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
说明书(更新)
(二0二0年第四号)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富国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8
年12月1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78号)。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收益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境内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内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
产生波动,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
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
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
(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
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
境外投资风险、基金投资的一般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风险、基金特
有风险、流动性风险、其他风险等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
信用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信用风险是指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人可能由于规
模小、经营历史短、业绩不稳定、内部治理规范性不够、信息透明度低等因素导
致其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从而
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基金可通过多样化投资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
全规避。流动性风险是指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其转让方式及其投资持有人数的
限制,存在变现困难或无法在适当或期望时变现引起损失的可能性。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境内
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
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
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
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
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
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
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
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
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
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由于证券、期货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既
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表现截止至2020年3月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第三部分 风险揭示”,增加存托凭证特别风险。
2、“第四部分 基金的投资”,增加存托凭证投资的相关内容。
3、“第六部分 基金管理人”,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
4、“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增加存托凭证估值的相关内容。
5、“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增加存托凭证信息披露的相关内容。
6、“第十七部分 基金托管人”,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1
第二部分 释义...................................................................................................... 2
第三部分 风险揭示.............................................................................................. 8
第四部分 基金的投资........................................................................................ 21
第五部分 基金的业绩........................................................................................ 38
第六部分 基金管理人........................................................................................ 40
第七部分 基金的募集........................................................................................ 54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56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57
第十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71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74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76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84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86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87
第十六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95
第十七部分 基金托管人.................................................................................... 97
第十八部分 境外托管人.................................................................................. 103
第十九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105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17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34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158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160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162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163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
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
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以及《富国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富国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2、基金管理人: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富国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富国蓝筹精选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富国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QDII)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富国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
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试行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7年6月18日颁布、同年7月5日实施
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5、《通知》:指中国证监会2007年6月18日颁布、同年7月5日实施的《关
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16、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8、外管局:指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机构
19、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0、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1、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
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3、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4、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者
25、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6、销售机构: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7、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8、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富国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
记机构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
况的账户
3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2、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3、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3个月
34、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7、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38、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9、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业务规则》: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资者共同遵守
4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6、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8、人民币:指中国法定货币及法定货币单位
49、美元:指美国法定货币及法定货币单位
50、元:如无特指,指人民币元
51、汇率:如无特指,指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
价
52、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3、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4、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5、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人民
币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
后得出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值,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为计算日各币种基金份额余
额的合计数;美元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以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础,按照计算日的估值汇率进行折算
56、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申购、赎回所使用货币的不同,将基金份
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以人民币计价并进行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人民币份
额;以美元计价并进行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美元份额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8、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9、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0、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内地证券交易所设立的
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
易所上市的股票
61、公司行为信息:指证券发行人所公告的会或将会影响到基金资产的价值
及权益的任何未完成或已完成的行动,及其他与本基金持仓证券所投资的发行公
司有关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权益派发、配股、提前赎回等信息
6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63、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64、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65、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富国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三部分 风险揭示
本基金投资于全球市场,包括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其中主要境外市场有:
美国、香港、台湾、新加坡、欧洲和日本等国家或地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内境
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中国相关蓝筹股,基金净值
会因为中国相关蓝筹股的波动而波动。
一、 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一)境外投资风险
由于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中国相关蓝筹股,受国际政治环境、宏观和微观经济
因素、国家政策、投资人风险收益偏好和市场流动程度等各种因素的变化,本基
金的资产将有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境外市场风险
境外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境外市场因素如基础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
格的变化或由于这些境外市场因素的波动率的变化而引起的证券价格的非预期
变化,并产生损失的可能性。
境外投资受到各个国家/地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
业政策、税法、汇率、交易规则、结算、托管以及其他运作风险等多种因素的影
响,上述因素的波动和变化可能会使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此外,境外投资的
成本、境外市场的波动性也可能高于国内A 股市场,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由于本基金将投资于境外市场,因此一方面基金净值会因全球股市的整体变
化而出现价格波动。另一方面,各国各地区处于不同的产业经济循环周期之中,
这也将对基金的投资绩效产生影响。具体而言,境外股票市场对于特定事件的反
映各不相同;各国对上市公司的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要求均存在较大的区别;各
国或地区有其独特的政治因素、法律法规、市场状况、经济发展趋势;并且美国、
香港等证券交易市场对每日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使得这些国
家或地区证券的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以上所述因素都可能会带来市场的急
剧下跌,从而导致投资风险的增加。
2、政治风险
基金所投资的国家因政治局势变化(如罢工、暴动、战争等)或法令的变动,
可能导致市场的较大波动,从而给本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此
外,基金所投资的国家可能会不时采取某些管制措施,如资本或外汇管制、对公司
或行业的国有化以及征收高额税收等,从而对基金收益以及基金资产带来不利影
响。
3、法律风险
由于各个国家适用不同法律法规的原因,可能导致本基金的某些投资行为在
部分国家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从而使得基金资产面临损失的可能。
4、会计核算风险
会计核算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会计核算及会计管理上违规操作形成的风险或
错误。由于不同国家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会计处理、财务报表披露等会计
核算标准的规定存在一定差异,可能导致基金经理对公司盈利能力、投资价值的
判断产生偏差,从而给本基金投资带来潜在风险。同时基金管理人在计算、整理、
制证、填单、登账、编表、保管及其相关业务处理中,可能由于客观原因与非主
观故意造成行为过失,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5、税收风险
在投资境外市场时,因不同国家税务法律法规的不同,可能会要求基金就股
息、利息、资本利得等收益向该国税务机构缴纳税金,包括预扣税,该行为可能
会使得资产回报受到一定影响。此外,各国的税收规定可能发生变化,或者实施具
有追溯力的修订,从而导致基金向该国缴纳在基金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当日
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
6、政府管制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全球不同国家的市场,各国对市场的管制程度和具体措施不
同,可能通过该国该地区的财政、货币、产业等方面的政策进行管制,由此导致
市场波动而影响基金收益。
7、境外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境外上市公司的经营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场前
景、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的盈利发生变化。如果基金所投
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
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虽然基金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
不能完全规避。
8、交易对手风险
交易对手风险是指境外证券投资由于通过例如经纪商进行交易境外证券或
例如通过子基金基金公司申赎交易子基金之交易对手,而交易对手可能破产、违
约等引发的信用风险。
9、集中投资某个国家或地区的风险
本基金可在投资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在某个时间集中投资某个国家或地
区,由此产生相应的投资风险。
(二)基金投资的一般风险
1、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风险,主
要包括:
(1)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
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
呈周期性变化。基金投资于债券,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
利率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并通过对
股票市场走势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引起基金收益水平的变化。
(4)通货膨胀风险。如果发生通货膨胀,基金投资于证券所获得的收益可
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影响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5)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
力、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的盈利发
生变化。如果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
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虽然基金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
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
(6)再投资风险。再投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利息收入再
投资收益的影响,这与利率上升所带来的价格风险(即利率风险)互为消长。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指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券等信用证券发行主体信用
状况恶化,到期不能履行合约进行兑付的风险,另外,信用风险也包括证券交易
对手因违约而产生的证券交割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因证券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变现
的风险。流动性风险还包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致使没有足够的现金应付赎回支
付所引致的风险。
4、衍生品风险
衍生品风险是指期货、期权、互换等金融衍生品的价格剧烈波动以及交易保
证金变化而引起基金资产波动,使基金资产面临的风险。
5、大宗交易风险
大宗交易风险是指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并非完全由市场供需关系形成,可能
与市场价格存在一定差异,基金进行此类大宗交易可能导致基金资产面临的风
险。
6、交易结算风险
在基金的投资交易中,因交易的对手方无法履行对一位或多位的交易对手的
支付义务而使得基金在投资交易中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7、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风险
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风险是指基金在证券借贷、融资、融券业务的费率、
价格、交割等环节存在非完全市场化因素的影响,基金进行此类业务可能导致基
金资产面临的风险。
8、初级产品风险
初级产品风险是指以农业原材料、金属矿产品和石油等能源为代表的初级产
品受供求关系影响使其价格大幅波动,对相关行业及产业链、全球经济、区域通
货膨胀等产生影响,从而从宏观和微观方面引起基金资产波动,使基金资产面临
系统性和非系统性的风险。
9、金融模型风险
金融模型风险是指定量分析模型的分析结果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对投
资决策带来负面影响,使基金财产面临较大的风险暴露。
(三)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基金运作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