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富邦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方正富邦中证500ETF联接C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0年8月27日
送出日期:2020年8月3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方正富邦中证500ETF联接 基金代码 006656
方正富邦中证500ETF联接
下属分级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代码 006657
C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司 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03-26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19-03-26
理的日期 吴昊
证券从业日期 2014-09-10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19-12-13
理的日期 张超梁
证券从业日期 2013-07-01
当目标ETF出现《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情形时,本基金将由投资于目标 ETF 的联
接基金变更为直接投资该标的指数的指数基金;若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已有以该指
其他
数作为标的指数的指数基金,则本基金将本着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选取
其他合适的指数作为标的指数。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
投资目标
小化。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500指数。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此外,为更好
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
投资范围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
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
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
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
小化。1、资产配置策略;2、目标ETF投资策略;3、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4、债券投资策略;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6、权证投资策略;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策略。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500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5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本基金的目标ETF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ETF跟踪标的指
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注:详见《方正富邦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
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N)
本基金C类份额无申
申购费(前收费) - 0
购费。
N<7日 1.50% -
赎回费 7日≤N<30日 0.50% -
N≥30日 0 -
注: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50%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 0.40%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
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
其他费用 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基金投资目标ETF的相
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目标ETF的交易费用、申赎费用等),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 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 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指数投资相关的特有风险
(1)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者心理和交易制度
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2)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过程中的证券交易成本、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存在以及其它因素,使基金投资组合
与标的指数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3)投资于目标ETF的风险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投资标的单一且过分集
中有可能会给本基金带来风险。同时,目标ETF面临的诸如管理风险与操作风险、目标ETF份额二级市场
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等,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4)本基金为目标ETF的联接基金,但不能保证本基金的表现与目标ETF的表现完全一致。
2、本基金面临的其他风险
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
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
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ounderff.com][400-818-0990]
1、《方正富邦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方正富邦中证50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方正富邦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