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易方达恒利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第 2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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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年 7月 16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1年 4月 1日起至 6月 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易方达恒利 3个月定开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7104
交易代码 00710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 4月 4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99,117,694.36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纯债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分析影响债券
市场的各类要素,对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期限结
构、类属品种进行有效配置,力争为投资人提供长
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封闭运作期与开放运作期采取不同的投
资策略。封闭期内,本基金将采取积极管理的投资
策略,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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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趋势的基础上,自上而下地决定债券组合久期
及类属配置;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期限结构进行分
析,确定期限结构配置策略;同时在严谨深入的信
用分析的基础上,自下而上地精选个券,力争获得
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在对资金面进行综
合分析的基础上,比较债券收益率、存款利率和融
资成本,判断利差空间,力争通过杠杆操作提高组
合收益。开放运作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
流动性,方便投资者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
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
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
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21年 4月 1日-2021年 6月 30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9,653,524.15
2.本期利润 9,729,473.70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75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301,519,211.06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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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
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
月
0.74% 0.02% 0.45% 0.03% 0.29% -0.01%
过去六个
月
1.37% 0.02% 0.65% 0.04% 0.72% -0.02%
过去一年 1.89% 0.04% -0.20% 0.06% 2.09% -0.02%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至今
7.44% 0.05% 1.78% 0.07% 5.66% -0.02%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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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9年 4月 4日至 2021年 6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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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7.44%,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78%。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
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期限
证券
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
日期
离任
日期
胡
剑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
达恒信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易方达恒惠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易方达中债 3-5年期国债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易方达中债 7-10
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易方达富惠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易方达恒盛 3个月定
2019-
04-04
- 15年
硕士研究生,具有基金从业
资格。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债券研究员、基金
经理助理、固定收益研究部
负责人、固定收益总部总经
理助理、固定收益研究部总
经理、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
理、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
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易方达
裕惠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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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易方达恒益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岁
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
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的基金经理、
易方达瑞富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自 2017年 05月
12日至 2021年 06月 08
日)、易方达裕惠回报定
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副总经理级高级管
理人员、固定收益投资业
务总部总经理、固定收益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易方达纯债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裕
景添利 6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易方达瑞智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易方达瑞兴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易方达瑞祥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易方达瑞祺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易方达瑞财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易方达丰惠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纪
玲
云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
达恒裕一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恒
盛 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易方达瑞财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
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的基金经理、
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助理、固定收益分类资
产研究管理部负责人
2019-
04-04
- 12年
硕士研究生,具有基金从业
资格。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员、
投资经理助理、固定收益研
究部总经理助理、投资经
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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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
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
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
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
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
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
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
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
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 12次,均为
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经济基本面在二季度延续了温和复苏的走势,但各项经济指标表现差异较
大,市场对经济后续走势的判断分歧增加。生产端可能受到芯片短缺、环保督查
以及大宗商品价格大幅波动的负面影响,整体有所走弱,工业增加值连续三个月
月度环比负增长。进出口数据持续保持较高的水平,显示疫情控制后的全球总需
求复苏仍在进行中。制造业投资和消费需求仍然在恢复,但是整体恢复的节奏低
于预期。房地产销售和投资在相对偏紧的政策环境下依然保持了高位振荡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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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基建投资保持低位。社融环比增速持续在偏低的水平,这使得全社会的信用
扩张不足。不过银行表内信贷数据相对稳健,且企业和居民中长期贷款数据持续
表现较好,显示经济微观主体的资金需求不弱。通胀数据保持平稳,主要受食品
价格偏低影响,但是非食品价格增长持续高于预期,显示价格上涨正在逐步传导。
政策层多次讲话提到货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且二季度资金面整体维持
了相对稳定的走势,显示二季度以来政策层面对经济的担忧有所增加,政策进一
步收紧的预期有所下降。
债券市场方面,受益于持续宽松的资金面,收益率曲线呈现陡峭化下行,3
年以下国开债收益率下行 20-25BP,5-10 年国开债收益率下行 5-10BP。信用风
险厌恶情绪逐步缓解,级别利差出现显著压缩,AA 与 AAA 信用债券利差压缩
10-30BP。
操作上,组合二季度延续了较为谨慎的操作思路,以获取稳定的绝对收益为
主要操作目标,适度进行中短端利率债券的波段操作,整体获取了较为稳健的持
有期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18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7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45%。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1,375,633,000.00 94.65
其中:债券 1,375,633,000.00 94.65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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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4,200,732.51 3.73
7 其他资产 23,496,265.34 1.62
8 合计 1,453,329,997.85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891,333,000.00 68.4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40,068,000.00 3.08
6 中期票据 201,387,000.00 15.47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242,845,000.00 18.66
9 其他 - -
10 合计 1,375,633,000.00 105.69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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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43771 18诚通 03 1,200,000 120,420,000.00 9.25
2 136813 16中电 02 1,000,000 100,120,000.00 7.69
3
11210615
5
21交通银
行 CD155
1,000,000 97,180,000.00 7.47
4
11210805
7
21中信银
行 CD057
1,000,000 97,110,000.00 7.46
5 155057
G18龙源
2
600,000 60,258,000.00 4.63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2020 年 7 月 28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的如下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
款共计 100 万元”的行政处罚:1.2019 年 6 月,该中心对某客户个人信息未尽
安全保护义务;2.2019年 5月、7月,该中心对部分信用卡催收外包管理严重不
审慎。2020 年 8 月 6 日,上海市黄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交通银行太平洋
信用卡中心上海分中心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罚款 300元。
2020年 8月 2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对中信银行的如下违法违规
行为作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14857527.66元人民币,并处 1177.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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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
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违反规定办理资
本项目资金收付;违反规定办理售汇业务;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2020 年 11
月 26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对中信银行违反规定办理售汇业务的
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661782.53元人民币,并处 40万元人民币罚款。2021年 2
月 5日,中国人民银行对中信银行的如下违法违规行为罚款 2890万元:1.未按
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3.未按
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4.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2021
年 3月 1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信银行的如下违法违规行为罚
款 450万元:一、客户信息保护体制机制不健全;柜面非密查询客户账户明细缺
乏规范、统一的业务操作流程与必要的内部控制措施,乱象整治自查不力;二、
客户信息收集环节管理不规范;客户数据访问控制管理不符合业务“必须知道”
和“最小授权”原则;查询客户账户明细事由不真实;未经客户本人授权查询并
向第三方提供其个人银行账户交易信息;三、对客户敏感信息管理不善,致其流
出至互联网;违规存储客户敏感信息;四、系统权限管理存在漏洞,重要岗位及
外包机构管理存在缺陷。
2020年 7月 13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的如下违法违规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 55.3万元,罚款 5260.3万元,罚没合
计 5315.6 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一)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二)批量处
置不良资产未公告;(三)批量处置不良资产未向监管部门报告 ;(四)违规转
让正常类贷款;(五)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违规;(六)流动资金贷款被用于固
定资产投资;(七)超过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八)贷后管理缺失导致企
业套取扶贫贷款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九)贷款用于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
(十)承兑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十一)保理业务授权管理不到位;(十二)
贴现资金直接回流至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十三)贷款资金直接转存银行承兑
汇票保证金;(十四)信贷资金用于兑付到期理财资产;(十五)信贷资金用于承
接承销债券;(十六)销售非保本理财产品违规出具承诺函;(十七)提供与事实
不符的报告;(十八)理财产品相互交易、相互调节收益;(十九)面向一般个人
投资者销售的理财产品投向股权投资;(二十)将系统内资金纳入一般存款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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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增存款;(二十一)开立同业银行结算账户不合规;(二十二)个别人员未经核
准即履行高管人员职责;(二十三)对小微企业不当收费;(二十四)未按规定报
送案件。2020年 12月 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的如下违法违规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 49.59万元和罚款 148.77万
元,罚没金额合计 198.36 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农业银行收取已签约开立的
代发工资账户、退休金账户、低保账户、医保账户、失业保险账户、住房公积金
账户的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2021 年 1 月 19 日,中国银行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农业银行的如下违法违规行为罚款 420 万元:(一)发生
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未报告 ;(二)制卡数据违规明文留存 ;(三)生产网络、
分行无线互联网络保护不当;(四)数据安全管理较粗放,存在数据泄露风险;
(五)网络信息系统存在较多漏洞;(六)互联网门户网站泄露敏感信息。
本基金投资 21交通银行 CD155、21中信银行 CD057、21农业银行 CD026的投资
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除 21交通银行 CD155、21中信银行 CD057、21农业银行 CD026外,本基金投资
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
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股票,因此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
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6,615.1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3,469,650.19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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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合计 23,496,265.34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299,117,694.36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
以“-”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99,117,694.36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10,000,000.00
报告期期间买入/申购总份额 -
报告期期间卖出/赎回总份额 -
报告期期末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10,000,000.00
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0.7698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
发起份
额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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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持有期
限
基金管理人
固有资金
10,000,000.00 0.7698% 10,000,000.00 0.7698% 不少于
3年
基金管理人
高级管理人
员
- - - - -
基金经理等
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
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000.00 0.7698% 10,000,000.00 0.7698% -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
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
例达到或者超过
20%的时间区间
期 初 份
额
申购份
额
赎 回 份
额
持有份
额
份额
占比
机构 1
2021年 04月 01
日~2021年 06月
30日
1,289,11
7,694.36
- -
1,289,1
17,694.
36
99.23
%
产品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由此可能导致的
特有风险主要包括:当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比较为集中时,个别投资者的大额赎回可能会对
基金资产运作及净值表现产生较大影响;极端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以合理价格及时
变现基金资产以应对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带来流动性风险;如个别投资者大额赎回引
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
申请,可能影响投资者赎回业务办理;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时,若个别
投资者大额赎回后本基金出现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还可能
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情形;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
投资者在召开持有人大会并对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
9.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定期开放运作的风险
(1)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且不上市交易,投资者仅可在开放运作期
申赎基金份额,在封闭运作期内无法申购赎回。若投资者在开放运作期未赎回基
易方达恒利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第 2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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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份额,则需继续持有至下一封闭运作期结束才能赎回,投资者在封闭运作期内
存在无法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2)基金合同生效后的首个运作期为封闭运作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基
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首个封闭运作期可能少于或者超过 3 个月,投资者应仔
细阅读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并及时行使相关权利。
(3)除首个运作期封闭运作外,本基金的运作期包含“封闭运作期”和“开放
运作期”,运作期期限 3 个月,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封闭运作期结束前公布开放运
作期和下一封闭运作期的具体时间安排,由于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本基金每
次开放运作期和封闭运作期的时间及长度不完全一样,投资者应关注相关公告并
及时行使权利,否则会面临无法申购/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2、单一投资者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
超过 50%的风险
(1)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可
达到或者超过 50%,单一投资者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大额赎回时,
可能会对本基金资产运作及净值表现产生较大影响。
(2)巨额赎回的风险
相对于其他基金,本基金更可能因开放期内单一投资者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
的多个投资者集中大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能
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延缓支付赎回款,投资者面临赎回款被延缓支
付的风险。
3、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
(1)本基金的销售对象主要为机构投资者,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基
金持续营销及募集规模可能受到影响,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延续,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若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基金管
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
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投资者面临转换基金运作方式、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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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基金合并的风险。《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的存续期内,若连续六十个工作
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终止
基金合同。若管理人与托管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面临终止
清盘的风险。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易方达恒利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
册的文件;
2.《易方达恒利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恒利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10.2 存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楼。
10.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