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08月24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人保鑫裕增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645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11月13日
基金管理人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33,368,773.9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人保鑫裕增强债券A
人保鑫裕增强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6459
00646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28,170,401.75份
5,198,372.15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投资中主要基于对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经济的动态跟踪,通过主动管理投资策略,在主要配置债券资产的前提下,适当配置权益类资产,达到增强收益的目的。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吕传红
田青
联系电话
010-69009696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lvch@piccamc.com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7999
010-67595096
传真
021-50765598
010-6627585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fund.piccamc.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处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年01月01日-2019年06月30日)
人保鑫裕增强债券A
人保鑫裕增强债券C
本期已实现收益
13,182,671.53
750,196.41
本期利润
16,227,958.95
1,011,503.7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538
0.067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5.06%
5.9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9年0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440
0.051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40,741,433.42
5,523,259.1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551
1.0625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人保鑫裕增强债券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08%
0.31%
1.12%
0.10%
-0.04%
0.21%
过去三个月
0.83%
0.24%
0.29%
0.14%
0.54%
0.10%
过去六个月
5.06%
0.20%
3.94%
0.14%
1.12%
0.06%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5.51%
0.18%
5.18%
0.14%
0.33%
0.04%
人保鑫裕增强债券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05%
0.31%
1.12%
0.10%
-0.07%
0.21%
过去三个月
0.74%
0.24%
0.29%
0.14%
0.45%
0.10%
过去六个月
5.91%
0.22%
3.94%
0.14%
1.97%
0.08%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6.25%
0.20%
5.18%
0.14%
1.07%
0.06%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11月13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满,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应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人保资产)成立于2003年7月16日,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319.SH,1339.HK)发起设立的境内第一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目前管理资产逾万亿元人民币,具备保监会核准的股票投资能力、无担保债券投资能力、股权投资能力、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产品创新能力、不动产投资计划产品创新能力、衍生品运用能力(股指期货)和信托产品投资能力,具有人社部批准的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和国家外管局批准的经营外汇业务资格,获选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机构,获准发行投资理财产品和受托管理合格投资者资金,获批开展公募基金业务,是中国资本市场秉持价值投资理念、为客户创造绝对收益的重要机构投资者之一。 成立十余年来,人保资产以保险资金运用为主业,基于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理念,探索建立了从资产战略配置、资产战术配置、资产交易配置到集中交易和全流程风险管控的资产管理价值链,并着眼于构建能够获得持续稳定收益的资产组合,坚持以绝对收益为核心的收益缺口管理原则,为委托人贡献了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十余年来,中国金融市场日趋成熟,财富管理行业日渐交融。人保资产科学筹划发展战略,积极把握第三方业务的发展机遇和另类资产的投资机会,在国内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中较早开展了第三方保险机构的专户管理和企业年金与养老金投资管理业务,并积极创新和开展股权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业务、资产管理产品等业务,积极筹备公募基金业务,形成了专户管理、资产管理产品、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和外汇投资等业务多元化发展的格局,与国内各主要金融机构和大中型龙头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自成立以来,人保资产始终坚持专业化发展、市场化经营、规范化运作,是第一家建立“委托-受托-托管”资金三方存管机制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并探索建立了覆盖投资全流程的风险防控体系;十余年来,人保资产还培养了具备国际投资视野、历经市场多周期磨练的投研管理和业务执行团队,忠实履行了对各委托人的价值创造承诺。 面向潜力无限、变革加快、竞争激烈的财富管理市场,人保资产依托强大的资源优势和卓越的专业团队,秉承“忠人之事,超越基准”的企业精神,坚持“诚信铸就品牌,专业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不断开创市场化引领下创新驱动的专业化发展新局面,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综合性投资理财公司。 人保资产于2017年1月1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7号),于2017年3月2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截至2019年6月30日,人保资产旗下共管理18只基金产品,分别为人保货币市场基金、人保双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人保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人保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人保转型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人保鑫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人保鑫瑞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人保量化基本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人保鑫裕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人保安惠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人保中证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人保福泽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人保优势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人保鑫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人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人保鑫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人保福睿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人保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梁婷
基金经理
2018-11-13
-
19年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曾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投资经理、社保业务管理部副总监、安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总经理、组合管理部总经理。2017年11月加入人保资产公募基金事业部,任投资总监,自2018年8月9日起任人保鑫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11月13日起任人保鑫裕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12月25日起任人保鑫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9年4月3日起任人保鑫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9年4月16日起任人保福睿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丽华
基金经理
2018-11-13
-
12年
中国人民大学硕士。曾任天相投资顾问公司投资分析部行业分析师、中国民族证券有限公司研究部行业分析师、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行业分析师、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自2017年4月起,加入人保资产公募基金事业部,自2018年8月9日起任人保鑫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10月16日起任人保转型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11月13日起任人保鑫裕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 2、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从经济环境看,呈现出了一季度快速反弹、二季度大幅回落的态势。结构上,房地产投资处于高位回落态势、基建稳健,工业生产、制造业较弱;出口下行,对经济拉动作用减弱、消费整体依然稳健,但结构性下滑突出。政策上,虽然政策端偏友好,但是无论财政政策还是货币政策更倾向于结构性的刺激而非周期性全方位的政策放松。经济复苏动能较弱,信用传导依然任重道远。此外,国际方面,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变数增大,尤其是中美贸易谈判受阻,增加了全球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降低了风险偏好。债券市场总体环境偏暖,权益市场则呈现先扬后抑走势。 债券市场上半年经历了宽幅波动,一季度在宽信用政策影响下,债券市场年初起呈现利率债调整而信用债偏暖的格局,之后在良好的社融数据影响下,利率债及高等级信用债均出现调整。随着4、5月份经济数据回落得到确认,同时美国降息预期提升,欧美债市收益率大幅下行,债券市场又开始一波明显的收益率下行。直至包商事件爆发,导致金融市场流动性分层和信用溢价提升,从而引发利率债重新受到追捧而中低等级信用债及民企债收益率大幅上行。 报告期,权益市场在1、2月份在外部环境趋稳、国内政策温和、估值处于低位、外资资金持续流入的背景下,风险偏好持续回升,市场出现强劲反弹;但是随着4月中下旬经济政策微调及5月初中美贸易摩擦再度升级,不确定因素增加,市场风险偏好随之下降,市场短期内出现大幅调整,之后权益市场进入震荡整理阶段。上半年上证综指上涨19.45%,其中二季度指数下跌3.62%。分行业看,报告期食品饮料、非银和农林牧渔板块涨幅居前。 报告期内,基金以信用债投资为主,阶段性参与了利率债投资机会,同时随着二季度可转债市场的调整,较好地把握了可转债的波段机会。权益资产把握了一季度阶段性投资机会,为产品积累了收益,虽然二季度市场出现较多不确定因素,但是我们依然提高了权益市场仓位,积极寻找市场上结构性机会。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为1.0551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0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94%;截至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为1.0625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9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9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我们认为下半年国内经济将处于触底并平稳运行阶段,高质量增长依然是政策追求目标,国内基本面、海外资金配置对于利率债市场仍然友好。此外,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方向之下,信用传导将是货币政策发力方向,我们对利率债和信用债市场总体持相对乐观态度。对于权益市场,市场虽然仍受中美贸易谈判进展、经济数据短期波动、盈利水平增速等因素影响,但我们认为机会大于风险,政策段依然保持温和,A股估值水平依然处于历史低位、部分行业景气度出现改善或处于景气高点,下半年将继续积极把握权益市场机会,增强产品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时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发表专业意见。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成员主要由投资部门、研究部门、合规风控部门、运营管理部门人员组成,以上人员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基金经理列席会议,但不参与具体决策。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人保鑫裕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9年0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073,286.44
826,091.72
结算备付金
5,700,457.67
8,795,168.10
存出保证金
73,585.32
16,793.42
交易性金融资产
247,846,332.97
520,879,630.58
其中:股票投资
28,552,860.00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07,249,472.97
503,767,630.5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12,044,000.00
17,112,000.00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600,000.00
1,9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3,334,720.56
-
应收利息
5,437,440.91
6,874,595.7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110.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67,066,933.87
539,292,279.6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9年0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7,500,000.00
107,1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2,780,902.60
60,592.37
应付赎回款
142,782.82
10,312,616.95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8,057.60
396,246.81
应付托管费
42,302.14
113,213.42
应付销售服务费
1,982.31
71,777.78
应付交易费用
60,343.09
2,937.50
应交税费
26,822.13
47,956.89
应付利息
4,142.46
109,007.64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94,906.19
19,540.26
负债合计
20,802,241.34
118,233,889.6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33,368,773.90
419,306,638.05
未分配利润
12,895,918.63
1,751,751.94
所有者权益合计
246,264,692.53
421,058,389.9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67,066,933.87
539,292,279.61
注: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551元,C类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625元,基金份额总额233,368,773.90份,其中归属于A类基金份额为228,170,401.75份,归属于C类基金份额为5,198,372.15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人保鑫裕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2019年01月01日 至2019年06月30日
一、收入
19,982,352.08
1.利息收入
7,902,261.6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0,466.46
债券利息收入
7,407,648.7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396,176.0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7,970.43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8,593,527.4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4,143,051.64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4,276,837.7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173,638.0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306,594.7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79,968.26
减:二、费用
2,742,889.35
1.管理人报酬
1,138,697.37
2.托管费
325,342.08
3.销售服务费
30,327.13
4.交易费用
201,937.41
5.利息支出
919,451.4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919,451.42
6.税金及附加
24,203.76
7.其他费用
102,930.1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7,239,462.73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239,462.73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8年11月13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人保鑫裕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19,306,638.05
1,751,751.94
421,058,389.9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7,239,462.73
17,239,462.7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85,937,864.15
-6,095,296.04
-192,033,160.1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3,551,918.87
897,043.22
44,448,962.09
2.基金赎回款
-229,489,783.02
-6,992,339.26
-236,482,122.2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33,368,773.90
12,895,918.63
246,264,692.53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8年11月13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王颢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周海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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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人保鑫裕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人保鑫裕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8]1458号文批准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820,361,837.94元,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验)字(18)第00365号的验资报告。基金合同于2018年11月1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820,610,447.21份,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48,609.27份。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相关规定,本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人保鑫裕增强债券A")和C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人保鑫裕增强债券C")两类份额。其中,人保鑫裕增强债券A是指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人保鑫裕增强债券C是指按照0.4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截至报告期末最新公告的基金合同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券、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等金融工具,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资产支持证券、权证、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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