75,766.02 637.01
4.交易费用 681,719.52 -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203.61 -
7.其他费用 92,623.24 1,744.2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33,577,253.74 4,514.95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3,577,253.74 4,51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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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年 6月 29日,上年度可比期间不完整。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广发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26,047,500.84 -15,900,229.21 110,147,271.6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33,577,253.74 33,577,253.7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
值减少以“-”号填列) 35,743,837.57 2,245,696.76 37,989,534.3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78,490,748.65 9,779,090.31 188,269,838.96
2.基金赎回款 -142,746,911.08 -7,533,393.55 -150,280,304.6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61,791,338.41 19,922,721.29 181,714,059.70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 6月 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年 6月 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50,731,763.33 - 150,731,763.3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4,514.95 4,514.9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
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 -
广发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页共 34页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50,731,763.33 4,514.95 150,736,278.2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至 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孙树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窦刚,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晓章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广发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763号《关于准予广发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
复》核准,由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广发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
金合同”)发起,于 2018年 6月 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并于 2018年 6月 29日正式成立。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募集期间为自 2018年 6月 4日至 2018年 6月 22日止,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731,763.33元,有效认购户数为 4,569户。其中广发沪深 300指数
增强 A类基金(“A类基金”)扣除认购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601,081.82元,认购资金
在募集期间的利息为人民币 6,461.56元;广发沪深 300指数增强 C类基金(“C类基金”)扣除认购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58,120,715.40元,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的利息为人民币 3,504.55元,按照基
金合同的有关约定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本基金募集资金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资。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于 2019年 8月 26日已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广发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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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
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9年 6月 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
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1)印花税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 1‰,由出让方缴纳。
(2)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
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年 5月 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
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
销售额。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