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紫金泰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日常开放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04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泰紫金泰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泰紫金泰盈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840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01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泰紫金泰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泰紫金泰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0年4月21日
赎回起始日 2020年4月21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本基金暂未开通转换业务
转换转出起始日 本基金暂未开通转换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0年4月21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泰紫金泰盈混合A 华泰紫金泰盈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8404 008405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0.0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0.01元(含申购费),详情请见各销售机构公告;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0.0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0.01元(含申购费)。
2、除本招募说明书中“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另有约定外,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以及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和净申购比例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根据申购金额的不同收取不同的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两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万 1.2% 0
100万≤M<500万 0.5%
M≥500万 每笔1000元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的比例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或者有可能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
4.2.赎回费率
1、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根据投资人持有期限不同收取不同的赎回费,具体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T) 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N<7日 1.5% 1.5%
7日≤N<30日 0.75% 0.5%
30日≤N<365日 0.5% 0
N≥365日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小于30日的,赎回费用全部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大于等于30日但小于90日的,赎回费用的75%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大于等于90日但小于180日的,赎回费用的50%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大于等于180日的,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4、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在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本基金暂未开通转换业务,后续开通将另行公告。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暂未开通转换业务,后续开通将另行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1、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
销售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除上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上述业务,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
2、办理方式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上述机构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定投金额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及固定的投资金额(即申购金额),单笔最低限额为100元人民币(含100元),不设金额级差。如其他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的比例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或者有可能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投资人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2)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3)投资人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5、定投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处于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期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6、扣款和交易确认基金的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日进行确认,投资人可自T+2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7、变更与解约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6号1222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18号21层
法定代表人:崔春
联系人:施越
客服电话:4008895597
网址:https://htamc.htsc.com.cn/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张文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赵杨
客服电话:95511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18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客服电话: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客服电话: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东方梅地亚c座901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丁姗姗
客服电话:95021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6)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幢202室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傅强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7)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程晨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8)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联系人:李丹
客服电话:4000988511
网址:kenterui.jd.com
(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宋子琪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10)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平安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一涵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1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陆敏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howbuy.com
(12)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3)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https://www.noah-fund.com
(14)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徐伟琴
联系人:马茜玲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http://www.xzsec.com
(15)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联系人:于秀
客服电话:4000-899-100
网址:http://www.yibaijin.com
7.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无场内份额,不安排场内销售机构。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交易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交易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交易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交易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华泰紫金泰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泰紫金泰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