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8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09年5月1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 385号文核准募集。本
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7月23日起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本基金管理人保证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
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
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
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者作
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
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根据《兴全磐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全磐稳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最新修改对本招募说明书进行了调整,除上述事项外本
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2019年7月22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
数据和净值表现摘自本基金2019年第2季度报告,数据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
年9月1日起执行。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 3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3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17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 35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 35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 35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方向 .......................................... 35
第八部分 基金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限制 .............................. 36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 42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 42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 42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 46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47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 49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机构名称: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9月30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3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28-30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 系 人:何佳怡
联系电话:021-20398888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时名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经证监基金字[2003]100号文批准于2003年9月30日成立。2008年1月,中
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08]6号),同意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AEGON
International B.V)受让公司股权并成为公司股东。2008年4月9日,公司完成股权
转让、变更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后,公司注册资本由98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2亿
元,其中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1%,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
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49%。2008年7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许可[2008]888
号),公司于2008年8月25日完成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后,公司名
称变更为“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1.5亿元人民币,其中两
股东出资比例不变。2016年12月28日,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名称变更为“兴全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7月22日,公司旗下管理着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
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全球视
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绿色投资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轻资产投资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添利宝
货币市场基金、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稳
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兴全稳泰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恒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合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祥泰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安泰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兴全恒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多维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恒瑞三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共26只基金。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在北京、深圳、厦门、上海设有分公司,
并成立了全资子公司——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总部下设投资决策
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
运作保障部、基金管理部、固定收益部、专户投资部、研究部、FOF投资与金融工
程部、养老金管理部、交易部、市场部、渠道部、机构业务部、电子商务部、客户
服务中心。随着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将对业务部门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概况
兰荣先生,董事长、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1960年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
高级经济师。历任福建省建设银行投资处干部,福建省福兴财务公司综合处科长,
兴业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兴业银行总行证券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福建兴业证券公司总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裁,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法定代表人。
庄园芳女士,董事、总经理,1970年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兴
业证券交易业务部干部、交易业务部总经理助理、交易业务部负责人、证券投资部
副总经理、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投资总监、副总裁,兴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兴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兴全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现任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黄奕林先生,董事,1968年生,经济学博士。历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发
中心总经理、投行总部总经理、客户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固定收益与衍生产品部总
经理、总裁助理、固定收益事业总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自营分公司总经理,兼任兴证国际金融集团
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兴证(香港)金融控股有
限公司董事、兴证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万维德先生(Marc van Weede),董事,1965年生,荷兰国籍,经济学硕士。历
任Forsythe International B.V.财务经理,麦肯锡公司全球副董事,同方全球人寿保险
有限公司总经理,全球人寿保险集团执行副总裁、全球人寿企业中心有限公司一般
代理人、全美人寿创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咨询委员会成员、全美人寿创
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咨询委员会成员。现任全球人寿资产管理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发展负责人,兼任全球人寿美国资产管理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桑德.马特曼先生(Sander Maatman),董事,1969年生,荷兰国籍,硕士。曾
任荷兰Robeco鹿特丹投资公司固定收益经理,Aegon投资管理公司固定收益经理及
产品发展部总监、Aegon银行财务总监、Aegon荷兰风险与资本管理负责人等职务。
现任全球人寿资产管理控股有限公司全球首席财务官、董事,兼任全球人寿美国资
产管理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法国邮政银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
简·丹尼尔(Jane Daniel)女士,董事,1969年生,英国国籍,具备苏格兰特
许银行家协会(FCIBS)会员资格、英国特许银行家协会(ACIB)资质。历任国民西
敏寺银行职员,苏格兰皇家银行公司银行业务与变革管理部高级经理、公司银行与
金融市场部运营风险副主管、财富管理全球企业风险主管、全球交易服务风险主管、
全球交易服务和运营风险全球主管、流动性管理与支付首席风险官、国际银行业务
运营风险全球主管、国际银行业务首席运营办公室全球控制主管(董事总经理),天
利投资欧洲、中东、非洲与亚太地区运营及企业风险主管、全球运营与企业风险主
管兼欧洲、中东、非洲地区首席风险官。现任全球人寿资产管理控股有限公司全球
首席风险官、董事,兼任法国邮政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监事会成员、全球人寿匈牙利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
欧阳辉先生,独立董事,1962年生,美国国籍,获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金
融学博士和美国杜兰大学化学物理学博士学位。曾任雷曼兄弟公司、野村证券及瑞
士银行的董事总经理。曾被美国北卡大学授予终生教职和任美国杜克大学副教授。
现任长江商学院金融学杰出院长讲席教授,兼任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国平安保险独立董事、广东华兴银行独立董事。
吴明先生,独立董事,1977年生,法学双学士,具有中国律师资格、英格兰及
威尔士高等法院律师资格。曾任上海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亚太长城律师事务
所律师,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
合伙人。拟任职于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周鹤松先生,独立董事,1968年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日本学术振兴会研究
员,三菱信托银行职员,通用电器资本公司风险管理领导力项目成员。现任DAC
财务管理(中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夏锦良先生,监事会主席,1961年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兴业期货有限公司总经理,兴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法律部总经理、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合规总监兼合
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风险官、
财务负责人,兼任兴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陈育能女士,监事,1974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民航快递财务会计助理经
理,KPMG助理经理,新加坡Prudential担保公司财务经理,SunLife Everbright人
寿保险财务计划报告助理副总裁。现任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
财务官。
秦杰先生,职工监事,1981年生,经济学硕士。历任毕马威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风险管理与合规咨询服务部门高级经理、负责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
所高级咨询顾问等职务,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现任兴全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监察稽核部总监、风险管理部总监。
李小天女士,职工监事,1982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南方日报》、《南方
都市报》记者,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助理。现任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市场部副总监。
2、高级管理人员概况
兰荣先生,董事长、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监事概况)
庄园芳女士,董事、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监事概况)
杨卫东先生,督察长,1968年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历任陕西团省委组织
部科员,海南省省委台办接待处科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口营业部负责人、
大连分公司总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上海凯业集团公
司总裁,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总监、副总经理兼市场部总监、
副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负责人。现任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董承非先生,副总经理,1977年生,理学硕士。历任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
究部行业研究员、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助理、兴全
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基金管理部投资总监、兴全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兴全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研究部总监、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郑文惠女士,副总经理,1969年生,EMBA。历任兴业证券泉州营业部财务部
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运营管理部
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私人财富管理总部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现任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机构业务部总监兼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
陈锦泉先生,副总经理,1977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职华安证券(原名为
安徽证券)证券投资总部投资经理,平安保险资产运营中心高级组合经理,平安资
产管理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全绿色投资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专
户投资部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专户投资经理。
詹鸿飞先生,副总经理,1971年生,硕士学历。历任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信托
投资公司、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直属支行电脑部职员、信贷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管理总部电脑部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兴
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副总监,运作保障部总监,总经理助理兼运作保障
部总监,总经理助理兼运作保障部总监、交易部总监。现任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暨首席信息官兼运作保障部总监、交易部总监。
严长胜先生,副总经理,1972年生,硕士学历。历任武汉海尔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车间、设计科、销售公司职员,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发展部高级经理,兴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战略规划小组、机构客户部副总经理,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机构销售总部总经理,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
京分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渠道部总监、北京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兴全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渠道部总监、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3、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睿女士,金融学硕士。历任红顶金融工程研究中心研究部经理,申银万国证
券研究所高级分析师,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研究员、兴全货币市场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兴全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兴全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兴全天添益货币市
场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现任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副
总监、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1月2日起至今)、兴
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9月5日起至今)、
兴全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9月20日起至今)、兴全恒瑞三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6月21日起至今)。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李友超先生,于2009年7月23日至2012年6月29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
肖娟女士,于2011年1月25日至2012年3月2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睿女士,于2012年4月27日至2013年7月11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毛水荣先生,于2013年6月14日2015年12月14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4、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
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庄园芳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董承非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研究部总监、兴全趋势投资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谢治宇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投资总监兼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兴全合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
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
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
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进行基金资产的投资;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
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
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理念
(1)风险管理是业务发展的保障;
(2)最高管理层承担最终责任;
(3)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是前提;
(4)制度建设是基础;
(5)制度执行监督是保障。
2、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监
察稽核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
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
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
客观性和操作性;
(5)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
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
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风险管理
部、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
分:
(1)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
任。董事会下设执行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2)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风险控制委员会
提交有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告;
(3)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方案
和基本的投资策略;
(4)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基金投资运作的风险进行测量和监控;
(5)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
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
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6)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
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
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4、内部控制制度综述
(1)风险控制制度
公司风险控制的目标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定和公司各项规章
制度,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
平,在风险最小化的前提下,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建立行之有效的风
险控制机制和制度,确保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健康运行与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维
护公司信誉,保持公司的良好形象。
针对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政策和市场风险, 管理风险和职业道德风险,
分别制定严格防范措施,并制定岗位分离制度、空间分离制度、作业流程制度、集
中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保密制度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等相
关制度。
(2)监察稽核制度
监察稽核工作是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公司设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
督察长全面负责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可在授权范围内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公
司任何档案材料,对基金资产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内部
监察、稽核;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如发现公司有重大
违规行为,应立即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监察稽核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并协助督察长工作。监察稽核部具有独立
的检查权、独立的报告权、知晓权和建议权。具体负责对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提
出修改意见;检查公司各部门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监督公司资产运作、财务
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监督基金财产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调查公司内部的违规事件;协助监管机关调查处理相关事项;负责员工的离任审计;
协调外部审计事宜等。
(3)内部财务控制制度
财务管理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财务
管理,合理使用公司财务资源,提高公司资金的运用效率,控制公司财务风险,保
护公司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完整和增值。
公司内部财务控制制度主要内容有:公司财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会
计使用国家许可的电算化软件。公司实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室在综合各部门
财务预算的基础上负责编制并报告公司总经理,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各部门
应认真做好财务预算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5、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
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稽
核工作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
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
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
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建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
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
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
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
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
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
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