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锐恒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20年第1号)
德邦锐恒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9年12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744号文准予募集注册。2020年1月9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0年3月18日成立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德邦锐恒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9年12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744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投资心理、交易制度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为采用摊余成本法的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并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摊余成本法估值不等同于保本,基金资产发生计提减值准备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可能损失一定的交易收益。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债券基金,投资人只能在开放期进行申购与赎回。投资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在封闭期内不能自由赎回,存在一定程度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它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基金提前清盘的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对基金经理变更的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基金经理变更及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20年4月14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1月6日。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3501B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S1幢2101-2106单元(公司运营与数据中心相关人员仍在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3501B室办公)
法定代表人:左畅
成立时间:2012年3月27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9亿元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249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李芸
联系电话:021-26010999
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
浙江省土产畜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20%
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1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左畅女士,董事长,硕士,国籍中国。现任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曾先后于华泰证券、东海证券工作,对于证券、基金行业各类业务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包景轩先生,董事,博士,国籍中国。现任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顾问、高级总裁助理、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副总裁,中国进出口银行法律事务部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发展部及上市公司部任业务经理,中国外运集团企业管理部任职员,河南省机械装备工业总公司法律部任职员,还曾借调至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担任审核员、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担任课题组成员,也曾挂职云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担任主任助理。
程兴华先生,董事,博士,国籍中国,浙江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高级经济师,副研究员。现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曾任浙江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负责人,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中天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法务总监、总经理,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产业部总经理等职。
高初水先生,董事,博士,国籍中国。现任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兼西子金融部总经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会计师。曾任新疆独山子乙烯厂操作员,吉利汽车上海、桂林、宁波杭州湾等基地财务负责人,广汽集团萧山基地财务部长,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海宁工厂财务总监。
陈星德先生,董事,博士,国籍中国。现任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国泰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副总经理。之前还任职于瑞银集团(UBS)环球资产管理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兼任全国金融青联常委、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委员。
于彤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国籍中国。现任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帝华企业集团董事局副主席、副总裁,国务院扶贫办原扶贫培训中心主任,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主任、江苏省原江宁县县委副书记(挂职)、原农业部办公厅秘书、原国家计委办公厅秘书等职。
阮青松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国籍中国。现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美国凯斯西储大学金融硕士项目的特聘课程教授、上海市金融学会理事、上海市金融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同济大学金融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SAIF-EMBA研究生导师等职。
郑明女士,独立董事,博士,国籍中国。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教育部高等学校统计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应用统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统计教材编审委员会委员,上海市统计学会副会长等职。
2、监事会成员
汤骏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国籍中国。现任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总裁助理兼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金融服务部经理、高级经理、合伙人。此前先后在国联证券、第一证券以及普华永道工作。
王桦先生,监事,硕士,国籍中国。现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高级经理,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技术员,浙江省农信联社科员,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高级主管。
杨志浩先生,职工监事,学士,国籍中国。现任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曾任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经理,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IT应用分析师,上海海关副主任科员。
张瑾女士,职工监事,学士,国籍中国。现任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曾任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大瀚咨询金融猎头顾问,迅峰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3、高级管理人员
左畅女士,董事长,硕士。(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陈星德先生,总经理,博士。(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汪晖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华宝信托公司信托基金经理,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投资总监,具有20年以上的证券投资管理经历。
宣培栋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任职于上海市第二工业大学、工商银行山东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业务部,历任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经理、金桥支行行长。
洪双龙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运营与数据中心总经理、首席信息官,硕士。曾任江苏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研究员、投资经理助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部、衍生产品部投资经理、副总经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产品部、量化投资部总经理,资产管理总部联席总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曾文煜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于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历任团委副书记、辅导员;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历任虹口区金融服务局副局长、区委办公室信息综合科科长及秘书科科长、区政府办公室副科长及主任科员、虹口区委组织部副科长及科员、乍浦路街道办事处科员;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历任投资者服务部副总经理、投资者教育部(企业培训部)副总经理、办公室(理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秀玉先生,督察长,兼任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硕士。曾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上海证监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联席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铮烁女士,硕士,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从业12年。曾任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信用评估部研究员,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级部分析师。2015年11月加入德邦基金,现任公司投资二部(固收)副总监,担任德邦德利货币市场基金、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德邦鑫星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锐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锐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锐泓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锐恒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杨严,博士。2003年7月至2005年7月任招商银行杭州分行国际业务部结算人员;2015年3月至2017年8月任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用分析师,从事债券研究工作;2017年9月加入德邦基金,担任债券研究员,现任基金经理。目前担任德邦景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德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及德邦锐恒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陈星德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汪晖先生,副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黎莹女士,硕士,毕业于复旦大学基础医学专业,从业9年。曾任群益证券(医药行业)研究员。2014年4月加入德邦基金,现任公司投资一部(股票)总监,兼股票研究部总监,担任德邦大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乐享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张铮烁女士,硕士,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从业12年。曾任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信用评估部研究员,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级部分析师。2015年11月加入德邦基金,现任公司投资二部(固收)副总监,担任德邦德利货币市场基金、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德邦锐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鑫星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锐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锐泓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锐恒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王本昌先生,硕士,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应用数学专业,从业15年。曾任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高级数量分析师、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量化投资部基金经理;塔塔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业务分析师;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工程师;济安陆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师。2015年8月加入德邦基金,现任公司投资三部(量化)总监,担任德邦量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德邦量化新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德邦民裕进取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民裕进取量化精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房建威先生,硕士,毕业于浙江大学化学工艺专业,从业4年。曾任上海华谊工程有限公司化工设计工程师。2015年5月加入德邦基金,现任公司投资一部(股票)基金经理,担任德邦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鑫星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乐享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戴鹤忠先生,博士,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从业21年。曾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资产管理部人民币业务处长、股票投资处主管,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总监。2014年12月加入德邦基金,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五部总监,基金经理,担任德邦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德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曹晨佶先生,硕士,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从业9年。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开发助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设计师,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规划部总监。2019年4月加入德邦基金,现任专户投资部总监,兼策略与组合管理部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167号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成立时间:1988年8月22日
注册资本:207.7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2、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2月5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注册资本207.74亿元。
开业二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兴业银行资产总额达6.71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582.87亿元,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6.20亿元。
3、托管业务部的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管理处、市场处、委托资产管理处、产品管理处、稽核监察处、运行管理处、养老金管理中心等处室,共有员工100余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4、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6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号。截至2019年9月30日,我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274只,托管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合计10961.14亿元,基金份额合计10785.30亿份。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3501B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S1幢2101-2106单元(公司运营与数据中心相关人员仍在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3501B室办公)
法定代表人:左畅
联系人:王伟
公司总机:021-26010999
直销电话:021-26010928
直销传真:021-26010960
客服热线:400-821-7788
(2)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
网址:www.dbfund.com.cn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和其他网上直销平台办理本基金的认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阅相关公告。
2、其他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88号26楼
法定代表人:陶涛
客服电话:400-181-8188
联系人:王超
电话:021-54509988
传真:021-54509981
网址:www.1234567.com.cn
(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幢202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黄龙时代广场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18205712248
网址:www.fund123.cn
(3)其他销售机构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3501B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S1幢2101-2106单元(公司运营与数据中心相关人员仍在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3501B室办公)
法定代表人:左畅
联系电话:021-26010999
联系人:吴培金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
法定代表人:葛明
住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邮政编码:100738
公司电话:010-58153000
公司传真:010-85188298
签章会计师:陈露、蔺育化
业务联系人:蔺育化
四、基金的名称
德邦锐恒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封闭期内严格采用持有到期策略,将基金资产配置于到期日(或回售期限)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固定收益资产,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进行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也不投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3个月、结束后3个月及开放期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封闭期内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封闭期与开放期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在封闭期内,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构建投资组合,对所投资固定收益类品种的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与基金的剩余封闭期进行期限匹配,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间。如果债券的到期日晚于封闭期到期日,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该债券至到期日。
基金管理人可以基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类品种进行处置。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的研究,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利率走势、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券种的流动性以及信用水平,确定封闭期内信用债、金融债、国债和债券回购等的投资比例。
2、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由于采用买入并持有策略,在债券投资上持有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债券品种。同时,由于本基金将在建仓期内完成组合构建,并在封闭期内保持组合的稳定,因此,个券精选是本基金投资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信用债市场整体的信用利差水平和信用债发行主体自身信用状况的变化都会对信用债个券的利差水平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一方面,本基金将从经济周期、国家政策、行业景气度和债券市场的供求状况等多个方面考量信用利差的整体变化趋势;另一方面,本基金还将以内部信用评级为主、外部信用评级为辅,即采用内外结合的信用研究和评级制度,研究债券发行主体企业的基本面,以确定企业主体债的实际信用状况。具体而言,本基金的信用债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信用利差曲线配置和信用债券精选两个方面。
(1)信用利差曲线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经济周期、信用债市场现状及发展的分析,判断信用利差的变化趋势,以此确定信用债的投资比例及行业配置比例。具体而言,当经济周期处于向上的阶段,企业盈利能力增强,经营性现金流改善,信用利差可能收窄;反之,当经济周期处于向下的阶段,信用利差可能扩大。在信用债市场现状分析方面,本基金主要考察市场容量、债券结构、流动性等因素对信用利差变动的影响;而在信用债市场发展趋势方面,本基金主要考察由于信用债供求变化对信用利差的影响。
(2)信用债个券分析策略
本基金将借助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的行业及公司研究员的专业研究能力,并综合参考外部权威、专业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对发债主体企业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并结合债券的发行条款,以确定信用债券的实际信用风险状况及其信用利差水平,挖掘并投资于信用风险相对较低、信用利差相对较大的优质品种。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分析是信用债投资的基础性工作。具体的分析内容及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国民经济运行的周期阶段、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发行人业务发展状况、企业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及其债务水平等。在内部信用评级结果的基础上,综合分析个券的到期收益率、交易量、票息率、信用等级、信用利差水平、税赋特点等因素,对个券进行内在价值的评估,精选估值合理或者相对估值较低、到期收益率较高、票息率较高的债券。
3、杠杆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情况,以及回购成本等因素的情况下,在风险可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债券回购,放大杠杆进行投资操作。
本基金将在封闭期内进行杠杆投资,杠杆放大部分仍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并采取买入并持有到期的策略。同时采取滚动回购的方式来维持杠杆,因此负债的资金成本存在一定的波动性。一旦建仓完毕,初始杠杆确定,将维持基本恒定。通过这种方法,本基金可以将杠杆比例稳定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水平。
4、再投资策略
封闭期内,本基金持有的债券将获得一些利息收入,对于这些利息收入,本基金将再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债券,并持有到期。如果付息日距离封闭期末较近,本基金将对这些利息进行流动性管理。
5、封闭期现金管理策略
在每个封闭期内完成组合的构建之前,本基金将根据届时的市场环境对组合的现金头寸进行管理,选择到期日(或回售日)在建仓期之内的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等进行投资,并采用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
由于在建仓期本基金的投资难以做到与封闭期剩余期限完美匹配,因此可能存在持有的部分投资品种在封闭期结束前到期兑付本息的情形。另一方面,本基金持有的部分投资品种的付息也将增加基金的现金头寸。对于现金头寸,本基金将根据届时的市场环境和封闭期剩余期限,选择到期日(或回售日)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等进行投资或进行基金现金分红。
6、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是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性安排,对资产中的风险与收益进行分离组合,进而转换成可以出售、流通,并带有固定收入的证券的过程。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结构风险、信用风险、提前偿还风险和利率风险等评估后进行投资。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基金规模将随着投资人对本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而不断变化。因此本基金在开放期将保持资产适当的流动性,以应付当时市场条件下的赎回要求,并降低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做好流动性管理。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每个封闭期的业绩比较基准为该封闭期起始日的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
本基金以每个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每个封闭期为39个月,期间投资者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以与封闭期相近的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加1%,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符合产品特性,能够使本基金投资人理性判断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流动性特征,合理衡量本基金的业绩表现。
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采用每个封闭期起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三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或者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本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本业绩比较基准停止发布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自动于次月首日起第三个工作日、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自动于次月首日起第三个工作日、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自动于次月首日起第三个工作日、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更新了“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中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变更的相关信息。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