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海富通聚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海富通聚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0年3月25日日终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海富通聚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海富通聚丰纯债
基金代码 00647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11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海富通聚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
聚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二、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于2020年3月25日日终发生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从而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终止事由。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触发上述终止事由,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提示事项
1、本基金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2、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后,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投)、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前,仍然正常开放赎回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海富通聚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聚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咨询相关情况。
4、本公告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