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浙金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20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七月
重要提示
中金浙金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申请于2018年4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8]599号《中金浙金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并于2018年6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
管部部函[2018]1449号《关于中金浙金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备案确认的函》备案。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8年6月21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及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
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
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
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遇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
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
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及期货市场,基金
净值会因为证券及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
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估值风险、操作及技术风险、合
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税负增加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中
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可能增加本
基金总体风险水平。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混合型基金、
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目标客户中含有特定机构投资者,由于
机构投资者申购、赎回资金量相对较大,可能带来一定的冲击成本,造成基金净
值的波动;若特定机构投资者赎回比例较高,则可能带来巨额赎回或基金清盘的
风险。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并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
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的
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
年9月1日起执行。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
日为2020年6月2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6层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B座43层
法定代表人:楚钢
成立时间:2014年2月10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9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张显
联系电话:010-63211122
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楚钢先生,董事长,理论物理学博士,特许金融分析师。历任花旗集团副总
裁、新兴市场风控经理、地方政府债券自营交易员、基金经理、拉丁美洲股票期
权交易负责人及另类投资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首
席运营官、管理委员会成员。
黄劲峰先生,董事,机械工程专业学士。历任英国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英
国及香港)审计、核算见习生、副经理,经理等职务;香港汇丰银行资本市场财
务经理、货币及外汇市场财务经理职务;高盛(亚洲),高盛集团(日本东京)
固定收益外汇及大宗商品产品财务控制负责人、权益类产品财务控制负责人、日
本产品财务控制负责人、香港财务控制负责人、执行董事等职务;北京高华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中后台协调、风险管理岗位;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
部亚太区首席营运官、亚太(除日本)首席营运官、产品研发主管和董事总经理
职务。现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管理委员会成员。
徐翌成先生,董事,金融学硕士。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
部收购兼并和财务顾问组负责人;总裁助理、战略发展部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综合办公室、战略发展部负责人。现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资
产管理板块负责人。
孙菁女士,董事,管理学硕士。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
副总经理、公司管理部副总经理、运营支持部执行总经理及负责人等职务。现任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赵璧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
经理;中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助理。
汤琰女士,董事,管理学硕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高级理财经理;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
冒大卫先生,独立董事,哲学博士。历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团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北京大学医学部副主任、财务部部长,北京大学副总会
计师等职务。现任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东莞市星晨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监事,三亚迈普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王元先生,独立董事,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上海
市耀良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现任北京市嘉源律师
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成员,兼任上海思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勇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
行部执行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顾问董事。现任中国国际
金融美国证券有限公司外部管理顾问。
2、基金管理人监事
白娜女士,执行监事,管理学硕士。历任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审计
主管;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会计;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高级经理。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负责人。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楚钢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孙菁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李永先生,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汤琰女士,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李虹女士,督察长,法学硕士。历任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律师;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部副总经理。李虹女士是美国纽约州执业律
师并具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
夏静女士,理学硕士。历任普华永道(深圳)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风险
管理及内部控制服务部经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稽核部高级经理。
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风险管理部负责人。
4、本基金基金经理
石玉女士,管理学硕士。历任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职员;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分析师、固定收益研究员;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研究员、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
2016年7月加入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投资管理部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孙菁女士,管理学硕士。简历同上。
赵璧先生,经济学硕士。简历同上。
石玉女士,管理学硕士。简历同上。
董珊珊女士,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研
究员、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基金经
理。
朱宝臣先生,理学硕士。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
理、量化投资总监。2017年10月加入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量化投资团
队负责人。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1788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联系人:邓凯
电话:0571-88261570
传真:0571-88268688
成立时间:1993年4月16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8,718,696,778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4】
91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关于核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19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
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本行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可以经
营结汇、售汇业务。
(二)主要人员情况
沈仁康先生,浙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硕士研究生、正高级
经济师。沈先生曾任浙江省青田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
浙江省丽水市副市长,副市长、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市委常委、
副市长、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副书记、
市委政法委书记;浙江省衢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
徐仁艳先生,浙商银行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行长。研究生、高级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徐先生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会计处财务科副科长、科长、
会计处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会计财务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
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
期间兼任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中心
(1)直销柜台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6层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B座43层
法定代表人:楚钢
电话:010-63211122
传真:010-66159121
联系人:张显
客户服务电话:400-868-1166
网站:www.ciccfund.com
(2)网上直销
交易系统:中金基金网上交易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trade.cicc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销售机构销
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6层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B座43层
法定代表人:楚钢
电话:010-63211122
传真:010-66155573
联系人:白娜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联系人: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办公楼8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办公楼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电话:010-85085000
传真:010-85185111
签章注册会计师:程海良、李砾
联系人:管祎铭
四、基金的名称
中金浙金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与运作方式
(一)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
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健的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
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
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
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
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投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
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
次开放期开始前十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十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
投资不受此比例限制);开放期内,在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
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
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1、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政府债券、信用债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分析,
确定债券类属配置策略,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进行调整,从而选择既能匹配目标
久期、同时又能获得较高持有期收益的类属债券配置比例。
2、久期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
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
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3、收益率曲线策略
本基金资产组合中的长、中、短期债券主要根据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进行
合理配置。本基金在确定固定收益资产组合平均久期的基础上,将结合收益率曲
线变化的预测,适时采用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或者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
子弹、杠铃及梯形策略构造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4、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主要通过买入并持有信用风险可承担、期限与收益率相对合理的信
用债券产品,获取票息收益。此外,本基金还将通过对内外部评级、利差曲线研
究和经济周期的判断,主动采用信用利差投资策略,获取利差收益。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并限制投资者数量上限,
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差。同时,受到发债主体资产规模较小、经营波动性较高、信
用基本面稳定性较差的影响,整体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这
两个特点要求在具体的投资过程中,应采取更为谨慎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分析和跟踪该类债券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并综合考虑信用基本
面、债券收益率和流动性等要素,确定最终的投资决策。作为开放式基金,本基
金将严格控制该类债券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对于有一定信用风险隐患的个券,
基于流动性风险的考虑,本基金将及时减仓。
6、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充
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参与国债
期货投资。
此外,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将适度参与回购交易等投资,以增
加收益。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持续研究和密切跟踪国内资产支持证券品种的发展,将通过宏观经
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
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制定周密的投资策略。在具体投资过程中,重点关注
标的证券发行条款、基础资产的类型,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
收益率的影响,加强对未来现金流稳定性的分析。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
券的总量规模,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实现资产支持证券对
基金资产的最优贡献。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为了保证组合具有较高的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本基金
将在遵守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主要投资于具有较高流动性的投资
品种,通过合理配置组合期限结构等方式,积极防范流动性风险,在满足组合流
动性需求的同时,尽量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
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编制的具有代表
性的债券市场指数。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
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今后法律规发生变化或更改指数
名称、或有更适当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管理人可
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履行适当程序,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
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
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内容摘自中金浙金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
第1季度报告。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704,654,400.00 98.00
其中:债券 704,654,400.00 98.00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833,865.22 0.53
8 其他资产 10,535,387.46 1.47
9 合计 719,023,652.68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资产。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资产。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资产。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704,654,400.00 135.7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29,828,000.00 82.81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704,654,400.00 135.75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90214 19国开14 2,000,000 203,680,000.00 39.24
2 190409 19农发09 1,200,000 122,868,000.00 23.67
3 190215 19国开15 1,000,000 103,280,000.00 19.90
4 1820034 18吉林银行小微01 480,000 49,166,400.00 9.47
5 1920089 19海峡银行02 480,000 48,883,200.00 9.42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2,493.3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0,522,894.16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535,387.46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6月21日,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20年3
月31日。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收益率① 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8年6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4.63% 0.08% 4.67% 0.06% -0.04% 0.02%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1.03% 0.09% 1.16% 0.05% -0.13% 0.04%
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0.03% 0.08% 0.65% 0.06% -0.68% 0.02%
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 1.08% 0.03% 1.40% 0.04% -0.32% -0.01%
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1.16% 0.04% 1.30% 0.04% -0.14% 0.00%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2.57% 0.10% 2.58% 0.11% -0.01% -0.01%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
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
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
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
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
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1月
21日刊登的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
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相关内容;
2、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中,增加了部分销售机构并更新了相关服务
机构的内容;
4、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5、更新了“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6、在“第二十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7、在“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披露了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指
定媒介上披露的与本基金相关的所有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