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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扬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扬淳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617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8月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鹏
扬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扬淳利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年10月23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
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
币元) 1.0231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人民币元) 16,267,514.96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单
位:人民币元)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12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3 年度第三次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年10月27日
除息日 2023年10月2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年10月30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
定日为2023年10月27日, 该部分基金份额将于2023年10月30日直接计入其基
金账户,投资者可自2023年10月31日起查询,并可以在基金规定的开放运作期
内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收益分配手续费;
2)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方式免收再投资的申购费用。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现金红利发放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到销售网点或本公司交易平台查询分红方式。如需变更分红方式,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的交易时间内(不含权益登记日)办理变更手续。
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
4、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
5、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68-6688(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http://www.pyamc.com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