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增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7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融通增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融通增辉定开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616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7月1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融通增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融通增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8]1035号
基金募集期间 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7日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8年7月18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3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09,998,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527.83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309,998,0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527.83
合计 309,998,527.83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0,000,527.83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3.2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2018年7月16日使用固有资金10,001,000.00元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用为1,000.00元,折合基金份额10,000,527.83份(含发行期利息结转份额527.83份)。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作为本基金的发起资金,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8年7月19日
注:(1)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0,527.83 3.23% 10,000,527.83 3.23% 不少于三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527.83 3.23% 10,000,527.83 3.23% 不少于三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rtfund.com)或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或0755-269480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4)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接受投资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本基金在开放期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开放期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期为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一至二十个工作日的期间,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一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