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恒优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9年10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129号文准予募
集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
资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
主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
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
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
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
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
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
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
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
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
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
有规定,从其规定。
对于单笔认/申购的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为12个月(因本基金红利再投资所生成的基
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按照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的约定另行计算),最短持有期内基金份额
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及之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提出赎回申请。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
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设立日期:2004年8月12日
电话:(021)38834999
联系人:高爽秋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股 东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8350万元 83.5%
贝莱德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相当于人民币1650万元的美元 16.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章砚(ZHANG Yan)女士,董事长。国籍:中国。英国伦敦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公
共金融政策专业硕士。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银行总行全球金融市场
部主管、助理总经理、总监,总行金融市场总部、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国籍:中国。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执行总裁。2000年10月至2012年4月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
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
韩温(HAN Wen)先生,董事。国籍:中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现任中
国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历任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公司业务部高级经理,通州支行
副行长,海淀支行副行长,上地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丰台支行行长等职。
杨柳(YANG Liu)先生,董事。国籍:中国。2019年9月起担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武汉大学经管学院企业管理硕士研究生。现任中国银行财富与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
曾任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原中国银行信托公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托管部处长、
副总经理。
曾仲诚(Paul Tsang)先生,董事。国籍:中国。为贝莱德亚太区首席风险管理总监、
董事总经理,负责领导亚太区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担任贝莱德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曾
先生于2015年6月加入贝莱德。此前,他曾担任摩根士丹利亚洲首席风险管理总监,以及
其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带领独立的风险管理团队,专责管理摩根士丹利在亚洲各经营范
围的市场、信贷及营运风险,包括机构销售及交易(股票及固定收益)、资本市场、投资银
行、投资管理及财富管理业务。曾先生过去亦曾于美林的市场风险管理团队效力九年,并曾
于瑞银的利率衍生工具交易\结构部工作两年。曾先生现为中国清华大学及北京大学的风险
管理客座讲师。他拥有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以及宾夕法尼亚大
学沃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赵欣舸(ZHAO Xinge)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曾
在美国威廉与玛丽学院商学院任教,并曾为美国投资公司协会(美国共同基金业行业协会)
等公司和机构提供咨询。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与会计学教授、副教务长和金融MBA
主任,并在华宝信托担任独立董事。
杜惠芬(DU Huifen)女士,独立董事。国籍:中国。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
俄克拉荷马州梅达斯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澳大利亚国立大学高级访问学者,中央财经大
学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兼任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山西财经大学计统系讲师、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独立学院(筹)
教授、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等职。
付磊(Fu Lei)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管理学博士。现任首
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内部审
计协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史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北京总会计师
协会学术委员,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孙祁祥(SUN Qixiang)女士,独立董事。国籍:中国。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北
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研究中心主
任、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曾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亚太风险与
保险学会主席、美国哈佛大学访问教授。
2、监事
卢井泉(LU Jingquan)先生,监事,国籍:中国。南京政治学院法学硕士。历任空军
指挥学院教员、中国银行总行机关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武汉中北支行副行长、企业年金理事
会高级经理、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高级交易员。
赵蓓青(ZHAO Beiqing)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研究生学历。历任辽宁省证
券公司上海总部交易员、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交
易主管。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经理。
3、管理层成员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执行总裁。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欧阳向军(Jason X. OUYANG)先生,督察长。国籍:加拿大。中国证券业协会-沃顿
商学院高级管理培训班(Wharton-SAC Executive Program)毕业证书,加拿大西部大学毅伟商
学院(Ivey School of Business, Western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MBA)和经济学硕士。曾
在加拿大太平洋集团公司、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和加拿大伦敦人寿保险公司等海外机构从事
金融工作多年,也曾任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英大证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融通基
金管理公司市场拓展总监、监察稽核总监和上海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国际金融教研室主任、
讲师。
张家文(ZHANG Jiawen)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历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太仓支行副行长、苏州分行风险管理处处长、苏州分行工业园区
支行行长、苏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王圣明(WANG Shengming)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
学院硕士。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执行总裁。历任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闫黎平(YAN Liping)女士,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2019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执行总裁。曾任南方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保险机构业务部总经理。
4、拟任基金经理
索丽娜(SUO Lina)女士,管理学博士。曾任中国银行司库投资经理。2017年加入中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固定收益研究员、固定收益基金经理助理。2019年2月至今任
中银理财7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中银理财14天债券基金基
金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中银添瑞(原中银理财14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2
月至今任中银理财30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2月至今任中银理财90天债券基金基
金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中银丰和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中银信享基金基金
经理。具有9年证券从业年限。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主席:李道滨(执行总裁)
成员:奚鹏洲(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李建(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张发余(研究部
总经理)、方明(专户理财部副总经理)、李丽洋(财富管理部副总经理)
列席成员:欧阳向军(督察长)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人民币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二)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
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
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
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17
年9月30日,本集团总资产61,692.39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5.01%,权重法
下资本充足率12.26%。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
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基金外包业务室5
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76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
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心价
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
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
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成功托
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
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
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
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
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
唯一获奖项国内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
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2017年6月再
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 “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2.0”荣获《银行家》2017中国
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
管银行奖”,进一步扩大我行托管业务在国际资管和托管业界的影响力。
(三)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年7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英国
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
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
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
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
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2003 年7 月至2013年5月历任上
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
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汪建中先生,本行副行长。1991年加入本行;2002年10月至2013年12月历任本行长
沙分行行长,总行公司银行部副总经理,佛山分行筹备组组长,佛山分行行长,武汉分行行
长;2013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本行业务总监兼公司金融总部总裁,期间先后兼任公司
金融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战略客户部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任本行业务总监
兼北京分行行长;2017年4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兼北京分行行长。2019年4月起任本行副
行长。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
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2002年9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
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
一,具有20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
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四)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510只证券投资基金。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50960970
1)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曹卿
2)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中银基金”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APP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张磊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服电话:95566
公司网站:www.boc.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
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1801
联系人:乐妮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 010-58153000
传真: 010-85188298
联系人: 徐艳
经办会计师: 许培菁、徐艳
四、基金的名称
中银恒优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国债、
央行票据、金融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和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
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债、可交债转股所形
成的股票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非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因上述
原因持有的股票等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 10 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
形成对各大类资产的预测和判断,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确定债券资产、权益类资产和现
金类资产等的配置比例,并根据市场运行状况以及各类资产预期表现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
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严格控制基金资产运作风险,提高基金资产风险调整后收益。
2、债券投资策略
(1)久期管理策略
在全球经济的框架下,本基金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及其引致的财政货币政策变化
做出判断,密切跟踪CPI、PPI、汇率、M2等利率敏感指标,运用数量化工具,对未来市场
利率趋势进行分析与预测,并据此确定合理的债券组合目标久期,通过合理的久期控制实现
对利率风险的有效管理。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预期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来调整投资组合的期限结构配置。根据债券收益率
曲线形态、各期限段品种收益率变动、结合短期资金利率水平与变动趋势,分析预测收益率
曲线的变化,测算子弹、哑铃或梯形等不同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的风险收益,形成具体的期限
结构配置策略。
(3)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定性和定量地分析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因
素及其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水平或盈利能力,通过比较并合理预期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的
风险与收益率变化,确定并动态地调整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间的配置。
(4)可转换债(含可交换债)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兼有股性和债性两方面的属性。本基金管理人将认真考量可转债的股权价值、
债券价值以及其转换期权价值,将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可转债。针对可转债的发行主体,
本基金管理人将考量包括所处行业景气程度、公司成长性、市场竞争力等因素,参考同类公
司估值水平评价其股权投资价值;通过考量利率水平、票息率、付息频率、信用风险及流动
性等综合因素判断其债券投资价值;采用经典期权定价模型,量化其转换权价值,并予以评
估。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公司基本面良好、具备良好的成长空间与潜力、转股溢价率和投资溢
价率合理并有一定下行保护的可转债。
具体策略如下:
A. 可转债投资的行业选择
可转债投资的收益主要来自两大块:转股价值和估值水平的提升,前者与正股价格紧密
相连,后者与转股溢价率和隐含波动率等有着密切的关系。可转债收益与其正股收益有较强
的相关性,同时可转债还有其自身特点,特定情况下其走势还可能背离正股的走势,因此,
本基金在股票分析框架的基础上建立一套特定的可转债分析方法和投资策略。
在可转债投资的行业类别选择上,可转债投资收益的来源是分析的根本出发点,根据收
益来源的特征进行行业选择,以有效地完成可转债的配置。首先,可转债与股票形成联接,
正股的变动从本质上影响着可转债的表现,因此需要根据股票市场周期和经济周期的相关
性,确定可转债市场所处的投资环境和预期表现。具体来说,先从宏观环境大势确定未来经
济运行态势,进而分析和预测股票市场的整体走势,并确定当前经济发展阶段所对应股票市
场各行业的表现,以确定行业层面上的选择排序。比如在经济复苏阶段,选择资源类行业,
该类公司的股票表现相对更好,对应的可转债转股价值上升,带动转债价格上涨,从而分享
正股上涨带来的收益,而在衰退阶段,选择一些非周期性防御性行业,如公共事业、食品等。
其次,从经济层面确定好行业选择的排序后,需进一步根据可转债市场估值特点来最终
确定该配置哪些最有效的行业。从估值方面看,转股溢价率和正股隐含波动率的提高是可转
债价格上升的最主要因素,而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公司对旗下可转债转股溢价率的支撑程度
是不一样的,正股的波动性也不相同,比如当前成长性较快的行业其未来获利能力相对较强,
市场对其关注度较高,投资者会有所偏爱,此类行业会被给予相对较高的估值,在其他因素
相同的情形下,此类行业的可转债能支撑更高的转股溢价率等,可转债的估值水平会提升,
从而提升可转债的价格,同时本基金会根据可转债当前价格来评估当前估值水平是否已经体
现了其自身可支撑的未来估值水平,选择低估的行业和公司。
总体来看,对可转债行业选择的分析是结合经济周期、股票市场和可转债本身估值特点
等因素综合考虑,结合数量分析,最终确定行业的排序,挖掘出特定时期下最优的行业并进
行合适的配置。
B. 可转债个券的选择
可转债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债券,该债券赋予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将可转债转换成股票的
权利,投资者可能还具有回售等其他权利,因此从这方面看可转债的理论价值应等于普通债
券的基础价值和可转债自身内含的期权价值之和。可转债的基础价值,即纯债价值,该部分
价值的计算与普通债券价值的计算方法一样,即按照债券市场相应的收益率水平将未来的一
系列现金流进行贴现即可。可转债价值中的另一部分即期权价值的定价是可转债定价的核
心,该部分定价涉及到对应正股的价格及其预期、可转债发行条款、该发债上市公司基本面
特征、股价波动率等关键要素。关于期权定价,常用的模型有二叉树模型、修正的BS 模型
等,本基金在分析期权价值的过程将结合定价模型、市场定性分析和定量比较分析,充分考
虑市场各时期的特征,合理地给出可转债的估值。
C. 可转债其他投资策略
1)可转债条款投资策略
国内转债一般具有转股价向下修正、提前回售等条款,这些条款在特定环境下对转债价
值有着较大的影响。例如,转股价向下修正条款能使在一段时间内正股价格持续低于转股价
达到一定程度时,发行该可转债的公司董事会可发起向下修正转股价的提议,通过向下修正
转股价而大幅提高转债的转股价值,从而提升转债价值。提前回售条款能使持有人享有特定
条件下向发行人回售债券的权利,保护持有人利益。因此,这些条款可能有效地降低了正股
可能较大幅下跌给转债带来的损失,因此提前对此进行合理的判断将提升可转债的投资价
值。本基金从公司层面进行分析,包括当前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战略,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融资需求,力争较好地把握企业态度,把握可能的投资机会。
2)可转债转换成相应股票的投资策略
在转股期内,可转债具有按规定转换条件转换成相应股票的权力。本基金认为是否进行
转股主要根据转股前后的价值对比进行判断,一般来说包括如下情况:
a)当转股溢价率明显为负时,即一张可转债转换成股票后卖出的所得收益大于转债直
接卖出所得,本基金将抓住此套利机会,通过将可转债转股卖出而获得超额收益;
b)当因可转债对应的股票标的价格大涨而触发提前赎回时,本基金将具体分析该股票
未来的可能表现情况,据此首先做出将可转债进行转股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然后进一步做
出是继续持有股票还是立即卖出的决定;
c)当转债流动性不能满足组合所需要求时,本基金将合理地通过转股来保持高流通性;
d)通过可转债转股能提升投资者收益的其他情况。
(5)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宏观经济运行、发行主体的发展前景和偿债能力、国家信用支撑等多重因素
的综合考量对信用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并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建立信用债券池;然后基于
既定的目标久期、信用利差精选个券进行投资。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考量宏观经济形势、提前偿还率、违约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
产所在行业景气情况等因素,预判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动;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
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平均久期及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对标的证
券收益率的影响,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暴露程度的前提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
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4、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基
金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结合对宏观
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
期货和现货的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
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投资决策依据、机制和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发展环境、债券市场和证券市场走势。
2、投资决策机制
本基金管理人实行的投资决策机制是:在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范围内,分管投资领导领
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研究报告,负责制定整体投资策略和原则,审定季度资产配置调
整计划和转持股份产品的投资方案;参考投资报告,审定核心投资对象和范围,并定期调整
投资原则和投资策略。
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参考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资产配置建议、行
业投资比例和整体组合的绝对和相对风险控制水平,关注整个资产组合的风险收益水平、增
值性、稳定性、分散性和流动性等特征,并结合自身对证券市场的分析判断,确定具体的投
资品种、数量和买卖时间,构建和优化投资组合,并进行日常分析和管理。为有效控制组合
风险,基金经理只有获得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批准,才可以超越权限超配个别证券。
基金经理助理/投资分析员:通过内部调研和参考外部研究报告,定期提出宏观分析、
行业分析、公司分析以及数据模拟的各类报告或建议,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投资决策
的依据。
数量分析人员通过数量模型发现潜在投资机会,运用组合业绩评估系统,定期对投资组
合中大类资产配置、行业配置、风格轮动、个股选择、个券选择、买卖成本等对整体业绩的
贡献进行归因分析。风险管理人员对投资组合的风险进行分析、监控和报告。根据反馈结果,
基金经理及时对组合进行必要的调整。
3、投资决策程序
本基金具体的投资决策机制与流程为:
(1)研究支持
研究人员从基本面对宏观经济、行业、个券、和市场走势提出研究报告,数量小组利用
集成市场预测模型和风险控制模型对市场、行业、个券进行分析和预期收益测算。
(2)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上述研究报告,定期(月)或遇重大事项时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决
定相关事项。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进行基金投资管理的日常决策。
(3)组合构建
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和资产配置原则下,基金经理根据研究人员和数量小
组的投资建议,结合自身对证券市场的分析判断,制定大类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及个股投资
策略,在严格贯彻投资流程和投资纪律的基础上,严格控制风险构建投资组合,进行投资组
合的构建和日常管理,并定期进行组合优化。
(4)交易执行
基金经理直接向交易部下达交易指令。交易部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统
一执行投资组合计划,进行具体品种的交易,并将执行结果反馈基金经理确认。交易执行结
束后,交易员填写交易回执,经基金经理确认后交给基金行政人员存档。
(5)业绩评估
数量小组和风险控制小组利用公司开发的业绩评估系统,对投资组合中整体资产配置、
投资组合、个股选择、个券选择、买卖成本等因素对整体业绩的贡献进行分析。该评估结果
将为基金经理进行积极投资风险的控制和调整提供依据。
(6)组合维护
基金经理将根据市场状况,结合行业、个股的基本面情况、流动性状况、基金申购和赎
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投资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
九、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5%+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
范围更加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
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
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
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如果活期存款利率或利息税发
生调整,则新的业绩比较基准将从调整当日起开始生效。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
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本基金可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或者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支出的会计师
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
日,支付日期顺延。
4、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证券账户开户费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无误后,自本
基金成立一个月内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划付,如基金财产余额不足支付该开户费用,
由基金管理人于本基金成立一个月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垫付,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付开户
费用义务。
5、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
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认购费用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认购费用,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
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
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
费率如下:
认购费率 客户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万元 0.30%
100万元≤M<200万元 0.20%
200万元≤M<500万元 0.10%
M≥500万元 1000元/笔
2、申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而是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费率 客户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30%
100万元≤M<200万元 0.20%
200万元≤M<500万元 0.10%
M≥500万元 1000元/笔
3、赎回费用。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额时收取。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赎回费率,赎回费率如下: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天 1.50%
Y≥7日 0.00%
注:投资人通过日常申购所得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将赎
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人,不收取赎回费。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履行
相关程序后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销售费用实
行一定的优惠。
7、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
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
规定。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