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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摩根瑞泰3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摩根瑞泰3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875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3月1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摩根瑞泰3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摩根瑞泰38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申购起始日 2023年5月18日
赎回起始日 2023年5月18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年5月18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年5月18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3年5月18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摩根瑞泰3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A 摩根瑞泰3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8759 008760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
换、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摩根瑞泰3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摩根瑞泰3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以38个月为一个封闭期。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38个月后的月度对日(指日历月,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所对应的38个月后的月度对日(指日历月,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依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3月18日,本基金首个封闭期为2020年3月18日至2023年5月17日。本基金第一次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期为2023年5月17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二十个工作日,即2023年5月18日起(含该日)至2023年6月14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本基金自2023年6月15日起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等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若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或固定费率,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销售机构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对基金申购费用实行一定优惠,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情况以各基金销售机构为准,请投资者关注各基金销售机构不时发布的公告,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3.2.1前端收费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1+申购费率),或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区间 费率
人民币100万以下 0.75%
人民币100万以上(含),500万以下 0.35%
人民币500万以上(含) 每笔人民币1,000元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开放赎回业务的同时调整最低赎回数量,具体如下:
基金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份,基金账户余额不得低于1份,如进行一次赎回后基金账户中基金份额余额将低于1份,应一次性赎回。如因分红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基金转换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1份之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持有期限 费率
7日以内 1.5%
7日以上(含) 0 %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持有期限 费率
7日以内 1.5%
7日以上(含) 0%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不含转出基金赎回费)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基金转换费的计算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如计算所得补差费用小于0,则补差费用为0。
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如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
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如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举例:
某投资者将其持有的20,000份A基金份额做转换到B基金份额的业务。该日A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5000元,A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为1.20%,赎回费率为0.50%。转入的B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为1.50%,该日B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3500元,则转出基金赎回费、补差费及转入份额计算如下:
转出金额=20,000×1.5000=30,00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20,000×1.5000×0.50%=150.00元
转入金额=20,000×1.5000-150.00=29,850.00元
转出基金申购费=29,850.00*1.2%/(1+1.20%)=353.95元
转入基金申购费=29,850.00*1.5%/(1+1.50%)=441.13元
补差费=441.13-353.95=87.18元
净转入金额=29,850.00-87.18=29,762.82元
转入份额=29,762.82/1.3500=22,046.53份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关于基金转换的其他规则,适用本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及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办理程序及交易规则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销售机构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对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用实行一定优惠,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情况以各基金销售机构为准,请投资者关注各基金销售机构不时发布的公告,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
公司网址:am.jpmorgan.com/cn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894888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5楼(200120)
理财中心电话:4008894888
传真:(021)68887990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北京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七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9层1925室(100033)
电话:010-58369199
传真:010-58369135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深圳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华润大厦2705室(518000)
理财中心电话:4008894888
传真:(021)68887990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67号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客服电话:95561
公司网址:www.cib.com.cn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服电话:95574
公司网址:www.nbcb.com.cn
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客服电话:95580
公司网址:www.psbc.com
6)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胡学勤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址:fi.cmbchina.com
8)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funds.com
9)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客服电话:400-004-8821
公司网址:www.taixincf.com
10)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16号大华银行大厦703室
法定代表人:沈茹意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公司网址:www.pytz.cn
1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1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楼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服电话:95188-8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1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金文忠
客服电话:95503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7.2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暂停运作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暂停基金净值的公告。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在本公司网站(am.jpmorgan.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公告的《摩根瑞泰3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根据当前市场情况,本基金的第二个封闭期内的投资策略将与首个封闭期内的投资策略保持一致。
3、为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将设置可申购规模上限,并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对本基金总规模的有效控制。具体方案如下:
本基金总规模上限为80亿元。后续若本基金总规模上限进行调整,将另行公告。
若开放期内申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总规模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则所有的申购申请予以确认。否则,本基金管理人将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对本基金总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申购费率按照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申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由各销售机构根据其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4、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垂询相关事宜。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5日