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2020年4月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2019年11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准予蜂巢丰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2459号)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成立于2019年12月26日正式生效。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收益、投资价值和市场前
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
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担。
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
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
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
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5、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
股票型基金。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
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可
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开发行的次级债)、
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等
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可转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投资,也不进行
股票、权证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7、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一个月、开放期
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
受限制,但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8、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或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
超过50%,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9、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
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10、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
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11、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2、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的要求,将不晚于2020
年9月1日起执行。
13、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 5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6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 8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 8
第六部分 基金的目标 .................................................................................................................. 8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方向 .......................................................................................................... 8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 9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 11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 11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 11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 14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 ............................................................................................................ 15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 17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22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竹林路101号陆家嘴基金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唐煌
设立日期:2018年5月18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18】74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联系人:陆瑶
联系电话:021-68888675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唐煌 60.4%
廖新昌 20%
上海攀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9%
横琴懿天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9%
横琴懿辰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9%
横琴懿嘉资本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4.9%
合计 100%
二、主要成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唐煌先生,董事长。曾任广发银行总行国际部总经理、资金部总经理、金融市场部总经
理(兼票据融资部总经理)。领导创建了广发银行的金融市场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
理业务。
王志伟先生,副董事长。原广发基金董事长,原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
记,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理事,广东省红十字会理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客座教授,江西
财经大学客座教授,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010年被评为广东省“十大经济风云人
物”。2016年被评为投资者最认同的公募基金领军人。
陈世涌先生,董事、总经理。曾任兴业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同业业务部、资金营运中
心的总经理、金融市场总部副总裁,专注于金融市场业务和同业业务,是兴业银行金融市场
条线的主要负责人。
廖新昌先生,董事。曾任广发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特
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专家、自律处分专家,广州市高级
金融专业人才,并曾被广东省财政厅聘为自主发债专家顾问。
王毅先生,独立董事。2001年至2003年担任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2004年至2005
年担任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年至2007年担任美国美富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年至今
担任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和熟悉中国企业的各类重组及境内外上市、各类债券发行
及公开市场融资、上市公司并购、私募基金募集及投资等业务。
许荣先生,独立董事。200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2004年7月至2008
年7月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讲师,2008年7月至2013年7月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
金融学院副教授,2013年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扬先生,独立董事。2001年7月至2002年12月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02
年12月至2004年1月在英特尔产品(上海)有限公司工作;2004年1月至2013年1月在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担任财务审计和风险管理总监职务;2013年1月至今,在杜
比实验室国际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担任总监,负责专利权审计及谈判工作。
2、监事会成员
基金管理人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两名,其中一名为职工监事。
郑丁菡女士,监事。7年艺术院校大型专业活动策划、对外交流与执行经验。2009年加
入上海音乐学院国际钢琴艺术中心,任艺术总监助理。2015年加入上海民商金融服务有限
公司,任董事长助理,负责公司行政、对外联络、资源整合、机构销售等方面工作,2018
年加入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徐朋女士,职工监事。8年金融从业经验,2010年加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总
行金融市场部理财处、投资处投资经理,2015年加入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投资银行
二部副总经理,2017年加入上海民商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18年加入蜂巢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任产品部副总监(主持工作)。
3、高级管理人员
唐煌先生,董事长。曾任广发银行总行国际部总经理、资金部总经理、金融市场部总经
理(兼票据融资部总经理)。领导创建了广发银行的金融市场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
理业务。
王志伟先生,副董事长。原广发基金董事长,原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
记,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理事,广东省红十字会理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客座教授,江西
财经大学客座教授,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010年被评为广东省十大经济风云人物。
2016年被评为投资者最认同的公募基金领军人。
陈世涌先生,总经理。曾在兴业银行工作22年,担任兴业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同业
业务部、资金营运中心的总经理、金融市场总部副总裁,专注于金融市场业务和同业业务,
是兴业银行金融市场条线的主要负责人。
廖新昌先生,副总经理。曾任广发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
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专家、自律处分专家,广州市高
级金融专业人才,并曾被广东省财政厅聘为自主发债专家顾问。
杨铁军先生,督察长。原执业律师,先后就职于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王玉
梅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要从事投融资,企业并购、重组及上市业务。2006年加入金元
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监察稽核部副总监。2011年加
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监察稽核总监,兼任员工监事。2018年4月加入蜂巢基金筹
备组。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廖新昌先生,硕士研究生,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20年投资管理经验。曾在广
发银行从事外汇、债券、衍生产品交易和资产组合管理等工作,2014年1月任广发银行金
融市场部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广发银行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廖新昌
先生曾担任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专家、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专家
和广东省自主发债专家顾问等社会职务。2019年1月30日起任蜂巢卓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4月24日起任蜂巢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8月12日起任蜂巢添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9月26日起任
蜂巢添幂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2月26日起任蜂巢丰业纯债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3月10日起任蜂巢丰鑫纯债一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金之洁,美国马里兰大学金融学硕士,7年金融业从业经验。金之洁先生自2013年先
后就职于广发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期从事固定收益领域的研究
投资工作。历任广发银行机构代客交易员,利率与衍生品交易员,蜂巢基金交易主管。2020
年4月29日起任蜂巢丰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
4月29日起任蜂巢丰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职务
陈世涌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董事、总经理。
廖新昌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
李海涛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中国科技大学金融工程博士,曾任广发银行金融市
场部债券自营中级交易员,华福证券固定收益总部交易主管,副总经理。2018年5月加入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投资部副总监。
吴穹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武汉大学金融学硕士,7年金融业从业经验,先后就
职于广发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任蜂巢基金研究部副总
监。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167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时间:1988年8月22日
注册资本:207.7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马宁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159217
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
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2月5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
票代码:601166),注册资本207.74亿元。
开业二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
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兴业银行资产总额达7.15
万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13.08亿元,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8.68亿元。
二、主要人员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管理处、市场处、委托资产管理处、
产品管理处、稽核监察处、运行管理处、养老金管理中心等处室,共有员工100余人,业务
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6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
证监基金字[2005]74号。截至2020年3月31日,兴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293只,托
管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合计13616.94亿元,基金份额合计13270.30亿份。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22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竹林路101号陆家嘴基金大厦10楼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100-3783
传真:021-58800802
联系人:陆瑶
网站:www.hexaamc.com
2、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无代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变更、增减发售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
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22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竹林路101号陆家嘴基金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唐煌
联系人:李明波
电话:021-68886912
传真:021-58800803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刘翠
联系人: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法定代表人:毛鞍宁
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签字注册会计师:蒋燕华、骆文慧
联系人:骆文慧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蜂巢丰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发起式
第六部分 基金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本基金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
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持续增值。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债
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可分
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开发行的次级债)、
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等
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可转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投资,也不进行
股票、权证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
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一个月、开放期及
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
受限制,但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金融货币政策、供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行为因素等进
行评估分析,结合行业周期和公司研究,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
势的基础上,对固定收益类资产和货币资产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通过“自上而下”的
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形成对大类资产的预测和判断,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确定
债券类资产和现金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动态调整大类金融资产比例。固定收益类资产中,本
基金综合考量各类债券的流动性、供求关系和收益率水平等,采取久期管理策略、期限结构
配置策略、债券类别配置策略、骑乘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在不同策略之间进行切换。
2、债券投资组合策略
在债券组合的具体构造和调整上,本基金综合运用久期管理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债券类别配置策略、骑乘策略等组合管理手段进行日常管理。
(1)久期管理策略
作为债券基金最基本的投资策略,久期管理策略本质上是一种自上而下,通过灵活的久
期策略管理利率风险的策略。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利率趋势判断、投资组合目标久期分析等
因素,确定组合的整体久期并动态调整从而有效控制基金资产风险。当预测利率上升时,适
当缩短投资组合的目标久期,预测利率水平降低时,适当延长投资组合的目标久期。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在确定组合久期以后,结合对短期资金利率水平和变动趋势判断,以及长期基本面和政
策变化情况,对未来收益率曲线形态的变化进行判断并据此调整投资组合的期限结构配置,
确定组合期限结构的分布方式,合理配置不同期限品种的配置比例。通过测算子弹、哑铃或
梯形等不同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的风险收益,合理进行期限安排,形成具体的期限结构配置策
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在保持组合一定流动性的同时,从长期、中
期、短期债券的价格变化中获取利益。
(3)债券类别配置策略
债券类别配置策略指在现金、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之间进行配置。在确定组合久期和
期限结构分布的基础上,对不同类别债券的信用风险、税赋水平、市场流动性、市场风险等
因素进行分析,综合评估相同期限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投资品种
的利差和变化趋势,通过比较不同类别资产的风险调整后收益水平,确定组合的类别资产配
置。债券类别配置主要根据各类债券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类
属,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类属,借以取得较高的总回报。
(4)骑乘策略
骑乘策略,以对债券收益曲线形状变动的预期为依据来建立和调整组合。当债券收益率
曲线比较陡峭时,买入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持有一段时间后,伴随债券剩余期限
的缩短与收益率水平的下降,获得一定的资本利得收益。
3、信用类债券投资策略
(1)信用债券研究
信用分析师通过系统的案头研究、调研走访发行主体、咨询发行中介结合第三方信息等
各种形式,“自上而下”地分析宏观经济运行趋势、行业(或产业)经济前景,“自下而上”
地分析发行主体的发展前景、偿债能力及意愿、信用变动趋势、国家信用支撑等。通过建立
信用债券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对信用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并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建立本基
金的信用债券池。
(2)信用债券投资
本策略通过主动承担适度的信用风险来获取信用溢价。信用债券收益率可以分解为与其
具有相同期限的无风险基准收益率加上反映信用风险的信用利差之和。信用利差收益主要受
两方面的影响:一是该债券对应的信用利差曲线;二是该信用债券本身的信用变化,因此本
基金分别采用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策略和基于信用债自身信用变化的策略:
1)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策略
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化受宏观经济周期及市场供求两方面的影响较大,因此本基金一方面
通过分析经济周期及相关市场的变化,判断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化,另一方面将分析债券市场
的市场容量、市场形势预期、流动性等因素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综合各种因素确定信用
债券总的投资比例及分行业投资比例。
2)基于信用债信用变化策略
本基金主要依靠公司内部信用评级研究,结合外部信评分析,对信用债的主体信用水平
变化、违约风险及理论信用利差等进行分析。本基金信用评级体系将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着力分析信用债券的实际信用风险,并寻求足够的收益补偿。此外,评级体系将从动态的角
度,分析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经营稳定性等关键因素,进而预测信
用水平的变化趋势,决定投资策略的变化。
4、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定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
提前偿还率等。本基金将深入分析上述基本面因素,同时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
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
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5、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证券行业、证券公司资产负债、公司现金流等调查研究,分析证券公司
短期公司债券的违约风险及合理的利差水平,对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进行独立、客观的价
值评估,通过公司内部信用评分模型将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发行主体列入公司白名单,并据
此产生各投资组合可投资债券明细。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投资决策流
程、风险控制制度进行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投资,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6、期限管理策略
由于本基金封闭期为一年,基金规模相对稳定,但在开放期内本基金规模的不确定性增
强。本基金将采用期限管理策略,分散化投资于不同剩余期限标的,临近开放期时,在最大
限度保证收益的同时将组合剩余期限降低,保证开放期内具备足够流动性应对可能发生的组
合规模变化。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
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
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该指数旨在综合反
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该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成份券种
包括除资产支持债券和部分在交易所发行上市的债券以外的其他所有债券,具有广泛的市场
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指数编制单位停止编制该指数、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
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本业绩比较基准
不再适用,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以变更业绩
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0年4月14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2020年3月31日,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386,721,500.00 98.20
其中:债券 1,296,046,500.00 91.78
资产支持证券 90,675,000.00 6.42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40,457.08 0.02
8 其他资产 25,025,937.30 1.77
9 合计 1,412,087,894.38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为纯债债券型基金,不投资股票。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的港股。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为纯债债券型基金,不投资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90,488,000.00 38.3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18,519,000.00 31.30
4 企业债券 295,768,000.00 29.06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80,999,500.00 17.79
6 中期票据 428,791,000.00 42.13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296,046,500.00 127.35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90205 19国开05 1,000,000 102,560,000.00 10.08
2 155489 19芯鑫01 900,000 91,566,000.00 9.00
3 101901390 19静安置业MTN001 800,000 81,200,000.00 7.98
4 112727 18GLPR5 700,000 71,687,000.00 7.04
5 011902121 19均瑶SCP004 650,000 65,344,500.00 6.42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65156 新长宁A 500,000 50,605,000.00 4.97
2 165644 20安吉4A 500,000 40,070,000.00 3.94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投资国债期货。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
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
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无股票持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224,739.5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1,801,197.8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5,025,937.30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债。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为纯债债券型基金,不投资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
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75% 0.07% 1.85% 0.10% -0.10% -0.03%
注:(1)本基金成立于2019年12月26日;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
动的比较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
外;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及结算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依据与基金管理人约定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依据与基金管理人约定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基金财
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
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
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蜂巢丰业纯债一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内容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的相关内容。
2、更新了“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的相关内容。
5、更新了“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中的相关内容。
6、更新了“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中的相关内容。
7、更新了“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募集”中的相关内容。
8、更新了“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中的相关内容。
9、更新了“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的相关内容。
10、更新了“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中的相关内容。
11、更新了“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中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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