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东方阿尔法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5月17日证监许可【2019】909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合同已于2019年9月12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收益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投资对象或对手方违约引发的信用风险,投资对象流动性不足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除了投资于A股市场优质企业外,还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采用证券经纪商交易结算模式,即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场内交易和结算,该种交易结算模式可能存在操作风险、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的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投资信息安全保密风险、无法完成当日估值等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1.00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1.00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的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次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内容中与托管相关的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5月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概况
1、名称: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紫荆社区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23BC
3、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紫荆社区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23BC
4、法定代表人:刘明
5、设立时间:2017年7月4日
6、电话:0755-21872900
7、传真:0755-21872902
8、联系人:曾健
9、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10、股权结构: 刘明、珠海共同成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肖冰、雷振锋、曾健分别持有本基金管理人39.96%、39.56%、13.98%、4.5%和2%的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肖冰:董事长,男,工商管理硕士主修金融,曾任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主管、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综合管理部总监、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5年6月至2017年6月任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现任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明:董事,男,经济学硕士。曾任厦门证券公司鹭江营业部总经理、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副总经理、香港时富金融服务集团投资经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投资部副总监、投资部总监、首席投资官、公司助理总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社保组合基金经理。2015年5月至2017年6月任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现任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投资总监。
周瑞堂:独立董事,男,博士。历任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南山区粤海办事处处长(正处级),深圳市南山区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企业党委书记,区国资办主任,深圳市凯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中国太阳石油公司总经理助理。
杜婷:独立董事,女,博士研究生,副教授。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
黄亚平:独立董事,女,学士。现任北京市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历任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广东金融房产律师事务所律师。
2、监事成员
陈海玲:监事,女,管理学学士。1992年5月至2008年5月任职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曾任营业部会计主管、会计部财务经理;2008年5月至2017年6月任职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曾任财务高级经理。现任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刘明:总经理,男,经济学硕士。曾任厦门证券公司鹭江营业部总经理、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副总经理、香港时富金融服务集团投资经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投资部副总监、投资部总监、首席投资官、公司助理总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社保组合基金经理。2015年5月至2017年6月任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现任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投资总监。
曾健:督察长,女,经济学硕士,历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秘书,市场部广东销售团队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总监助理、副总监、总监,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副总经理。现任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王香桂:副总经理,女,金融学研究生,曾任职于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历任部门主管、部门总监、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5月至2016年6月任职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副总经理、营销策划及产品开发部总监、市场营销管理部总监及电子商务部总监,现任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曹渊:首席信息官,男,工学学士。2002年9月至2007年6月,任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区维护主管;2007年6月至2016年6月,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系统工程师;2016年6月加入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公司筹备组成员、运作保障部总监。现任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
4、基金经理
刘明:经济学硕士。曾任厦门证券公司鹭江营业部总经理、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副总经理、香港时富金融服务集团投资经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投资部副总监、投资部总监、首席投资官、公司助理总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社保组合基金经理。2015年5月至2017年6月任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现任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投资总监。
5、本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如下:
刘明,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投资总监;
赵兵,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助理总经理;
唐雷,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募投资部副总监。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总资产74,172.40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5.54%,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3.02%。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现下设业务管理团队、产品管理团队、项目管理团队、稽核监察团队、基金外包业务团队、养老金团队、系统与数据团队7个职能团队,现有员工86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 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存托凭证试点存托人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推出国内首个托管大数据平台,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2017年6月招商银行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 “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2.0”荣获《银行家》2017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2018年1月招商银行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2016-2017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3月荣膺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5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12月荣膺2018东方财富风云榜“2018年度最佳托管银行”、“20年最值得信赖托管银行”奖。2019年3月招商银行荣获《中国基金报》“2018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6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机构”“中国最佳养老金托管机构”“中国最佳零售基金行政外包”三项大奖;12月荣获2019东方财富风云榜“2019年度最佳托管银行”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年7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2003年7月至2013年5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汪建中先生,本行副行长。1991年加入本行;2002年10月至2013年12月历任本行长沙分行行长,总行公司银行部副总经理,佛山分行筹备组组长,佛山分行行长,武汉分行行长;2013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本行业务总监兼公司金融总部总裁,期间先后兼任公司金融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战略客户部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任本行业务总监兼北京分行行长;2017年4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兼北京分行行长。2019年4月起任本行副行长。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2002年9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一,具有20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545只证券投资基金。
四、 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招商银行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制度,坚持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在招商银行总行风险管控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团队,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防和控制;
三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设置专业岗位时,遵循内控制衡原则,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监督制衡机制。
3、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团队和岗位,并由全部人员参与。
(2)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均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团队、各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资产之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相互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有效性包含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的设计覆盖了所有应关注的重要风险,且设计的风险应对措施适当。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能够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有效执行。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够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办公场地与我行其他业务场地隔离,办公网和业务网物理分离,部门业务网和全行业务网防火墙策略分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7)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事项和高风险环节。
(8)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内部控制措施
(1)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产品受理、会计核算、资金清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2)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格的加密和备份措施,采用加密、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实时备份,所有的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方能进行访问。
(3)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户资料,视同会计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有关人员如需调用,须经总经理室成员审批,并做好调用登记。
(4)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责、机房24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办公网、托管业务网与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对信息技术系统采取两地三中心的应急备份管理措施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5)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激励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管理。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等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指令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允许的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23BC
电话:0755-21872905
传真:0755-21872903
联系人:张珂
(2)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网址:www.dfa66.com
移动端站点:请关注“东方阿尔法基金”官方微信
客户服务电话:400-930-6677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含定投)及赎回等手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2、其他销售机构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50
(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0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95523
联系人:余敏
电话:021-33388252
传真:021-33388224
网址:www.swhysc.com
(3)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客服电话:95523
联系人:王怀春
电话:0991-5801913
传真:0991-5801466
网址:http://www.swhysc.com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人代表: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77
传真: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四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
法人代表:吴强
联系人:洪泓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楼1201-1203
法人代表: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8)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 龚江江
电话: 0755-33227950
传真: 0755-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 www.jjmmw.com
(9)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联系人:宋婉嫱
电话:0411-39027817
传真:0411-39027835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9-100
网址:www.yibaijin.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注册登记人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60794
联系人: 赵斗斗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富鼎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街1号国贸写字楼1座6层23-25室
负责人:廉恩臣
电话:010-65058087
传真:010-65055022
经办律师:韩强、姚红光
联系人:韩强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金诗涛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金诗涛
第四部分:基金的名称
东方阿尔法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六部分: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之上,通过深入研究、优选个股、主动的投资管理方式力求实现组合资产的稳健增值。
第七部分: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中的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一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宏观经济研究,确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通过上市公司基本面分析,主要采用优选个股的主动投资策略,获取超额收益。优选个股是指积极、深入、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基本面,动态评估公司价值,当股价低于合理价值区域时,买入并持有;在股价回复到合理价值的过程中,分享股价提升带来的超额收益。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将根据国内外宏观经济情况、国内外证券市场估值水平阶段性不断调整权益类资产和其他资产之间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其中,全球主要股市的市盈率比较、GDP增速、上市公司总体盈利增长速度、债市和股市的预期收益率比较和利率水平是确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的主要因素。
二、个股优选策略
(1)建立初选股票池
本基金通过建立初选股票池,避免投资于具有较大风险的股票。非ST、非*ST股票可进入初选股票池,已公告资产重组或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的ST、*ST股票,经过基金管理人投资团队严格评估后合格的,仍可进入本基金初选股票池。
(2)建立备选股票池
在初选股票池的基础上,本基金将按照以下5个因素,对初选股票池成份股进行筛选,确定备选股票池。
a.上市公司是否有易于理解而且稳定的盈利模式;
b.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c.上市公司的行业地位;
d.上市公司对上下游的定价能力;
e.是否具有良好的治理结构。
基金管理人将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上5项因素进行分析。其中,上市公司的盈利模式主要通过其过去3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等指标衡量;财务状况主要通过其过去3年资产负债比例、毛利率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衡量;行业地位主要通过其过去3年在行业中的市场占有率等指标衡量;对上下游的定价能力主要通过其过去3年经营性现金流占净利润的比例等指标衡量;治理结构主要通过其股东结构、董事会成员构成、管理层过往表现以及资产管理人投资团队实地调研结果等情况考察。
(3)实地调研
基金管理人投资团队将通过案头分析、公司实地调研等方式,深入了解备选股票池成份股基本面数据的真实性,确保对上市公司内在价值估计的合理性。研究员将把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与国际、国内同行业的公司作比较,调研与公司有关的供应商、客户、竞争对手等各方的情况,通过行业主管机关、税务部门、海关等机构进行第三方数据核实。
(4)建立投资组合
本基金以备选股票池成份股的动态性价比作为选择其进入投资组合的重要依据,动态性价比主要根据上市公司未来两年的动态PE衡量。未来两年的动态PE由基金管理人投资团队根据内外部研究资料并结合实地调研结果,在对备选股票池成份股未来两年业绩预测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市场价格计算。
基金管理人投资团队将对备选股票池成份股按行业进行动态性价比排序,同时参考PEG、PB、现金流估值等指标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定性分析,选择各行业中动态性价比最优的股票买入,构建股票组合。
(5)投资组合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投资团队在买入个股之后,将动态跟踪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变化,并根据基本面变化及时调整业绩预测及动态性价比排序;在出现新的动态性价比更优的股票时,将以动态性价比更优的股票替代现有组合中性价比下降的股票。
三、港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本基金将重点关注:
(1)A股稀缺性行业个股,包括优质中资公司(如国内互联网及软件企业、国内部分消费行业领导品牌等)、A股缺乏投资标的行业;
(2)具有持续领先优势或核心竞争力的企业,这类企业应具有良好成长性或为市场龙头;
(3)符合内地政策和投资逻辑的主题性行业个股;
(4)与A股同类公司相比具有估值优势的公司。
四、债券类资产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将采取较为积极的策略,通过利率预测分析、收益率曲线变动分析、债券信用分析、收益率利差分析等,研判各类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风险趋势与收益预期,精选个券进行投资。
(1)利率预测分析
准确预测未来利率走势能为债券投资带来超额收益。当预期利率下调时,适当加大组合中长久期债券的投资比例,为债券组合获取价差收益;当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少长久期债券的投资,降低债券组合的久期,以控制利率风险。
(2)收益率曲线变动分析
收益率曲线会随着时间、市场情况、市场主体的预期变化而改变。本基金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调整债券组合内部品种的比例获得投资收益。
(3)债券信用分析
本基金通过对债券的发行者、流动性、所处行业等因素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准确评价债券的违约概率,提早预测债券评级的改变,捕捉价格优势或套利机会。
(4)收益率利差分析
本基金将在预测和分析同一市场不同板块之间、不同市场的同一品种之间、不同市场不同板块之间的收益率利差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投资策略,选择适当品种,获取投资收益。
五、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以投资组合避险和有效管理为目的,通过套期保值策略,对冲系统性风险,应对组合构建与调整中的流动性风险,力求风险收益的优化。
六、融资业务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本基金参与融资业务,将综合考虑融资成本、保证金比例、冲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信用资质等条件选择合适的交易对手方。同时,在保障基金投资组合充足流动性以及有效控制融资杠杆风险的前提下,确定融资比例。
七、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所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第九部分: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10%+恒生指数收益率×10%
采用该比较基准主要基于如下考虑: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综合考虑了基金投资组合的构建、投资标的以及市场上各类指数的编制方法后,本基金选择市场认同度较高的中证800指数作为本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为反映市场上不同规模特征股票的整体表现,该指数由中证500和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组成,构建了包括大盘、中盘、小盘、大中盘、中小盘和大中小盘指数在内的规模指数体系,为市场提供丰富的分析工具和业绩基准,为指数产品和其他指数的研究开发奠定基础。该指数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股票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债券组合的业绩基准则采用了中证综合债券指数,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及短期融资券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该指数旨在更全面地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价格变动趋势,具有较强的市场代表性。
恒生指数,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是以香港股票市场中的50家上市股票为成份股样本,以其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平均股价指数,是反映香港股市价幅趋势最有影响的一种股价指数。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这些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仅作为衡量本基金业绩的参照,不决定也不必然反映本基金的投资策略。
第十部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而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除了投资于A股市场优质企业外,还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包括沪港通股票及深港通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第十一部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以下内容摘自本基金2020年第1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a.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b.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
d.其他资产构成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e.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阻的情况。
f.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东方阿尔法优选混合A
■
东方阿尔法优选混合C
■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10%+恒生指数收益率×10%。
第十三部分: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合理费用;
(11)证券账户的开户费、账户维护费用;
(1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2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
(1)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
(2)对于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特定投资群体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 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 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4) 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5) 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6) 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7) 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
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更新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2、赎回费率
■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从该份额初始登记日开始计算;1年指365天)
(1)A类基金份额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7日但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以上每个月按照30日计算。未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C类基金份额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7日但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基金赎回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
5、当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第十四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9年 10月25日公布的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对“重要提示”进行了更新;
2、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主要人员情况”、“基金管理人的职责”、“基金管理人承诺”、“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3、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概况”、“主要人员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4、在“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部分,对“基金的转换”进行了更新;
5、在“基金的投资”部分,对“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基金业绩”等信息进行了更新;
6、在“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其他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7、对部分其他表述进行了更新。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