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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5月26日
送出日期:2023年5月3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平安鑫享混合 基金代码 001609
下属基金简称 平安鑫享混合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1609
下属基金简称 平安鑫享混合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1610
下属基金简称 平安鑫享混合E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7925
基金管理人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7月28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张文平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2年6月23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1年5月7日
其他 无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对不同资产类别优化配置及组合精选,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债券资产(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 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等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等权益类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9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主动的类别资产配置策略,注重风险与收益的平衡。本基金将挑选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股票和债券,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业绩比较基准 3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数据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7月28日正式生效;
3、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4、本基金于2019年9月18日增设E类份额。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平安鑫享混合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0,000 1.2%
1,000,000≤M<5,000,000 0.8%
5,000,000≤M<10,000,000 0.3%
M≥10,000,000 1,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
7天≤N<30天 0.75%
30天≤N<90天 0.5%
90天≤N<180天 0.5%
180天≤N<365天 0.1%
365天≤N<730天 0.05%
N≥730天 0%
平安鑫享混合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天 1.5%
7天≤N<30天 0.5%
30天≤N<365天 0.1%
365天≤N<730天 0.05%
N≥730天 0%
平安鑫享混合E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天 1.5%
7天≤N<30天 0.5%
N≥30天 0%
注:本基金C类、E类份额无申购费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8%
托管费 0.2%
销售服务费 平安鑫享混合C 0.4%
平安鑫享混合E 0.1%
注:1、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2、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4、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1)市场风险;(2)管理风险;(3)职业道德风险;(4)流动性风险;
在市场大幅波动、流动性枯竭等极端情况下发生无法应对投资者巨额赎回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将以
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谨慎选取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收取短期赎回费、摆动定价、暂停估值、实施侧袋机制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措施
(5)合规性风险;(6)科创板的投资风险;(7)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
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8)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特定投资对象风险。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在行业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精选具有成长型的
公司股票和价值被低估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但是,在特定的市场时期,由于市场偏好和热点不同,可能
存在股票价格显著偏离其价值的情况,从而导致基金业绩表现在短期内落后于市场。
此外,在上市公司股票估值分析中,基金管理人将重点关注财务指标中的价值类指标。若上市公司公
开财务数据存在一定程度的信息失真,这也可能导致研究结果与公司实际投资价值发生偏离,从而导致投
资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本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
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深圳的深圳国际仲裁院
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平安基金官方网站
网址:www.fund.pingan.com客服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