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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指数基金
指数使用费调整为基金管理人承担并修订基金
合同的公告
关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指数基金
指数使用费调整为基金管理人承担并修订基金
合同的公告
为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5年3月21日起,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调整为基金管理人承担,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有关内容。本次调整后,基金管理人旗下全部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均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范围
序号 基金全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1 诺德中证研发创新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德研发创新100 007737
二、其他事项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述调整情况修订基金合同“基金费用与税收”等章节中的有关内容,并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2025年3月21日起生效,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uode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uode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9)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0日
《诺德中证研发创新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第十五
部分
基金费
用与税
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无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指数提供商所签订指
数许可使用协议的约定计提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基
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财产中
列支。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费率、具体计算方法和
支付方式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标的指数许可使
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
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标的指数许可使
用费。 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公告中
披露本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4、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4-10项费
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
金额列入当期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3、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3-9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
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无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由
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