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0年 4月 21日
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 2019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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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0年 4月 13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19年 9月 1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2019年 12月 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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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1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2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3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3
§5 托管人报告 ......................................................................................................................................... 1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3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3
§6 审计报告 ............................................................................................................................................. 14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4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4
§7 年度财务报表 ..................................................................................................................................... 15
7.1 资产负债表 ................................................................................................................................ 15
7.2 利润表 ........................................................................................................................................ 16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17
7.4 报表附注 .................................................................................................................................... 18
§8 投资组合报告 ..................................................................................................................................... 38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38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8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39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39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1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1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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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1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1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2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2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2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3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3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3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43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3
§11 重大事件揭示 ................................................................................................................................. 43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3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3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4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4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4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4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4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45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6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 46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6
§13 备查文件目录 ................................................................................................................................... 46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46
13.2 存放地点 .................................................................................................................................. 46
13.3 查阅方式 ..................................................................................................................................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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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653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 9月 18日
基金管理人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2,108,986.4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的流动
性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长期稳定的
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进行基金的大类资
产配置。本基金主要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分
析宏观经济走势、市场政策、利率走势、证券市场估
值水平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对证券市场
当期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可预见的未来时期内各大类资
产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并据此制
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
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
的基础上,力争投资组合的稳定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港股通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75%+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
款基准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
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
金。
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渠道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除了
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
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
资环境、投资标的、
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傅宇 胡波
联系电话 0755-88982199 021-61618888
电子邮箱 fuyu@hsqhfunds.com hub5@spd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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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 400-620-6608 95528
传真 0755-88982169 021-63602540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桂湾五
路 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对冲
基金中心 209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三座 9楼 903-904室
上海市北京东路 689号
邮政编码 518048 200001
法定代表人 刘宇 郑杨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hsqhfunds.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
天地 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注册登记机构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三座 9楼 903-904室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9年 9月 1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 12月 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038,133.13
本期利润 3,701,064.3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22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3.2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3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9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641,743.35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7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4,045,955.2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236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9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2.36%
注:①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
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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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④本基金合同生效为 2019年 9月 1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
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86% 0.65% 6.63% 0.69% -4.77% -0.04%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36% 0.60% 4.14% 0.68% -1.78% -0.08%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恒生港股通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75%+中证全债指数
收益率×20%+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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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9年 9月 18日生效,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止,本基金成立未满
1年。
②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为建仓期,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本基
金合同的约定,于本基金建仓期满后确保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9年 9月 18日生效,2019年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按本基金实际存续期计算。截止 2019年 12月 31日,本基金成立未满 1年。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 9月 18日)至本报告期末未发生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证券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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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6]1297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恒生银行有限
公司与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出资比例分别为 70%和 30%,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
亿元,于 2016年 7月 1日正式注册成立。公司注册地为深圳前海,作为 CEPA10框架下国内首家
港资控股公募基金公司,是深化深港合作、实现前海国家战略定位的重要成果。
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管理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恒生前海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恒生前海恒锦裕利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恒生前海中证质量成长低波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恒生前海恒扬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6只公募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石琳 基金经理
2019 年 9 月
18日
- 15
商业硕士,CFA,曾在雷
曼兄弟(亚洲)等机构
担任互联网新媒体分析
师,友邦保险直接投资
(香港)投资经理,洛
希尔资产管理(香港)
高级研究员,美盛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
理,亨茂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经理。具全行
业视野,对 TMT、周期、
消费、医疗、公用事业、
工业等行业有深度把
握。现任恒生前海沪港
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恒生
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注:①此处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合同生效之日。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等。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恒生前海港
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
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
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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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公司制定了《恒
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制度的范围涵盖所有投资品种,涵盖一级市场分销、二
级市场交易和公司内部证券分配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以及研究、授权、决策和执行等投资管理
活动的各个环节。
投资决策方面,公司建立统一的研究管理平台,确保公司所管理的各个投资组合享有公平获
得研究成果的机会。设立全公司适用的备选股票库、债券库,在此基础上,不同投资组合根据各
自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和投资范围,建立不同风格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
会领导下的公募基金经理/专户投资经理负责制,建立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
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交易执行方面,公司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严格分离,交易执行采取集中、公平交易
制度。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所有指令必须通过系统下达,公司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
序。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
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司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
配。对于银行间交易,集中交易部根据各投资组合经理给出的询价区间在银行间市场上按照时间优
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公平公正地进行询价并完成交易。对于大宗交易,由各投资组合经理确定价
格,集中交易部根据指令价格在大宗交易系统中执行。
监督检查方面,公司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
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
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各投资组合按照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
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同时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
公平执行,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报告期内
公平交易制度得到良好的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原则上禁止同一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
例进行证券投资的投资组合除外),不同的投资组合之间限制当日反向交易。如不同的投资组合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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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流动性需求或投资策略的原因需要进行当日反向交易的,则需经公司领导严格审批并留痕备查。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可能的异常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
不存在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股当日成交量 5%的情况,
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望 2019年,以全球流动性重新转向宽松、国内宏观数据改善为催化剂,反弹于年初从估值
的历史低位启动至四月中旬。伴随政策边际收紧,同时中美贸易磋商出现波折,市场进入震荡整
理期。进入三季度,逆周期调节政策基调逐步明确,业绩驱动结构性行情,中美贸易谈判取得阶
段性成果,市场震荡上行至年底。而香港本地事件的演变,也增加了港股市场的波动。
面对内外围因素的错综变化,本基金审慎灵活地在不确定中寻找确定,致力于挖掘质量成长
标的,选股从基本面研究出发,结合宏观判断、行业景气度等因素,遵守估值纪律。基金配置包
括消费、医药、TMT、高端制造等板块的成长性标的,辅以低估值、高股息特征的金融地产。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236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36%,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4.1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总是在波动中前进,2020也毫无例外,挑战与机遇并存。2020年也是十
三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经济转型升级和政策方向值得期待。年初
新冠疫情给宏观经济造成了停滞性扰动,疫情在海外进一步蔓延发展,而金融海啸至今各国央行
和政府的政策空间已不比从前,全球经济前景的不确定性增加。
作为第二大经济体,中国逐步进入“后增长”时代,经济结构升级、增长的质量成为重点。
2020年我们将更着力回归投资的本源,寻找具有结构性成长趋势、高护城河的竞争优势、能妥善
应对环境变化的优秀管理层的公司。整合行业的龙头、技术及模式创新、传统行业的高科技赋能
等代表我们在此前所述行业中寻找标的的维度。结合香港市场相对于 A股和其他主要市场的低估
值的吸引力,我们也将在市场波动中灵活审慎的挖掘深度价值股。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在内部监察稽核工作中,本着合法合规运作、最大限度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宗旨,本
基金管理人建立并完善了以监察、合规为主导的工作体系和流程。内部监察稽核人员依照独立、
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监察稽核工作计划、方法和程序开展工作,确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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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勤勉尽责地管理基金资产。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监察稽核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
公司围绕本基金的实际运作,对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和业务系统功能、各部
门协作等各方面进行持续检验,对于运作中存在缺陷或不足的地方,采取修订制度流程、改进业
务系统、督促部门间完善合作细节等相应措施,不断夯实以基金业务为主线的内控及风险管理体
系,确保本基金业务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合规指导及支持
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合规培训和指导,重点加强了投资研究、基金销售、后台运营等业务条
线的合规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的合规守法意识;强化事前事中合规风险管理,杜绝操作风险,严
格审核信息披露文件等,提供持续的合规支持,防范各类合规风险。
三、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监察稽核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业务运作状况、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及各类规章制度,
对各部门制定了详细的监察稽核及内控检查计划,完成了各项定期稽核和专项稽核,检查内容覆
盖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业务环节,检查完成后出具监察稽核报告和建议,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四、配合内外部审计工作
本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股东内部审计及年度外部审计,审计结果显示本基金内控管理机
制及运作正常、有效,无重大缺陷及异常事项。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
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本基金
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本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
复核与基金会计账务的核对同时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并由督察长、研究部、投资部、运营
部、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及基金经理等组成了估值委员会,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
值委员会成员均为公司各部门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且之间
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作为公司估值委员会的成员,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但应
参加估值委员会会议,可以提议测算某一投资品种的估值调整影响,并有权表决有关议案但仅享有
一票表决权,从而将其影响程度进行适当限制,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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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性。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为: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
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
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
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每一基金份额享有
同等分配权;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收益分配;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红利再
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 2位,小数点后第 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9年 9月 18日生效,截止 2019年 12月 31日,根据上述分配原则及
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有收益分配事项。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托管人”)在对恒生前海港股通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
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
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
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
现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本托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
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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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0)第 22279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恒生前海
港股通精选混合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9年 12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
2019年 9月 1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
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
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
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基金2019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年 9月 1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12月 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
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
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基
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
务报表的责任
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
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
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基
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
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基金、终止
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
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
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
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
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
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 2019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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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
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
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
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
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
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基金持续经营能
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
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
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
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
情况可能导致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
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
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曹翠丽 边晓红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
审计报告日期 2020年 4月 13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9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年 12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2,646,570.18
结算备付金 1,106,723.81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74,191,222.00
其中:股票投资 74,191,222.00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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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4.7.5 7,280.43
应收股利 4,532.22
应收申购款 5,419.9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87,961,748.5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年 12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6.34
应付赎回款 3,602,459.61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1,412.50
应付托管费 21,902.0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90,957.47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69,045.28
负债合计 3,915,793.2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82,108,986.40
未分配利润 7.4.7.10 1,936,968.89
所有者权益合计 84,045,955.2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7,961,748.58
注:①报告截止日 2019年 12月 31日,基金份额净值 1.0236元,基金份额总额 82,108,986.40
份。
②本会计期间为 2019年 9月 1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9年 9月 1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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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9年 9月 18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一、收入 4,578,497.88
1.利息收入 444,674.4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253,079.02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91,595.45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14,676.9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179,610.85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股利收益 7.4.7.16 35,066.1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2,662,931.24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1,256,215.22
减:二、费用 877,433.51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497,755.52
2.托管费 7.4.10.2.2 82,959.28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
4.交易费用 7.4.7.19 234,127.54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
7.其他费用 7.4.7.20 62,591.1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701,064.37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701,064.37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 9月 1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 9月 1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05,893,377.48 - 205,893,377.48
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 2019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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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701,064.37 3,701,064.3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23,784,391.08 -1,764,095.48 -125,548,486.5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8,966,442.38 -205,843.57 28,760,598.81
2.基金赎回款 -152,750,833.46 -1,558,251.91 -154,309,085.3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2,108,986.40 1,936,968.89 84,045,955.2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刘宇______ ______温展杰______ ____赵晶晶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507号《关于准予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和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函[2019]1802号《关于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核准,由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和《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
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205,806,106.23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 0540号验资报告
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9月 18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05,893,377.48份基金份额,其中认
购资金利息折合 87,271.25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
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
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可分离
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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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
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恒生港股通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7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
率×20%+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年 2月 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
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9年 9月 18日,本基金本报告期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年 9月 1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
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编制期
间为 2019年 9月 1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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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
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
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
(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
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
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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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
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
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
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
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
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
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
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
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
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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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
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收益分配;
(5)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 2位,小数点后第 3
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
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7.4.4.13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
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
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
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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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
票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
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
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
益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
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
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6]127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
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
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
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
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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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
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
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
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税。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 股公司应向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 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
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
所上市的非 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基
金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
纳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
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9年 12月 31日
活期存款 12,646,570.18
定期存款 -
其中:存款期限 1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 1-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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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期限 3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
合计: 12,646,570.18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9年 12月 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71,528,290.76 74,191,222.00 2,662,931.24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 - -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71,528,290.76 74,191,222.00 2,662,931.24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9年 12月 31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5,818.19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1,438.77
应收债券利息 -
应收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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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申购款利息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其他 23.47
合计 7,280.43
7.4.7.6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其他资产。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9年 12月 31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90,957.47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合计 90,957.47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9年 12月 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9,045.28
预提费用 60,000.00
合计 69,045.28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 9月 1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5,893,377.48 205,893,377.48
本期申购 28,966,442.38 28,966,442.38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52,750,833.46 -152,750,833.46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82,108,986.40 82,108,986.40
注:本基金自 2019年 8月 1日至 2019年 9月 16日止期间公开发售,共募集有效净认购资金人
民币 205,806,106.23元,折合为 205,806,106.23份基金份额。根据《恒生前海港股通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内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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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271.25元在本基金成立后,折合为 87,271.25份基金份额,划入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利润 1,038,133.13 2,662,931.24 3,701,064.37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396,389.78 -1,367,705.70 -1,764,095.48
其中:基金申购款 203,904.19 -409,747.76 -205,843.57
基金赎回款 -600,293.97 -957,957.94 -1,558,251.91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641,743.35 1,295,225.54 1,936,968.89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 9月 1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95,824.12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40,875.00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4,877.46
其他 1,502.44
合计 253,079.02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 9月 1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21,174,125.55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20,994,514.70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179,610.85
7.4.7.13 债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债券投资收益。
7.4.7.14 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内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 9月 1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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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35,066.10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合计 35,066.10
7.4.7.1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19年 9月 1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662,931.24
——股票投资 2,662,931.24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减: 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
合计 2,662,931.24
7.4.7.17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 9月 1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 12月 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1,256,215.22
合计 1,256,215.22
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间递减,对持有期少于 30日(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
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 30日以上(含)且少于 90日(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 90 日以上(含)且少于 180 日(不含)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 180日以上(含)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
7.4.7.18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