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前海联合淳安纯债3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1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淳安纯债 3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前海联合淳安 3年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816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1月 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新疆前海联合淳安纯债 3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新疆前海联合淳安纯债 3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9﹞1897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9年 11月11日
至2019年 11月25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9年11月 26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349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6,100,042,338.52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12.31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6,100,042,338.52
利息结转的份额 12.31
合计 6,100,042,350.83
其中: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
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其中: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基
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23,538.09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04%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
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
的日期 2019年11月 26日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qhlh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40-00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和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第3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第3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第二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第3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在每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布开放期和下一封闭期的具体时间安排。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要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即开放期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消除之日起次日,计算或重新计算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