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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景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 月 11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景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景秀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667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3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 》 及其 配套法 规、《广发
景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 同》、《广 发景秀 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
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0803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37,164,089.86
截 止 基 准 日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3,716,408.99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044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2 年度的第 4 次分红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1 月 13 日
除息日 2023 年 1 月 13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1 月 16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 记日在 本公 司登记 在册的 本基 金份额 的全体 持 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 利再投 资方 式的投 资者由 红利 转得的 基金份 额 将
以 2023 年 1 月 13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计 算 基 准 确 定 。
2023 年 1 月 17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 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以在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 2023 年 1 月 13 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 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 T+2 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 T 日)后(含 T+2日)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
金投资收益。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
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
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
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
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