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前海联合泓旭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11月4日证监许可〔2019〕2190号文准予注册,已于2020年5月3日开始募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新疆前海联合泓旭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新疆前海联合泓旭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新疆前海联合泓旭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2020年8月2日提前至2020年7月21日,即自2020年7月22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指定披露媒介上的《新疆前海联合泓旭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新疆前海联合泓旭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新疆前海联合泓旭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40-0099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qhlhfund.com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